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丁
振举、李仲飞、李银香、甘培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站在独立、
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
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4 位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振举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
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其中 1998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从事博士后研究)。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仲飞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方科技大学讲席
教授、并担任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银香女士,1969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任会
计学教授、并担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长江通信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市会计学会理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甘培忠先生,1956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
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委员、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10 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
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丁振举 10 10 0 0 否 5
李仲飞 10 10 0 0 否 5
李银香 10 10 0 0 否 5
甘培忠 7 7 0 0 否 3
朱虎
(离任)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次董事会召开前,均会认
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会议上,详细听取
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清楚、明确地发表独
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振举 - 3 - 1
李仲飞 - 3 - 1
李银香 6 - 3 -
甘培忠 3 - 1 -
朱虎
(离任)
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参加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
运用各自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沟通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同时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汇报。我们认为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实际情况,同意将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
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公司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的各类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具体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如下。
报告期内我们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决议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记的议案
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同意
第九次会议 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理制度》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议案
》及
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会议决议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案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发布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涉及事项
经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董事意见涉及事项
对《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
议案;对《关于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补选独立
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高履职的专业能力。2022 年 2 月,丁振举、李银香赴公司进行专项考察,2022
年 4 月,甘培忠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2022 年 5 月、9 月,丁
振举两次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答。此外我们通过多次视频等方式
对公司进行检查。
我们现场考察期间了解了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听取管理
层关于生产经营、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研发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此外,我
们通过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
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
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
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
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表决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
了监督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总工程师,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
表了一致同意孟祥瑞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长刘勇提名王洋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我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一致同意王洋为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总经理刘勇先生提议,
公司副总经理窦平、副总经理肖云年薪标准从原 50-100 万元调整后为年薪标准
议发表了一致同意调整窦平、肖云年薪标准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公
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一致同意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控股
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公司全年发布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 83 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
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
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了较
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无急需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甘培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