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6.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