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鉴[2023]1794号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集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集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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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集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集智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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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9号)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股 票 1,440.00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为 21.42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792,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416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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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城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萧山金城 10467000000356019 募集资金专户 - -
支行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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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179.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9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90.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总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 总额 (2) (3)=(2)/(1) 期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179.29 30,179.29 30,190.74 30,190.74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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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款项孳生的利息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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