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
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
联人采购商品、出售商品、开展存款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
须,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星、何晓行、张万里、邓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