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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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 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10   万盛股份      2023/4/1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 4 月
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
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 8 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678867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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