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
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进行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长在其各自
权限范围内处理天隆公司股权交易事项的议案》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
公开披露。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3 至议案 6 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7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公室。
联系人:金红英
电话:021-64954576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当日下午 3: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
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表决项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同意 弃权 反对
栏目可以投票
总 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
隆公司股权交易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