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总经理楼荣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
为: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2022年初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
经营决策,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各块业务发展状况向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陆宇建先生、谢乔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4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
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准的议案》
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
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
六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23薪酬标准如下: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
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
司监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鉴证。经鉴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杭
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
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
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