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有关资
料的基础上,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
需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对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 2022 年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职业水平良
好,按时按质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CHUAN 钟柳才 陈建飞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