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宏气体 股票代码:688106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Jinhong Gas Co.,Ltd.)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
债券,即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
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
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转
股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
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
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
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其所持可
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若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
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
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信用评级为 AA-。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
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可转债的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
(一)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和朱根林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
认购,并出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
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
次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的配
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
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
易等违法行为。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
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
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
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
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配偶、
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
易等违法行为。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
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
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
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
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
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
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
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
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
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
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
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
的稳定生产,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风险
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
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上述
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快速迭代,这对气体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在该领域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在气体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
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24,094.88 万元,为公司收
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金额。
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
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17,400.84
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
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
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
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
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
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投项
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
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
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切实保障。
公司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155
二、资金占用情况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金宏气体、发行
人、公司、本公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股份公司
金宏有限 指 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金向华
实际控制人 指 金向华、金建萍
徐州金宏 指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金宏物流 指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欣头桥 指 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昆山金宏 指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金华润泽 指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潜江润苏 指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吴中金宏 指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金宏技术 指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港金宏 指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金华龙燃气 指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绿岛新能源 指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金瑞捷 指 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平顶山金宏 指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淮安金宏 指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
金泡科技 指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苏 指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金宏 指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金苏运输 指 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金宏控股 指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上海苏埭 指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
宿迁金宏 指 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海宁立申 指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嘉兴耀一 指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眉山金宏 指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宏 指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海安吉祥 指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海安富阳 指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嘉兴金宏 指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重庆金宏润 指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嘉兴物流 指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泰州光明 指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海南金宏润 指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曼德 指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曼德物流 指 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益华 指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萍乡益气盈 指 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注销
长沙德帆 指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汨罗曼德 指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转让
株洲华龙 指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上海申南 指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太仓金宏 指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金宏 指 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注销
金宏润投资 指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苏相金宏润 指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泗阳金宏 指 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注销
邳州金宏 指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七都燃气 指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北京金宏 指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金宏润 指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索拉尔 指 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全椒金宏 指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淮南金宏 指 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广州金宏 指 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金宏 指 Jinhong Gas (HK) Limited
无锡金宏 指 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金碳 指 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苏铜 指 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
厦门金宏 指 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吴江铜震 指 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金宏 指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启东金宏 指 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
上海医阳 指 上海医阳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上海振志 指 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
上海畅和 指 上海畅和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吴中分公司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
吴江分公司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
黄桥分公司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黄桥分公司
阳澄湖分公司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阳澄湖分公司
浦东分公司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华南分公司 指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苏州民投 指 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宏投资 指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鑫福古玩 指 苏州鑫福古玩玉器城有限公司
拓博体育 指 南京拓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相青投资 指 苏州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联小贷 指 苏州市相城区元联永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金桃李 指 苏州金桃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金宏汇 指 苏州金宏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索拉尔科技 指 索拉尔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拉尔索装备 指 拉尔索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苏州金瑞鸿 指 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金梓鸿 指 苏州金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特气体 指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688268.SH)
南大光电 指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346.SZ)
凯美特气 指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002549.SZ)
和远气体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002971.SZ)
侨源股份 指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301286.SZ)
林德集团 指 德国林德集团(LINDE PLC),外资气体巨头之一
液化空气集团 指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IR LIQUIDE),外资气体巨头之一
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 & CHEMICALS),外
空气化工集团 指
资气体巨头之一
日本酸素控股株式会社(Nippon Sanso Holdings Corporation),外
酸素控股 指
资气体巨头之一
盈德气体 指 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宝钢气体 指 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
派瑞特气 指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默克 指 MerckKGaA,德国默克集团
昭和电工 指 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Showa DenkoK.K.)
关东电化 指 日本关东电化工业有限公司
三孚股份 指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38.SH)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中硅 指
(601618.SH)子公司
雅克科技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09.SZ)
杭氧股份 指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30.SZ)
川空集团 指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A 股、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中芯国际 指
码 688981.SH、0981.HK)
长江存储 指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鑫存储 指 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
联芯集成 指
制的企业
西安三星 指 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子公司
SK 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韩国 SK 海力士株式会社子
SK 海力士 指
公司
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台湾矽品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子
矽品科技 指
公司,现属日月光投资控股公司成员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天科技 指
(002185.SZ)子公司
包括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
京东方 指 司和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000725.SZ)子公司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
TCL 华星 指 示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液
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
中电熊猫 指 限公司,系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27.SZ)
子公司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
三安光电 指
子公司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08.SZ)及其子公司聚灿光电
聚灿光电 指
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102.SZ)及其子公司江西乾照
乾照光电 指
光电有限公司
包括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23.SZ)及其子公司华灿光电
华灿光电 指
(苏州)有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487.SH)及其子公司江苏亨通
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
亨通光电 指 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亨通光
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
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
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 指
和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均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600438.SH)子公司/孙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及其子公司湖北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 指
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
隆基股份 指 限公司和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601012.SH)子公司
包括江苏美特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东台市梓骞科技发展有限公
美特瑞 指
司
中 联 重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 股 、H 股 上 市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中联重科 指 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湖南中
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
限公司
包括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嵊州天脉导热科
苏州天脉 指
技有限公司
包括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新
新奥能源 指
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SZ)子公司/孙公司
包括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
神马集团 指 限公司(838402.BJ),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孙公司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龙汇能 指
(000593.SZ)子公司
一家半导体市场研究公司,提供半导体行业当前业务和技术趋
IC Insights 指
势、供应商排名、资本支出和晶圆产能趋势等资讯
DSCC 指 Display Supply Chain Consultants,系全球显示领域资讯机构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涵盖了工业市场与消费品市场两大领
Forst&Sullivan 指
域,提供经济、市场、技术和增长机会等全方位的信息
Linx Consulting Inc.,是一家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的
Linx Consulting 指
电子材料咨询公司
亿渡数据 指 深圳市亿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
SEMI 指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
World Semiconductor Trade Statistic,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一家
WSTS 指
半导体行业数据统计公司
TECHCET 指 一家电子材料市场研究机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金宏气体股份有
指
集说明书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债券持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协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指
议》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信用评级报告 指
评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吴证券
发行人律师、益
指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友天元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
中诚信、评级机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构
《公司章程》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我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商标局 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易所、证券交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期,为
十三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期,为
十四五 指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纯度在 99.99%纯度以内液态和气态氧、氮、氩,以及普通纯度
普通工业气体、
指 的丙烷、二氧化碳、乙炔、丁烷、工业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普气
等气体
产销量大、对纯度要求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化工、钢铁、电力、
大宗气体 指 电子、机械等工业领域的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
体以及二氧化碳、乙炔等合成气体
所有高纯度的工业气体,硅烷、高纯氨、氟碳类气体、锗烷、一
特种气体、特气 指 氧化碳,用于电子、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等行业的单一气体以
及照明气体、激光气体、标准气体等所有混合气体
具有足够均匀并很好地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气体,用于校准
标准气体 指
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确定物质的量值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
高纯气体 指
于 99.999%的为高纯气体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
超纯气体 指
于 99.9999%的为超纯气体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
电子气体 指 显示面板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
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电子特气 指 应用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等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
通过液化、精馏等方式把空气中的组分进行分离,得到氧、氮、
空气分离/空分 指
氩、氖、氪、氙等气体
原料进入合成反应器,在一定温度、压力及催化剂作用下,发生
气体合成 指
氧化、还原、裂解、加成、取代等化学反应,得到所需的产品
将低纯度的原料气,采用精馏、吸附等方式,精制成更高纯度的
气体纯化 指
产品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气体按照一定的比例依次充入钢瓶中,
气体混配 指
最终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均匀的混合物质
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充装在各类气瓶等压
气体充装 指
力容器内的过程
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甲烷等含有氟、碳、氢元
氟碳类气体 指
素的气体
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
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
集成电路 指 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
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
结构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
光刻 指
转移的技术工艺
将材料使用化学反应或物理撞击作用而移除的技术。通过曝光制
蚀刻 指 版、显影后,将要蚀刻区域的保护膜去除,在蚀刻时接触化学溶
液,达到溶解腐蚀的作用,形成凹凸或者镂空成型的效果
清洗 指 清洗基板表面的尘埃颗粒及有机污染物等
是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关键技术,沉积不同材料的薄膜能够精确
薄膜沉积 指
控制集成电路内部构造的成型,以实现不同的电气特性
物理气相沉积 利用物理过程实现物质转移,将原子或分子由源转移到基材表面
指
(PVD) 上的过程
化学气相沉积 利用含有薄膜元素的一种或几种气相化合物或单质、在衬底表面
指
(CVD) 上进行化学反应生成薄膜的方法
原子层薄膜沉积 是一种可以将物质以单原子膜形式一层一层的镀在基底表面的方
指
(ALD) 法
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的生长外延片的方
MOCVD 指
法,有时也指运用此方法进行生产的设备
在晶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生长出特定单晶薄膜,如果外延
外延 指 薄膜和衬底的材料相同,称为同质外延;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材
料不同,称为异质外延
在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中,将某些杂质掺入半导体材料
掺杂 指 内,使材料具有所需要的导电类型和一定的电阻率,以制造电
阻、PN 结、埋层等
是携带目标元素,呈气态、易挥发液态或固态,具备化学热稳定
前驱体材料 指
性,同时具备相应的反应活性或物理性能的一类物质
N 指 Nine 的简写,表示气体所达到的纯度,3N 即 99.9%,以此类推
MW 指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GW 指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hong Gas Co.,Ltd.
法定代表人 金向华
股本总额 48,565.3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28 日,2009 年 10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股
成立日期
份公司
上市日期 2020 年 6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金宏气体
股票代码 688106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 0512-65789892
传真 0512-6578912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honggroup.com
电子邮箱 dongmi@jinhonggroup.com
研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气体(灭火剂)、特种气
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
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
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
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其产品的相关设备
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
及材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
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
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前售后服
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项目的投
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
供应气体业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
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
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
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
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本次发行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增长、行业迎来
重要发展契机的背景下,公司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在气体领域的
综合竞争力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具体内容详见“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
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实施“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
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
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丰
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种类、保障大宗气体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扩大二
氧化碳和高纯氢气等产品的产能规模以及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发展战略目标;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1,600.00 万元(含 101,6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600.00
万元(含 10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合计 124,093.66 101,600.00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
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
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
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
合计 【】
(九)证券发行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
【】年【】月【】日 T-2 日
公告》
【】年【】月【】日 T-1 日
【】年【】月【】日 T日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年【】月【】日 T+1 日
【】年【】月【】日 T+2 日
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可转债认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年【】月【】日 T+3 日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年【】月【】日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
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
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
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
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
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关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
议生效条件,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
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
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
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
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
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
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
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
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
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
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
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
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②所有迟付的利息;
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本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
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
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
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
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向华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 0512-65789892
传真 0512-65789126
董事会秘书 陈莹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住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话 0512-62601555
传真 0512-62938812
保荐代表人 高玉林、崔柯
项目协办人 凌砾
其他经办人 王茂华、朱广超、卢易、潘哲盛、沈筠昊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唐海燕
住所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电话 0512-68240861
传真 0512-68253379
经办律师 施熠文、吕美娜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磊、汪健、王占先、齐蓉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衍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签字评级人员 李雪玮、袁悦颖、郝晓敏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七)登记结算公司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220198823605250013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东吴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 1,977,500 股,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41%;东吴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股
票 630,571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13%;东吴证券担任管理人的“东吴证券-
孔连官-东吴证券新航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东吴证券-孔华珍-东吴
证 券 新 航 9 号 单 一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分 别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3,980,000 股 和
此外,东吴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起为发行人提供股票做市服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
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其约束。
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人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
的相关材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
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
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
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
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
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
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供气解决
方案,研发创新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公司持续保持产品创
新和行业领先的关键。目前,公司已掌握了多项气体方面的核心技术,研发团
队人员稳定,为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
保障。
虽然公司通过申请专利、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
方式进行技术保护,但仍可能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未来,随着行业内研
发创新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的薪酬制度、激
励机制不能持续吸引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纵横”战略的推进,公司资产与营收规模快速增长。
报 告 期各 期 末, 公司资 产 总额 分 别为 167,292.71 万 元 、345,531.00 万 元 、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收购及新设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制定了
《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管控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核算等工作。
未来,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或相关管理制度未能
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和内控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
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较为精细复
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
质量稳定性要求尤为严格: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
证,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纯度和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
导致集成电路厂商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未来,若因公司气体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损失,公司可能面临赔偿
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
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
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
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
的稳定生产,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7.12% 1 、35.57%、28.21%和
涨导致当期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因
素影响。若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市场竞争
加剧等不利情况,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报告期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净 额 分 别 为 14,474.46 万 元 、15,942.68 万 元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系一年以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若出现大额呆账、坏账,或由于客户付款周
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976.85 万元、5,311.21 万元、
制定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库龄较短,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使
得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24,094.88 万元,为公司收
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金额。
为保持可比,计算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时已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
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17,400.84
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
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
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
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
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金宏气体及子公司昆山金宏、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
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应用行业涵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
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食品、化
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
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游行
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研发风险
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
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上述
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快速迭代,这对气体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在该领域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在气体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
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以液氨、液氧、液氮、液氩为代表的气
体原材料及工业企业尾气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不含运费)的比例在 70%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
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
生产成本,或未能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
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氦气依赖进口的风险
中国氦气资源匮乏,开发成本高,国内市场上氦气供应主要来源于进口。
大。
报 告期内,公司氦气 销售收入分别为 4,260.51 万元、2,332.77 万元、
公司采购的氦气均来自于海外市场。若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局势或贸易政
策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氦气产品的供货能力和供货稳定性产生不利影
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拟投资于“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
利用项目”及“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但此可行性论证是公司基于对市场环境、产品价格、技术发展趋
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预期所作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
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投项目
不能如期、充分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
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业绩短期之内不能完全体现,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
费用则有所上升,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电子特种气体 1,050
吨、大宗气体 80,794 吨、二氧化碳 12 万吨、氢气 1,440 万标立方米的产能。募
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是公司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
因素,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研判谨慎确定。
由于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
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相关产品导入下游
客户时的审核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
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业务
的开展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资质的办理需在项目完成安全验
收评价及项目竣工验收后,向相关发证机关新申请或换发相关资质证书。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公司尚未取得相关资质。若公司未严格
遵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
生产条件或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公司存在不能或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资质的风
险,从而对募投项目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如可转债
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
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因此,若公司经营
业绩不达预期,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本息兑付资金压力
将上升,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应对投资
者回售时的兑付能力。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
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
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
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市场判断能力。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
价值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
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便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
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
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
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
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股票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
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
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
未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
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以及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均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因此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
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4)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以及经营业绩等多重因
素影响。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仍有可能持续低于转股价
格及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
可能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中诚信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
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
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
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485,653,000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股份数
(股) (%)
(股)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 境内非国有
合 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境内非国有
产 品 -005L-CT001 法人
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证券-孔连官-东
产管理计划
东吴证券-孔华珍-东
产管理计划
合计 254,455,578 52.39 218,054,100
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5,680,000 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一)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
等。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
于 2020 年 1 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
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
多年的自主研发,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
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
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
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
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
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
升作出了贡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5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18 项。凭借突出的科技创
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
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扶持。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
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及具体研发情况参见本节之“九、技术水平及研
发情况”。
(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措施,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
力。
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制定和实施
了一系列技术开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研发流程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
考核制度》《研发人员奖励制度》和《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等,保障和促进研
发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司以人为本,设立“金点子”奖及研发项目奖励制度,对在研发项目、
工艺升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通过完善科研人员的绩效
考核和薪酬激励、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等方式,充分调动研发技术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公司内部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反馈制度,提升研发、生产和销售部门之间
沟通效率和规范化,有利于研发部门及时、快速得到生产部门和客户、市场的
信息反馈,使研发方向更贴近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研发工作更具效率,从而提
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在做好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公司联合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
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在气体合成、气体纯化、气体混配等领域进行交
流合作,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科研方面的优势,作为公司研发能力的
延伸和补充。
公司注重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对内重视对研发人员的技术培训和
知识升级,提升研发人员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外积极招聘高端技术人才,持续
充实研发人才队伍。
同时,公司积极为研发部门购置先进研发设备,保证研发部门拥有行业内
先进的手段和方法,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成功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988.83 万元、4,641.40 万元、6,984.53 万
元和 5,836.11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60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全称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市府路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市府路南侧)
基础化工原料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二
氧化碳(液化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生产、销
经营范围 售;二氧化碳灭火剂生产、销售;干冰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
态、气态)回收技术研发;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其他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
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2 类 2 项,2 类 3 项,9
类,剧毒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五金建材、金
经营范围
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
设备租赁、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为金宏气体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
注册地址
业园 23 幢 305-15 室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业园 23 幢 305-15 室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经营范围 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物流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415 万元
实收资本 415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外青松公路 3560 号 1 号楼 2 层 U 区 2279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外青松公路 3560 号 1 号楼 2 层 U 区 2279 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 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张浦镇振新东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张浦镇振新东路 8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态、气态)回收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3007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3007 号
销售:天然气(LNG、CNG)、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
料、机械铸件、气瓶;燃气设备及气瓶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
经营范围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天然气充装、销售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 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 6 号
液化天然气生产及销售;燃气设备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经营范围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天然气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 金华润泽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太阳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太阳路
销售:天然气(LNG、CNG);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
料、机械铸件、气瓶;燃气设备及气瓶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
经营范围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华润泽持有 52%股权,苏州金宁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8%股
股权结构
权
公司全称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
燃气经营(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苏 201705000013J”号所列范围经营)。
销售:燃气设备配件;设备租赁;零售:劳保用品;压缩天然气、液
经营范围
化天然气加气站的开发及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加气站运营
股权结构 金华润泽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
实收资本 3,2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七都镇吴娄村南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七都镇吴娄村南
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照证书编号为苏(苏)危化
经字 00970 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及经营方式
经营];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经营范围
;瓶灶及配件建材、塑料粒子、钢
材销售;搬运装卸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民用燃气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华润泽持有 90%股权,姚海明持有 1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4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 万元
注册地址 吴江铜罗镇北
主要生产经营地 吴江铜罗镇北
销售:液化气、液化气灶具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液化气及民用燃气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华润泽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社区北面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社区北面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2 类 2
经营范围 项,3 类,6 类 1 项,8 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 苏州苏铜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船坊头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船坊头路 8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越秀路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越秀路北侧
工业气体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铸
件、气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青海路东侧、东海路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青海路东侧、东海路北侧
销售: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气瓶;
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氢气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洁净技术研发;销售:洁净设备、机械设备、五金建材、金属材料、
机械铸件;分析仪器仪表、气瓶;销售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146 号”所列范围经营);设备租
经营范围
赁;设备及配件维修;气体管道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学
品工程、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气体工程安装,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7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神马尼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4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平顶山市神马尼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4 楼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建筑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特种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
经营范围 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 氧化亚氮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51%股权,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公司全称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3,800 万元
实收资本 3,8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淮安市洪泽盐化工区(郭桥路北侧、洪盐路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淮安市洪泽盐化工区(郭桥路北侧、洪盐路东侧)
电子材料及相关的机械设备、包装物、机械铸件、气瓶的生产、销
经营范围 售;机械设备租赁、气瓶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 宏 气 体 持 有 65.6579%股 权 , 江 苏 通 羿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股权结构
公司全称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春申湖中路 393 号武珞科技园 4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春申湖中路 393 号武珞科技园 407 室
研发、销售及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气瓶、塑胶制品、化
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经营(以许可证
核准范围为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危化品的其他
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186”号所
经营范围 列范围经营);销售: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租赁;会展礼仪服务、营
销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科技领域内的软硬件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销售气泡水机及民用气体产品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5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 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 5 号
许可项目:仓储经营(自有储存设施)、票据式经营:一、仓储经营:
许可储存设施:液氧低温贮罐(50m3)、液氮低温贮罐(50m3)、液氩
经营范围 低 温 贮 罐 (50m3)、 二 氧 化 碳 低 温 贮 罐 (50m3)、 液 氦 低 温 贮 罐
(40m3)、甲类仓库(482.6 ㎡);许可经营品种:氮[压缩的或液化
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
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
化的]、丙烷、乙炔、氨、甲硅烷、硫化氢、三氟甲烷、正丁烷、三氯
化硼、一氧化碳、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
的]。二、票据式经营:六氟化硫。生产:氢气(99.999%,压缩的)
(4000 万 Nm3/a,压缩提纯法,氢气缓冲罐、氢气变压吸附装置)
;气
瓶检测;气体检测;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废气综合利用及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的转让;销售及网上销售:化工产品、建
筑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新材料、机械设备及配
件、阀门配件、仪器、仪表、管道、气体设备、包装制品、机械铸
件、气瓶、日用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销
售:干冰、气体添加剂(以上范围不含许可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
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租赁;仓库租赁;管道、气体设备
的安装和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货物代理;仓储服务(以上范围
不含许可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氢气回收、提纯、销售,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 51%股权,谢才力持有 16.34%股权,重庆市长寿区华越
股权结构 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持有 16.33%股权,重庆南北化工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16.33%股权
公司全称 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 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 5 号
许可项目:危险货物运输[第 2 类第 1 项、第 2 类第 2 项];道路普通货
运;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制
品、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
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 重庆金苏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 2 号附 5 号 12-1#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 2 号附 5 号 12-1#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干冰、钢瓶、储罐设备及零部件、气体添加
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仪器、仪表、阀门配件、管
道及气体充灌设备、纯化设备、机电、五金、日杂、劳保用品、气体
及干冰的包装物、焊割设备及材料、消防器材、塑料制品、橡胶制
经营范围
品;批发化工产品和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佣金
代理,维修、维护:气体设备、管道及气体充灌设备、纯化设备,提
供钢瓶及储罐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气体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
加工、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钢瓶、储罐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 71.1350%股权,重庆可普宜商贸有限公司持有 28.8650%
股权结构
股权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本
实收资本 4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51 Goldhill Plaza,#20-07,Singapore 308900
主要生产经营地 51 Goldhill Plaza,#20-07,Singapore 308900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 1817 号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 1817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控股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 398 号 1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 398 号 1 幢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 888 号 16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 888 号 1607 室
从事气体行业的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气瓶、焊接材料、消防器材、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货物
经营范围
配载。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 51%股权,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宿
股权结构
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持有 19%股权
公司全称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80 万元
实收资本 1,08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北龙山西侧环北路北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北龙山西侧环北路北
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液氧、液
氮、液氩制造、加工(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带储存经营:乙
炔、丙烷、氢气、氦气、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氢、高纯氦批发(储
经营范围
存);不带储存经营(直拨直销):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
碳、液氨、高纯氧、医用氧、氙气、氪气、氖气、灯氩、环氧乙烷批
发(直拨直销)。
(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85%股权,沈庆丰持有 15%股权
公司全称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 228 号一号楼二楼 1 号办公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 228 号一号楼二楼 1 号办公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
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
经营范围
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运
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密封件销售;轮胎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
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 海宁立申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宏业路 1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宏业路 18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 201 号 1 幢 20 层 200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 201 号 1 幢 20 层 2002 室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9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6.47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安工业园区镇南小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安工业园区镇南小区
其他经营 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
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纯批发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乙炔、丙
经营范围 烷、氮气。(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钢材、装潢材料(不
含油漆)、机电产品及配件批发、零售;无缝气瓶检验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95.00%股权,杨俊持有 5.00%股权
公司全称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安市曲塘镇双楼工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安市曲塘镇双楼工业园区
乙炔[溶于介质的](806 吨/年)生产;其他经营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
化品:丙烷、乙炔、液化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
用途的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
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
[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
经营范围 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
氢、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
经营)、混合物(稀有气体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氧气混合物、稀有气体
和氮气混合物)、氨***(以上品种不得存储);溶解乙炔气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检测。(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乙炔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95%股权,杨俊持有 5%股权
公司全称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8 号 1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8 号 1 幢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北路 75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北路 758 号
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
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钢瓶及配件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
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90%股权,陆双银持有 10%股权
公司全称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幢一层
注册地址
G11 工位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幢一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G11 工位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供应
经营范围
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HK) Limited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本
实收资本 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103 号力宝礼顿大厦 1 楼 B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103 号力宝礼顿大厦 1 楼 B 室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海南金宏润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 1335 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
注册地址
厂房内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 1335 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厂房内
灭火剂制造;气体产品的研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
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天然气(不含城镇燃
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
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乙炔、一氧化碳、甲
烷、氢气、氪气、乙烯、环氧乙烷、六氟化硫、硫化氢、液氨、二氧
化硫(有限期限: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食品添加剂
制造;固体二氧化碳(干冰)销售;气瓶充装(氧气、氮气、氩气、
经营范围
氦气、氦气+氩气、二氧化碳+氩气、七氟丙烷+氮气、压缩天然气、二
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PD1:钢
制无缝气瓶(介质: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天然气、
混合气体(含消防气体));PD1:铝合金无缝气瓶(介质:氧气、氮
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含消防气体));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氮气分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金宏 气体持 有 70.00%股权, 湖南德曼华益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持 有
股权结构 20.00%股权,长沙淏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10%
股权,长沙慧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90%股权
公司全称 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 1335 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
注册地址
厂房内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 1335 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厂房内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金属材料销售;铸造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
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
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 长沙曼德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白箬铺村(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 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白箬铺村(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内)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八氟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甲硅烷、六氟乙
烷、氢、三氟化氮、四氟化硅、溴化氢、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
的]、乙炔、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有效期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工
程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气
体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 长沙曼德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8 号华盛世纪新城 23 栋 502 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8 号华盛世纪新城 23 栋 502 房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一
氧化二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
经营范围 烷、 六氟化硫、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长沙曼德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333.33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 L-27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 L-27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
品经营;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
经营范围
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长沙曼德持有 70%股权,株洲卓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权结构
股 30%
公司全称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176.70 万元
实收资本 1,176.7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 6、8 号 1 幢、2 幢 1-4 层、3 幢、4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 6、8 号 1 幢、2 幢 1-4 层、3 幢、4 幢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移
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 80.00%股权,陈洁持有 12.00%股权,严纪龙持有 8.00%
股权结构
股权
公司全称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6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 20 号港城广场 4 号楼 201-04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 20 号港城广场 4 号楼 201-04 室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经营范围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10 万元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 66 号领寓商务广场 1 幢 18 层 1804 室-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 66 号领寓商务广场 1 幢 18 层 1804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33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 18 号 3E 产业园 1 幢 405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 18 号 3E 产业园 1 幢 405 室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经营范围 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
金宏气体持有 70%股权,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30%股权
公司全称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邳新路南侧、270 省道西侧 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邳新路南侧、270 省道西侧 3 号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
经营范围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C 栋 7 层 7056 号(北
注册地址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C 栋 7 层 7056 号(北
主要生产经营地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 166 号天一仁和财富中心 9 号楼 40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 166 号天一仁和财富中心 9 号楼 408 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
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
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
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采购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
测;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长平路 83-3 号西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长平路 83-3 号西侧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
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
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7,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 6 号楼 614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 6 号楼 614 室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经营范围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宏气体持有 97.50%股权,上海奥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2.50%股
股权结构
权
公司全称 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22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222 室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
经营范围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陆
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 42 号 826 房(仅限办公)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 42 号 826 房(仅限办公)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振发五路 6-98
主要生产经营地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振发五路 6-9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
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
经营范围
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51%股权,范群建持有 49%股权
公司全称 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藏路 18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藏路 189 号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
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100 号恒业楼 208 室-90
主要生产经营地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100 号恒业楼 208 室-90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现场制气项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本
实收资本 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2 Venture Drive,#06-09,Vision Exchange,Singapore 608526
主要生产经营地 2 Venture Drive,#06-09,Vision Exchange,Singapore 608526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源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 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源路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
经营范围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10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医阳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00 弄 3 号一层(半地下室)地 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00 弄 3 号一层(半地下室)地 2 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
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
售;金属制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7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25 号 1106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25 号 1106 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
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气体、气体钢瓶及配件、气割焊接器件、化
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经营范围
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民用燃具、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自有设备租赁,商务咨询,会展服务,管道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管道
安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70%股权
公司全称 上海畅和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0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00 弄 3 号一层(半地下室)黄 6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00 弄 3 号一层(半地下室)黄 6 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
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经营范围
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气割焊接器件、化工原料(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金属容器及配件、金属材料销
售,商务信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 金宏气体持有 70%股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3 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股东情况
从事半导体 本公司持股 4%,北方华创科技
北京市北京经
相关技术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丰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 济技术开发区
月 27 日 务、咨询、 凯世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等 20 余
公司 院 1 号楼 B 座
检测和设备 家国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企业
租赁 合计持股 96%,无控股方
平潭综合实验 金宏润持有 1.56%的合伙企业份
区中山大道中 额,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
月 26 日 产业园示范区 业份额,冯源投资(平潭)有
伙)
层 327 室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
中国(江苏)
限公司、金穗农银金穗(苏州工
自由贸易试验
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
区苏州片区苏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 2021 年 10 持有 17.91%、81.57%、0.5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月 28 日 的合伙企业份额,苏州嘉睿资
虹东路 183 号
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02%的合
东沙湖基金小
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镇 10 幢 206 室
伙人
注:2023 年 1 月,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
额调整为 1,705 万元,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23.46%、76.25%的合
伙企业份额,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29%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
(三)公司控股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产 产 收入 润
序号 公司名称
产 产 收入 润
序号 公司名称
产 产 收入 润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审计;(2)发行人 2021 年收购子公司对应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为收购后实现的金额;(3)萍乡益气盈、泗阳金宏、南通金宏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金宏投资 金向华 金建萍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金建萍与金向华
为母子关系。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金建萍直接持有公司 3,60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3%。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中,金向华的配偶韦文彦直接持有公司 0.50%的股份;金向华的叔
叔朱根林直接持有公司 10.37%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间接持有公司 0.03%
的股份;金建萍的妹妹金小红直接持有公司 0.22%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
间接持有公司 0.03%的股份。
金向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建萍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历如下:
金向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524197701******,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
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事、张家港金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宏控股董事长、金华龙燃气董事长、金
宏投资执行董事、鑫福古玩执行董事、相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元联小贷董
事。
金建萍女士:现任公司董事,195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524195308******,初中学历。1970 年至 1987 年在
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 年至 1996 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
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 年 11 月至
经理;现兼任鑫福古玩监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除持有公司股权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被投资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金宏投资 2013 年 100.00% 投资
鑫福古玩 2008 年 85.00% 商铺出租
相青投资 2016 年 70.00% 投资
珠海玖菲特玖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金向华 企业(有限合伙)
拓博体育 2011 年 16.01% 体育文化交流
共青城招易行远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珠海青稞晨曦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建萍 鑫福古玩 2008 年 15.00% 商铺出租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
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包括苏州金桃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
州金宏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一)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
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均正常履
行。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之“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
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和“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之“(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的内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如下:
本届任期 本届任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本届任期 本届任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金建萍女士,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3)刘斌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金宏气体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 年 10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现兼任潜江润苏执行董事、金华龙燃气总经理、重庆金宏执行董事、苏州金瑞
鸿执行事务合伙人。
(4)师东升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
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2016 年 4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
事、副总经理;现兼任苏相金宏润董事长、总经理。
(5)王悦晞女士,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办事员;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村主任助理;2007 年 7 月至
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2018 年 7 月至今任苏
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
事;现兼任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数仪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
(6)丁维平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9 月任扬州大学教师;1993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11 月赴美国加
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工系开展科研工作;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南京大
学化学系教授、教研室主任;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赴美国哈佛大学化学
与化学生物学系开展科研工作;2005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学科主任、副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2021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介观催化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现兼任
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究所有限公司董
事。
(7)董一平先生,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资本市
场);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
薪合伙人、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8)陈忠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副教授。1987 年 1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
宏气体独立董事。
(1)戈惠芳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工程师。1983 年 6 月至 1986 年 10 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
厂书记、厂长;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
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09 年 10 月至今任
金宏气体监事;现兼任徐州金宏监事。
(2)柳炳峰先生,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8 年 3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新华彩板有限公司;
吴江分公司负责人;2009 年 10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现兼任金宏技术执行
董事。
(3)王惠根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
中学历。1988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于吴县重型机械厂;2003 年 1 月至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刘斌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3)师东升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4)康立忠先生,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商务代
表、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主管;2014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液化空气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拓展经理、电子气业务
线华南区总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中区总经理、通用工业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
(5)宗卫忠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就职于苏州市乡镇工业局财务处;1996 年 11 月至 2000 年 2 月历任中信
实业银行城东办事处信贷员、城东办事处信贷科长、苏州园区支行行长助理;
至 2012 年 8 月历任光大银行苏州观前、金阊、常熟支行行长;2012 年 9 月至
银行苏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息技术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2 月入职金宏气体;现任金宏气体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6)陈莹女士,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10 年 3 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
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项目投资部总监,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金向华先生主持并参与了江苏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光电子产业关
键支撑材料—7N 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和“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
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先后荣获 2014 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14 年
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4 年度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奖、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17 年江苏省专利优秀奖、2018
年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5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0 项、
外观设计专利 10 项,作为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 项,主持或参与编写
国家标准 7 项。
(2)师东升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师东升先生负责超纯氨技术改造及生产过程优化,产品综合原料消耗、产
品综合能耗等控制,钢瓶充装工艺优化,负责深冷快线储槽除油热处理工艺,
负责氨气原料柱塞计量泵的改造优化项目,负责制氢装置对流段改造等项目。
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参与省部级项目 1 项,4 次
获得科技进步奖。
(3)孙猛先生,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姑苏紧缺人才、江苏省劳
动模范、苏州十大魅力科技人物。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郑州轻工业学院任
教;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长虹集团四川
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北京 PDP 研发中心任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主任;2022 年 3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研发中
心副主任;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
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兼任相城区博士(后)联谊会会长;2022 年 1 月,入选江
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孙猛先生主持或参与“氧化物气敏薄膜在航天器内有毒气体的检测中的应
用”等省部级项目 10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 2013 年度苏州市科技支撑计
划项目“电子级高纯氢气研发及产业化”;主持并参与公司超纯氨生产过程中的
金属离子去除装置、超纯氨金属离子纯化装置、去除超纯氨中金属离子的碳纳
米管和分子筛复合物的制备方法、超纯氨生产中去除金属离子的组合物及其使
用方法等专利的研究;先后荣获江苏省博士集聚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阳澄
湖领军人才、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
荣誉称号;入选 2022 年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3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8 项,主持或参与编写国家标
准 11 项。
(4)陈琦峰先生,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
平顶山金宏总经理、金宏气体采购总监、眉山金宏总经理。
陈琦峰先生参与了江苏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光电子产业关键支撑
材料—7N 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和“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
研发及产业化”;荣获 2014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4 年度苏州
市相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其
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
(5)刘志军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工程师。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职于安徽省六安市丁集镇液化
石油气供销站;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吴县铸钢厂分厂—吴县氧气厂操
作工;1999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历任金宏有限充装班长、医用氧化验室主任、
检测站站长、化验室主任、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公司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今历任金宏气体运营总监、检测总监;现兼任金宏物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
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气
体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副会长。
刘志军先生主持或参与了公司“氩气回收净化装置”“高纯氧除氮装置”
“低温气体回收装置”“氩气净化装置”“充装电子级超高纯气体的气瓶的处理
方法”等多项专利的研发和国家级二级标准物质的研制;参与开发了公司客户
端储槽 GPRS 远程液位系统、车辆的 GPS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客户服务的
CRM 系统以及储存设备管理的条形码系统等生产运输管理系统;先后荣获
奖二等奖、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万元)
金向华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现任 62.22
金建萍 董事 现任 2.02
刘斌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161.93
师东升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现任 94.01
王悦晞 董事 现任 -
丁维平 独立董事 现任 0.65
董一平 独立董事 现任 0.65
陈忠 独立董事 现任 0.65
戈惠芳 监事会主席 现任 38.90
柳炳峰 监事 现任 69.35
王惠根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7.44
康立忠 副总经理 现任 -
宗卫忠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现任 -
陈莹 董事会秘书 现任 -
孙猛 核心技术人员 现任 30.47
陈琦峰 核心技术人员 现任 46.28
刘志军 核心技术人员 现任 37.41
龚小玲 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离任 109.01
钱卫芳 原财务总监 离任 87.23
洑春干 原独立董事 离任 7.35
张辰 原独立董事 离任 7.35
刘海燕 原独立董事 离任 7.35
王新喜 原核心技术人员 离任 38.64
合计 - - 808.91
注:丁维平、董一平、陈忠2021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康立忠2022年1月任公司副总
经理;宗卫忠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莹2022年10月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在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 在发行人所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员姓名 任职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金宏投资 执行董事
企业,本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董事长、总 鑫福古玩 执行董事
企业
金向华 经理、核心
执行事务合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技术人员 相青投资
伙人 企业
实际控制人担任重要职
元联小贷 董事
务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金宏投资 总经理
企业,本公司股东
金建萍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鑫福古玩 监事
企业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董事、副总 执行事务合
刘斌 苏州金瑞鸿 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理 伙人
本公司股东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 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
副总经理
(集团)有限公司 务的其他企业
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 董事长兼总 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
王悦晞 董事
限公司 经理 务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
苏州数仪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务的其他企业
教授/学科主
任/副院长/重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无关联关系
点实验室主
任
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 执行事务合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企业
丁维平 独立董事
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 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
董事
究所有限公司 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 董事、总经 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
有限公司 理 务的其他企业
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其他
监事
有限公司 企业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
董一平 独立董事 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事务所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
陈忠 独立董事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政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
执行事务合
陈莹 董事会秘书 苏州金梓鸿 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
伙人
股东
核心技术人 苏州科迷妮特网络科技
陈琦峰 监事 无关联关系
员 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
他兼职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主体持有 上述人员享有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公司股份数量 持股主体的权
(万股) 益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刘斌、洑春干、刘海燕、张辰等九人组成,其中洑春干、刘海燕、张辰为独立
董事。
(1)2020 年 6 月,杨健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2)2020 年 7 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悦晞为新任公
司董事;
(3)2020 年 8 月,张建波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4)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向华、金建萍、龚小玲、刘斌、师东升、王悦晞、丁维
平、董一平、陈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丁维平、董一平、陈忠为独
立董事;
(5)2022 年 10 月,龚小玲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因第四届监事会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戈惠芳、柳炳峰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1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惠根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小玲、副总经理张建波、副总经理刘斌和财务总监钱卫芳。
(1)2020 年 6 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聘任师东升为公
司副总经理;
(2)2020 年 8 月,张建波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
(3)2021 年 11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金向华为公司
总经理、刘斌和师东升为公司副总经理、龚小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钱卫芳为公司财务总监;
(4)2022 年 1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聘任康立忠为公司
副总经理;
(5)2022 年 4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免去钱卫芳财务总监职务,
聘任宗卫忠为公司财务总监;
(6)2022 年 10 月,龚小玲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宗卫忠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莹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情形之外,自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
化,相关人员的变动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激励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事宜。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 543.00 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5.00 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 80.11%;预留 108
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 19.89%。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为 15.4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授予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以及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
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48 元/股调整为 15.23 元/股;
以 2022 年 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31.96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金向华 中国 50.00 14.00 28.00%
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龚小玲 中国 20.00 8.00 40.00%
秘书(时任)
刘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5.60 28.00%
钱卫芳 中国 财务总监(时任) 18.00 5.04 28.00%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师东升 中国 18.00 7.20 40.00%
术人员
二、核心技术人员
刘志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2.40 40.00%
孙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1.68 28.00%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62 人) 242.00 88.04 36.38%
合计 380.00 131.96 34.7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2]230Z0081 号《验资报告》。经容诚审验,公司实际已收到 69 名激励
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20,097,508 元。其中,计入股本
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
股本总数由 484,333,400 股增加至 485,653,000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 27.27 元/股,向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
占授予限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制性股票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告时股本总额的
总数的比
股) 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5.71% 0.06%
康立忠 中国 副总经理 30.00 5.71% 0.06%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龚小玲 中国 20.00 3.81% 0.04%
秘书(时任)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师东升 中国 20.00 3.81% 0.04%
术人员
钱卫芳 中国 财务总监(时任) 15.00 2.86% 0.03%
二、核心技术人员
孙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2.00 2.29% 0.02%
刘志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0.76% 0.01%
陈琦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0.76% 0.01%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51 人) 285.00 54.29% 0.59%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20.00 80.00% 0.8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2619-其
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我国对气体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应急管理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生态环境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
协会。
部门 职能
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
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
员会
的消化创新工作;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
等。
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
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
国家应急管理部 划,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部门 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
总局 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等。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
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重大环境问题
国家生态环境部
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环境污染
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 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数据统计、协助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以及
协会 行业自律管理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气体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行业监管体系
主要由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道路运输管理体系、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构成。具体制度包括: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
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等。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须遵守上述规章制度。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制度规定:从
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
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
销售。
(2)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
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该
办法,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
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
依照该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关企业未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
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条例》。根据该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是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药
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
查、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发行人的医用氧等产品生产需要遵循上述制
度。
(7)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
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企
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发行人的食品级二氧化碳等产品生产需要遵
循上述制度。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气体经营企业在气体的生产、充装、运输等经营环节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并依法办理相应各类经营许可和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证和监督管
经营内容 相关法规 证书名称
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许可证》 市场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登记 部门
工业气体
《产品质量法》 证》 应急管理部门
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安全生产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
《环境保护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主管部门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排污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行政审批部门
工业气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法》 市场监督管理
经营 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部门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气体充装许可证》
《气体充装许可规则》
气瓶使用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 市场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及充装 装许可证》 部门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
工业气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证》 部门
运输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市场监督管理
法》 可证》 部门
《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用氧气 《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 GMP 证书》
生产销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部门
《药品再注册批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核准证》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标准气体 证》 市场监督管理
《计量法》
生产 《计量合格确认书》 部门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计量认证证书》
《国家标准物质定级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用二 《食品安全法》 市场监督管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
氧化碳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部门
可证》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
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是上述行业发展不
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近年来,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
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有力推动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六氟乙烷、
八氟环丁烷等多种特种气体也被明确列为重点发展新材料。
最近三年,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政策如下:
序
政策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号
《重点新材料首批
工业和信息 将包括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在
化部 内的多种特种气体列为重点新材料
录(2021 年版)》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
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
划和 2035 年远景
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
目标纲要》
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
财政部、税
《关于促进集成电 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务总局、发
路产业和软件高质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
量发展企业所得税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
工业和信息
政策的公告》 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
化部
得税
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
国家发展改 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
《关于扩大战略性
革委、科技 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
新兴产业投资培育
壮大新增长点增长
信息化部、 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
极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
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
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
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
《新时期促进集成
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
干政策》
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
国体制。
鼓励类: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
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
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
《产业结构调整指
国家发展改 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
革委 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
本)》
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
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
产。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最近三年行业政策未发生不利变
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工业气体的产品分类
工业中,把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产品统称为工业气体产品。根据制备方式
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工业气体可分为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大宗气体主要包括
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及乙炔、二氧化碳等合成气体;特种气体品种较多,主
要包括电子特种气体、高纯气体和标准气体等。
(2)工业气体的应用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
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众多领
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支持作用,因此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子气体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工
业气体中逐渐形成了电子气体这条重要的分支。根据电子气体制备方式及用途
的区别,可进一步分为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气体在电子产品制程工艺中广泛应用于离子注入、蚀刻、气相沉积、
掺杂等工艺,被称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 及光伏等材料的“粮食”和
“源”。电子半导体器件的性能优劣与电子气体的质量息息相关。其中,电子
大宗气体主要为应用于电子领域的高纯大宗气体,如高纯氧气、氮气、氩气等,
可作为环境气、保护气以及载气使用;电子特种气体涵盖产品种类较为丰富,
主要包含氨气、氦气、正硅酸乙酯、氧化亚氮、硅烷等。
电子气体分类
类别 用途 主要产品
氨气、氦气、氧化亚氮、TEOS(正硅酸乙酯)、TEB
化学气相沉积 (硼酸三乙酯)、TEPO(磷酸三乙酯)、磷化氢、三
(CVD) 氟化氯、二氯硅烷、氟化氮、硅烷、六氟化钨、六氟乙
电子特种气体 烷、四氯化钛、甲烷等
氟化砷、三氟化磷、磷化氢、三氟化硼、三氯化硼、四
离子注入
氟化硅、六氟化硫、氙气等
光刻胶印刷 氟气、氦气、氪气、氖气等
电子气体分类
类别 用途 主要产品
扩散 氢气、三氯氧磷等
氦气、四氟化碳、八氟环丁烷、八氟环戊烯、三氟甲
蚀刻 烷、二氟甲烷、氯气、溴化氢、三氯化硼、六氟化硫、
一氧化碳等
含硼、磷、砷等三族及五族原子之气体,如三氯化硼、
掺杂
乙硼烷、三氟化硼、磷化氢、砷化氢等
环境气、保护
电子大宗气体 氮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等
气、载气
在电子半导体具体应用领域中,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的成本占全
部气体成本的比重大致如下:
领域 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大宗气体
液晶面板 30%-40% 60%-70%
集成电路 约 50% 约 50%
LED、光伏 50%-60% 40%-50%
光纤通信 约 60% 约 40%
工业气体的应用涉及到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因此气体工业是国民经济基
础工业之一,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外一般将工业气体视
为国民经济命脉而列为公用事业行业,与供电、供水一样将供气作为投资环境
的基础设施。
(1)全球工业气体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呈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 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
规模约为 1,341 亿美元。根据业界经验数据,工业气体行业增速是全球 GDP 增
速的 2.0-2.5 倍。按照此数据,2020 年至 2022 年全球工业气体年均复合增长率
若按 8%的增长率计算,2022 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将达 1,564 亿美元。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2021 年和 2022 年为估算数据
(2)我国工业气体发展情况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 80 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 90 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
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 2017 年的 1,211 亿元增
长至 2021 年的 1,798 亿元,2017 年至 2021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0%以上。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及构成
中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中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
钢铁、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等下游应用领域的稳定增长推动我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由 2017 年的 1,036 亿元
增长至 2021 年的 1,456 亿元,2017 年至 2021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89%;
特种气体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战略新兴产业,随着我国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
伏等泛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 2017 年的 175 亿
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342 亿元,2017 年至 2021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8.23%。
(3)电子气体发展情况
在半导体产业原材料中,电子气体(含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是
仅次于硅片的第二大市场需求材料。以 2020 年为例,电子气体在半导体材料市
场中的规模占比达 13%。
靶材
气体
CMP材料 材料
湿法化学品 37%
电子
光刻胶及附属产
光掩膜 特气
品 12% 13%
数据来源:国际半导体协会(SEMI)
①全球电子气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 5G、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产业带动下,芯片出现持续短缺,
半导体制造商不断加大资本开支,半导体行业景气程度持续上行。作为半导体
制造不可或缺的材料,电子气体市场规模持续增加。根据 TECHCET 数据,全
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由 2017 年的 51.77 亿美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58.44 亿美元,
预计 2025 年全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将超过 80 亿美元;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
规模由 2017 年的 36.91 亿美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41.85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全
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将超过 60 亿美元。
全球电子气体市场情况
电子特种气体(亿美元) 电子大宗气体(亿美元)
数据来源:TECHCET
②我国电子气体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向国内转移,我国电子气体尤其电子特种气体市场
规模快速增加。根据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
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情况
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
(1)特种气体品种不断丰富,国内气体企业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
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材
料。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与
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达 260 余种。随着非低温气体分离
技术(吸附、膜分离)、混配技术和提纯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
步走向市场。
国际气体巨头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百余年气体行业发展的积累,在
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
步发展,国内气体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
有了长足进步,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等方面的部分技术已经达到国际
标准。
(2)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亟待突破高端特气瓶颈
电子气体生产的瓶颈很多,从原材料纯度开始,到合成工艺、对温度和压
力的控制,再到提纯方法和分析方法,以及产品充装过程中对杂质的控制,每
个环节都会影响整个产品的质量。尽管在传统及中低端产品方面,我国已经形
成了规模优势,但在高端气体尤其是特种气体方面,我国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
很多产品几乎都被外资企业所垄断。
因此,未来我国气体行业亟需通过自主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电子特
气等高端特气的国产化率,早日解决缺“气”的瓶颈和制约。
(3)我国工业气体专业社会化外包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传统上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通过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以满足
自身气体需求。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快速发展,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
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有利于
减少客户在设备、技术、研发上的巨额投入,实现气体资源循环利用。据产业
信息网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我国工业气体外包占比从 2007 年的 41%提高
到 2020 年的 57%,相比发达国家 80%的外包率仍有较大差距和提升的空间。未
来工业气体外包率逐步提高的趋势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
广阔市场空间。
(4)尾气回收模式加速发展
目前,全世界每年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近 300 亿吨,而利用量仅为
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能源结构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节能环保、能源
循环以及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不断推出。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
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
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
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理念的逐步落地为二氧化碳尾气回收业务
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除二氧化碳回收外,还有氢气回收、天然气回收、氯化氢回收、氯气回收、
氨气回收、氧化亚氮回收、氦气回收等。因此,未来尾气回收模式有望加速发
展,占工业气体产量的比重将不断提升。
(5)国内气体企业整合提速
国内气体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大多为年营业
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该等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优势企业亟
需进行行业整合,加快发展步伐,缩小与国际龙头企业之间的差距。
(6)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气体的产品种类丰富,而多数客户在其生产过程中对气体产品亦存在多样
化需求,例如集成电路制造需经过硅片制造、氧化、光刻、气相沉积、蚀刻、
离子注入等工艺环节,需要的特种气体种类超过 50 种。出于成本控制、仓储管
理、供应稳定等多方面考虑,客户更希望能在一家供应商完成多种产品的“一
站式采购”
,从而对气体公司所覆盖的产品种类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同时,随着下游行业产品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客户所需的产品定制化特
点愈发明显,对气体供应商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此外,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其使用过程中的包装物、管道以及供气系
统的处理均会对最终使用的产品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客户更希望气体供应商能
够提供气体包装物的处理、检测、维修,供气系统、洁净管道的建设、维护等
全面的专业性增值服务。气体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因此,为客户尤其是半导体客户提供整套气体及化学品综合服务,包括产
品管理、设备管理、工程和技术支持服务、分析服务、信息管理服务以及废物
管理的 TGCM(Total Gas and Chemical Management,全面气体及化学品运维管
理服务)业务模式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较为深厚
的技术研发实力。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等
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保障安全稳定生产、保持
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提升市场竞争力起到关键性作用。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
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
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
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得到了市场
的广泛认可,成功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积
累了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京东方、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等众多行业知
名客户。
随着公司在气体研发生产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公司产品品种不断丰富、新
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化,公司业务规模持续保持增
长。2019 年-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6,057.75 万元、124,334.24 万元和
第一。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
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主要竞争对手
(1)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寡头垄断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兼并收购,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已经形成了少数几家气体
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大多数份额的市场格局。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
气化工集团和酸素控股长期是全球最大的四家气体供应商,合计占据全球工业
气体市场 70%以上的份额。
上述工业气体龙头企业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在国内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
构,占据了我国工业气体市场大多数份额。根据亿渡数据,2021 年该等外资工
业气体龙头企业占我国工业气体市场份额的 55.7%。国内企业与国外龙头气体
企业在规模上总体还存在较大差距。但随着国产化进程的推进,国内企业的市
场份额有望逐步提升。
(2)本土气体企业逐渐崛起,与外资巨头形成错位竞争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发展壮大。较早
发展起来的是以现场制气为主要供气方式的大宗集中用气市场。20 世纪 80 年
代起,以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为代表的外资气体供应商开始进入中国市场,
并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迅速占领了国内现场制气市场。
随着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以盈德气体、宝钢气体为代表的中国本土
气体公司也加入了大规模现场制气的竞争,凭借成本以及本土化优势,在国内
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由于工业气体行业较空分设备行业具有市场容
量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周期性波动小等诸多优势。近年来国内大型空分设备
生产企业如杭氧股份、川空集团等也开始由单纯的设备制造商向大型现场制气
供应商转型。因此,国内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形成了外资巨头、国内专业气体供
应商、空分设备制造商共同竞争的局面。
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
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
兴分散用气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这一市场的特点是客户对单一气体需求量相对
较小,但对气体品种需求较多,供气方式以零售为主。由于外资企业在国内的
发展战略主要定位于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因此零售气市场与中小型现场制气市
场已成为内资企业争夺的焦点。零售气市场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由于大宗气体
运输半径的限制而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点。部分气体零售企业已在各自区域内
建立了先发优势,并不断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将销售网络扩展到其他区域。
由于战略定位不同,经营现场制气项目的企业目前只是将瓶装气和储槽气
部分作为主营业务的补充,不会将较多资源投入到零售气营销队伍的发展和物
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上,其市场开拓能力与运输保障能力均较为有限,且产品往
往只有空分气体,品种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部分专
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气体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满足客户综合的气体需求,
产量稳定,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还可通过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客户的个
性化需求。通过长期经营,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供应商与客户构建了长期的
互利合作关系,铺设了全天候的销售服务网络,在零售气市场上的优势不断得
到强化,一旦在区域内确立竞争优势,优势供应商会对潜在竞争对手形成较高
的竞争门槛,先发优势较为明显。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
会的统计,2019-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在协会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
名列第一。2017 年 10 月,公司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
领军企业”。
公司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火炬项目,多次获得
江苏省和苏州市科技进步奖。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
利 5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
准 18 项。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
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
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
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
升作出了贡献。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 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
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氧化
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
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
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获得江
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先后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专利优秀
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创新产
品和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
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认定为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
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
企业”“江苏省创新型百强企业”“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等。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
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
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
理,在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
果的产业化。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
稳定性与外资气体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
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
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产品品种与服务优势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
大品类,具体品种达 100 种以上,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能够较
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
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
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
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
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提供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
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
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公司是国内率先
推出深冷快线业务的气体公司,相较于传统供气模式,深冷快线具有安装成本
较低、储存容量更大、运输次数更少、无需气瓶搬运和设备管理等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
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
中有 SK 海力士、中芯国际、联芯集成、矽品科技、华天科技等;在液晶面板
行业中有京东方、TCL 华星、中电熊猫等;在 LED 行业中有三安光电、聚灿光
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光电、富通集团等;在
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了
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
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
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中小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
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
足了需求量少、分布分散的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
大量的客户资源,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4)区位发展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
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
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长三
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对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推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在深耕长三角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
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提高公
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5)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
好的品牌声誉。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 年-2021 年公司营业
收入连续三年在协会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名列第一。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
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 年“金宏”
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 年“金宏气体
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公司获得了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定的“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
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
这些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
司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
展。
公司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目前占据市场第一梯队的基本
为外资知名厂商,如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
无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上述四家外资气体巨头在市场份额方面保持
绝对优势。在内资厂商中,公司与华特气体、和远气体等同属零售气市场的重
要企业。
类型 企业名称 企业情况
德国林德集团成立于 1879 年,2018 年与气体行业巨头普莱克
斯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供应商。德国林德集团气体
业务遍布全球,也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布局最多的气体行业外
林德集团
资巨头,亚太市场也是其增长最快的市场。主要产品包括氧
气、氮气、氩气、稀有气体、碳氧化物、氦气、氢气、电子气
体、特种气体等。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成立于 1902 年,其气体业务遍布全球,主
液化空气集 要为冶金、化工、能源等行业客户供应氧气、氮气、氩气、氢
团 气、一氧化氮等产品,也为汽车、制造业、食品、医药、科技
国外公司 等行业客户提供工业气体、制气设备、安全装置等。
美国空气化工集团创立于 1940 年,主要提供空分和工业气体
空气化工集 以及相关的设备,为石化、金属、电子和食品饮料等制造产业
团 服务,同时也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液化天然气工艺技术和设备供
应商。
日本酸素控股创立于 1910 年,是日本最大工业气体制造商,
主要在日本、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美国等亚太地区和欧洲
酸素控股 地区生产及销售工业气体产品。日本酸素控股为钢铁、化工、
电子、汽车、建筑、造船和食品等工业提供氧气、氮气和氩气
等气体产品和服务。
华特气体成立于 1999 年,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
华特气体
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业
(688106)
务,提供气体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南大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先进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
南大光电
新技术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和收
(300346)
购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逐步进入了特种气体领域。
凯美特气成立于 1991 年,主要从事干冰、食品添加剂液体二
凯美特气
国内公司 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来逐步
(002549)
切入特种气体领域。
和远气体 和远气体成立于 2003 年,经营的气体包括普通气体、特种气
(002971) 体以及清洁能源,是国内知名的综合型气体公司。
侨源股份成立于 2002 年,产品覆盖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
侨源股份 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
(301286) 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
态空分气体专业供应商。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半导体行业对于气源及其供应系统有着严苛的要求,电子气体的深度提纯
难度大,而纯度是气体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在芯片加工过程中,微小的气体纯
净度差异将导致整个产品性能的降低甚至报废。电子气体纯度往往要求 5N 以
上级别,还要将金属元素净化到 10-9 级至 10-12 级。气体纯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对
纯化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将显著上升。
高纯、超纯气体的生产制备首先要对上游原料工业气进行成分分析,其次
根据杂质成分的复杂程度来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最后分析设备需采用在线自
动监控,分析精度要求很高。
在充装方面,气体充装工艺过程包括分析、置换、清洁、清洗等。首先要
对储存设备中的余气进行纯度检测分析,检验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若未达须
先置换合格后再进行充装,以防产品交叉污染。在充装完毕并分析合格后,须
进行防尘和施封后方可交付客户使用。
在配送方面,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借助专业存储运输设备,并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规程操作。
从事专业气体生产的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积累丰富的气体纯化、
容器内壁处理、气体充装、气体分析检测等技术,并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
团队和工程力量。而其他行业的公司若想转型升级为气体行业或者特种气体行
业,都要付出高昂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包括购置新的生产装置、新的辅助设
备、产品再设计成本、职工再培训成本等。
国家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和控制较为严格,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获得安全生产、经营及运
输等资质后才能运营。此外,生产食品级、医用级等气体的企业还需具备食品
及药品等生产资质,形成了一定的资质壁垒。
气体行业的下游绝大部分客户是专业生产厂家,并非终端消费产品,因此
难以通过广告等常规营销手段在短期内建立市场品牌。下游客户对气体产品的
质量、品牌和服务的认同需要建立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气体开始供应的同时,
气体供应商的服务随之体现。能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由于其完善的服
务,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并可为客户节约成本,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供应商的服务一旦得到认可,客户考虑质量、服务等因素通常不会变更供
应商。所以气体产品的服务差异性很大,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潜在竞争对手进入
的障碍。
工业气体行业企业的研发生产运营需要大批专业人才。首先,业内生产企
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最终体现在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上,由于工业气体特
别是特种气体的生产技术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专业性,加上国内各大院校基本
都未设立工业气体的专业学科,因此新进人员需要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
年的学习和锻炼,才能胜任技术研发工作;其次,对于企业生产部门来说,由
于工业气体生产过程中技术节点较多、组织调度复杂,基层生产管理人员的培
养极为重要;最后,气体行业作为原材料工业,产品销售对象明确,销售人员
只有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才能精准而深度地挖掘客户需求。因此,工业气
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工业气体行业生产设施要求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同时为了保证产品
质量的稳定性,需要采用大量精密监测和控制设备。行业内企业在扩大业务规
模的过程中,往往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横向布局,需要较强的资本实力。气体
供应商需要有专业的运输设备和特种运输车辆,还需要对运输的全过程等进行
跟踪监测和严格控制,由此带来的运输及监控设备投入也比较大。上述因素导
致工业气体行业具有重资产的特点,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
工业气体行业原材料是空气、工业尾气、基础化学原料等。上游行业包括
气体分离及纯化设备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行业、压力容器设备制造业等。经
过多年发展,我国基础化工行业、专业设备制造行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业
体系,产品品种齐全,能够为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支持。
上游行业的产品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工业气体行业的产品成本,进而影
响到产品的价格,上游行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创新也会影响工业气体行业的采
购材料质量与配套设备的选择。目前,空分设备、基础化学原料以及工业尾气
由于市场供应充足,一般都能够获得稳定的供应,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工业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
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行业以及食
品、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下游行业的基本建设、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政
策将直接影响到工业气体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进而影响本行业的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大宗气体的主要需求仍来源于冶金和化工等传统产业,这两大
行业需求占比超过一半。从大宗气体需求的增量市场来看,未来我国气体市场
来自于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
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将显著快于冶金、化工两大行业。大宗气体需求领域的日
益扩大为气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特种气体尤其是电子特种气体的主要需求来自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
等新兴行业。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从全球来看,电子特种气体应用
于集成电路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 71%,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的需求占市
场总需求的 18%;从我国来看,电子特种气体应用于集成电路行业的需求占市
场总需求的 42%,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 37%。我国集成
电路行业电子特种气体的需求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技术
水平和产业规模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而显示面板产业经过
多年持续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基地。
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新兴行业发展迅速,带动
了特种气体整体需求的持续增加。
(1)集成电路
受益于我国相关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下游应用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集成电
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呈现高度景气的状态。根据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
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3,610 亿元提升至 2021 年的 10,996 亿元。
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消费国家,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集成电路行业
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情况
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2)显示面板
显示面板行业早期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在国家产业政策
支持、技术实现突破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显示面板行业取得了长足
进步,已逐渐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面板产业集中地。
根据 Frost&Sullivan 统计,国内显示面板出货量由 2016 年 4,360 万平方米
增长至 2021 年 10,020 万平方米,保持了较快增长,并预计至 2025 年将增长至
约 12,120 万平方米。
中国大陆显示面板行业市场规模
产量(百万平米)
数据来源:Forst&Sullivan
根据 DSCC 预测,中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面板产能份额将由 2020 年的
向我国的持续转移,我国面板行业仍具备稳定的增长空间。
(3)光伏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达 170GW,创历史
新高。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背景下,预计“十
四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 220GW;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
全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累计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国内特种气体行业涌现了一批以本公司为代表的产
品品质和技术先进性达到替代进口水平、能够被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下
游领域客户接受的电子气体生产企业。国内电子气体市场接近全球的 1/3,而且
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但国内自给率却很低,超过八成产品依赖进口。随着我国
气体龙头公司不断实现自主创新、增加产品种类,进口替代速度有望加快。
八、公司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
供应商。经过 20 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
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
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
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众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 100 多
个气体品种。
公司的产品线较广,既生产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高纯
氢等特种气体,又生产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的电子大宗气体和应用于其他工业领
域的大宗气体及燃气。其中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八氟环丁烷、
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硅烷混合气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氧、氮是电子半导
体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
公司目前的主要供气模式分为瓶装供气、储槽供气和现场制气,各种供气
模式的简介如下:
供气模式 图片 简介
对于超纯氨、氢气等特种气体,公司采购
原材料后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并
销售给客户;对于氮气、氧气等大宗气
瓶装供气
体,公司通过空分装置生产或从供应商采
购液态气体,经充装等工艺生产瓶装气,
再销售给下游客户。
公司利用空分装置生产液态气,或直接从
供应商处采购液态气,经过分装等工艺处
储槽供气 理后,通过专用的包装容器和车辆送达客
户端,将低温液体产品储存在客户端的储
罐中,供客户按规模要求自行气化使用。
供气模式 图片 简介
公司在客户现场建立气体生产装置,直接
现场制气 向单一客户供应或者通过管道向工业园区
内的数个客户供应工业气体。
公司通过空气分离、化学合成、物理提纯、充装及尾气回收等多种工艺为
客户提供多品种的气体产品,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特
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 100 多个气体品种,在气体行业中品类较为齐
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
化碳、氦气、混合气、医用气体、氟碳类气体等特种气体;(2)氧气、氮气、
氩气、二氧化碳、乙炔等大宗气体;(3)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产品名称 供应模式 简介
特种气体
超纯氨主要应用于新型光电子材料领域,是 MOCVD 技术制备
GaN 的重要基础材料。由 GaN 生产的高灵敏度蓝光发光二级管
和蓝光激光器,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器件,是国内外都在抢占的
超纯氨 储槽、钢瓶
产业。超纯氨还是制备三氟化氮、氮化硅的基础材料。此外,
液氨广泛地应用于半导体工业、冶金工业,以及需要保护气氛
的其他工业和科学研究。
正硅酸乙酯作为微电子高端化学品,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法
正硅酸乙
钢瓶 (简称 LPCVD)构建半导体衬底表面的二氧化硅绝缘层,是第
酯
三代半导体材料和新兴半导体产业中重要的前驱体材料之一。
氢是主要的工业原料,也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还原剂,在石油
化工、电子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加工、浮法玻璃、精细有机
合成、航空航天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在石化工业中,需加
钢瓶、鱼雷 氢通过去硫和氢化裂解等来进行原油的提炼。在轻工业中,也
氢气
车 常使用氢气对人造黄油、食用油、洗发精、润滑剂、家庭清洁
剂及其他产品中的脂肪氢化。同时氢具有高燃料性以及清洁
性,航天工业常使用液氢作为燃料,汽车工业中也加大了对于
使用氢气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氧化亚氮俗称笑气,高纯氧化亚氮作为电子气体,主要用于半
导体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膜工艺,是直接影响光电器件质
钢瓶、鱼雷
氧化亚氮 量的不可替代的关键电子气体。高纯氧化亚氮在化学气相沉积
车
(CVD)工艺中,可用于制备掺杂 SiO2 膜。氧化亚氮还广泛应
用在医用麻醉剂、食品悬浮剂、制药、化妆品等领域。
干冰是固态的二氧化碳,可用于模具行业清洗、石油化工电力
干冰 干冰箱 行业清洗主风机、气压机、烟机、汽轮机、鼓风机等设备及各
式加热炉、反应器等结焦结炭的清除、电子行业清洁机器人、
产品名称 供应模式 简介
自动化设备的内部油脂、污垢、集成电路板、焊后焊药、污染
涂层、树脂、溶剂性涂覆、保护层以及印刷电路板上光敏抗腐
蚀剂等清除,以及冷藏保鲜运输,如低温冷冻医疗用途以及血
浆、疫苗等特殊药品的低温运输,电子低温材料、精密元器件
的长短途运输以及高档食品的保鲜运输。
硅烷作为一种提供硅组分的气体源,可用于制造高纯度多晶
硅、单晶硅、微晶硅、非晶硅、氮化硅、氧化硅、异质硅、各
种金属硅化物。因其高纯度和能实现精细控制,已成为许多其
他硅源无法取代的重要特种气体。硅烷广泛应用于微电子、光
钢瓶、鱼雷
硅烷 电子工业,用于制造太阳电池、平板显示器、玻璃和钢铁镀
车
层,并且是迄今世界上唯一的大规模生产粒状高纯度硅的中间
产物。硅烷的高科技应用还在不断出现,包括用于制造先进陶
瓷、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生物材料、高能材料等,成为许多
新技术、新材料、新器件的基础。
氦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不可燃气体,利用液氦的低沸点特性,
其在超导领域有广泛应用,主要用于航天、医疗、泛半导体行
钢瓶、鱼雷 业。而低密度与高稳定性的双重特性,使其可替代氢气常用于
氦气
车 飞艇或广告气球中的充入气体。在光学领域,氦气由于其稳定
性,可用作气相色谱法中的载色剂、温度计的填充气,并用于
盖革计数器和气泡室等辐射测量设备中。
混合气是指标准气或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组份的气体。对
于现实生活、生产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单一组份气体难以满
足,可通过对于不同组份气体的混合来解决。在半导体电子行
业中,电子气号称电子元器件制造的粮食,多规格的混合气直
混合气 钢瓶
接决定半导体器件的性能。在照明领域,不同稀有气体的组份
会产生不同的色彩。乙炔与氧气的混合气则能产生单一组份无
法达到的高温。在医用领域,不同氦氧比例混合气各有其独特
性能,具有广泛应用。
包含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四氟化碳等。六氟乙烷也称全氟
乙烷,可用作电子工业中的蚀刻气、制冷空调业中的冷媒、化
学工业中的添氟剂、电力工业中的绝缘剂及高介强度冷却剂
等;八氟环丁烷也称全氟环丁烷,是一种无色无臭、非易燃的
气体,可用作稳定无毒的食品气体喷射剂、介质气体,此外可
氟碳气体 钢瓶
作为制冷剂应用,作为一种蚀刻气在半导体行业也有重要应
用;四氟化碳是微电子工业中用量最大的等离子体蚀刻气体之
一,其高纯气及与高纯氧气的混合气,可广泛用于硅、二氧化
硅、氮化硅、磷硅玻璃及钨等薄膜材料的蚀刻,并且在低温制
冷、电子器件表面清洗和气相绝缘等方面也被广泛应用。
医用气体是指用于医学诊断和生命救助的气体,应用领域包括
血液气体检测、肺功能试验、心肺试验、外科激光器、麻醉监
测、呼吸监测、医学研究、放射性示踪等。常用的医用气体有
医用氧、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以及部分稀有气体等。
医用气体 钢瓶、储槽
其中,医用氧是包括新冠肺炎在内众多疾病治疗所需的重要物
资;氦有时用于改善哮喘患者的呼吸;氙在超极化核磁共振成
像中用于拍摄肺的医学影像;具有强辐射性的氡只能微量制
取,可用于放射线疗法。
大宗气体
氧气 钢瓶、储 氧气约占空气的 21%,工业上一般用液态空气分离法大规模生
产品名称 供应模式 简介
槽、现场制 产氧气。氧气是最重要的氧化剂,在冶炼工业中,通常使用高
气 纯度氧替代空气以加速氧化反应,降低钢的碳含量,清除磷、
硫、硅等杂质。氧气也是很好的助燃剂,如液氧被用作火箭推
进助燃剂。而将氧和乙炔混合燃烧时温度高达 3,500℃,被广泛
地用于钢铁的焊接和切割。同时,氧气作为维持生命必不可少
的要素,在医疗、救援以及高海拔等特殊领域和地域都也有着
极为重要的应用。在半导体行业中,氧气可作为芯片制造工艺
中重要步骤热氧化过程的原料,与硅晶圆片反应生成二氧化硅
膜,形成热氧化层中重要的闸极氧化层与场氧化层。
氮气约占大气总量的 78%,可同氧气一样用空气分离法大规模
生产。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低温下的液氮可用作深度冷冻
剂。常温下的氮气则在工业中被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体,也可用
作食品的保鲜保质。而在高温下,氮气可用于合成氨原料,是
钢瓶、储
化学工业中最为重要的原料之一。在气体工业中,通常采用无
氮气 槽、现场制
缝碳钢瓶盛放氮气,大批量使用时,可以选择液氮杜瓦罐、液
气
氮储槽、制氮机现场生产供应等氮气供应方式。超纯氮气等载
气对于高科技半导体行业至关重要,其直接应用于芯片与显示
器制造工艺,用来吹扫真空泵、排放系统等,营造超净的气体
环境以保护制造工具。
氩气是稀有气体,又被称为惰性气体。利用其极不活泼的化学
性质,氩气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例如活泼金属的焊接、半导体
晶体管的制造、灯泡中的填充气等。而稀有气体通电时会发光
的性质,使其在光学领域也被广泛应用。同时由于其稳定的特
氩气 钢瓶、储槽 点,在光学仪器中,也被用作气相色谱仪等仪器的载气、标准
气、平衡气、零点气等。在半导体行业,氩气被用于等离子沉
积和蚀刻工艺,还可用于深紫外光刻激光器中半导体芯片的最
小特征的图案上。液态氩气的液滴还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清洗最
小、最脆弱的芯片结构中的碎屑。
二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窒息性气体。二氧化碳可用于核磁共
振,青霉素制造,鱼类、奶油、奶酪、冰糕等的保存及蔬菜保
鲜,低温输送,灭火剂,冷却剂;在半导体制造中用于氧化、
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还可用于支持先进的浸没光刻,专用低
温清洗应用以及 DI(去离子水)处理。液体二氧化碳可用于冷
二氧化碳 钢瓶、储槽
却剂、焊接、铸造工业、清凉饮料、碳酸盐类的制造、杀虫
剂、氧化防止剂、植物生长促进剂、发酵工业、药品(局部麻
醉)、制糖工业、胶及动物胶制造等。二氧化碳还可用于某些
反应的惰性介质、石墨反应器的热载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
气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等。
乙炔也叫电石气,常温常压下为无色、微毒的易燃气体,具有
弱麻醉和阻止细胞氧化的作用。乙炔受热及震动等因素易引发
爆炸,但在丙酮溶液中较为稳定,且溶解度极大,故工业上的
乙炔 钢瓶 乙炔是溶解在丙酮里的,也叫溶解乙炔。乙炔化学性质活泼,
能与很多试剂发生加成反应,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此外,
其在金属的焊接和切割、原子吸收光谱、标准气、校正气、合
成橡胶、照明等领域也有应用。
燃气
天然气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气态化石燃料,主要成分是烷烃,
天然气 钢瓶、储槽
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天然气
产品名称 供应模式 简介
主要用作燃料,燃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相较煤炭、石油等
能源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被广泛使用于生活、
生产燃料以及工业发电等领域。同时天然气也是制造氮肥的原
料之一,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污染少的特点。
液化石油气是在石油炼制过程中由多种低沸点气体组成的混合
物,没有固定的组成。主要成分是丁烯、丙烯、丁烷和丙烷。
液化石油
钢瓶 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
气
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或蒸气转化制合成气,可作为工业、民
用、内燃机燃料。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工业工企业尾气,经过提纯、充装或物理、化学反
应生产各类气体,并以瓶装、储槽或现场制气的方式向客户供应,建立了独立
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产品销售及研发体系,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
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
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和生产经营设备主要为气体原材料、包装容器、精密仪
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辅料等。对于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
天然气、氦气、标准气体原材料等特种气体生产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大型国
有企业、化工企业或贸易商。对于二氧化碳、氢气等通过尾气回收、提纯生产
特种气体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现场建厂回收。对于氧、
氮、氩等空分气体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拥有空分装置的大型钢铁冶炼企业、
专业的空分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公司稳定采购其富余气体或产生的尾气,解
决其富余气体的销售和尾气的处理,并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包
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公司根据规模和业务配送需
求,下达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流程》和《招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采购订单
计划流程为:各部门根据需求填制《采购申请单》→部门总监审核→采购部根
据库存情况,制作材料审批计划→采购部与供应商互相签章确认《原料采购合
同》→分管采购负责人审核→采购部执行采购程序。采购部通过对外部供应商
的综合实力评选,建立实力雄厚、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并通过询价比价或招投标采购的方式,选择采购条件最有利于公司的供货商,
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方式,即先签订框架合
同,然后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根据营销部门订单预测、
实际销售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需求确定合理库存量。
公司目前生产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外购液态气体后充装、分装至钢
瓶、储罐等容器中再销售给客户;另一类为利用空分设备分离空气、外购原材
料生产设备发生化学反应或回收工业企业排放的尾气经物理提纯并充装至钢瓶、
储罐等容器后销售。第一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等,第二
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为自产的液氮、液氧、超纯氨、氢气、二氧化碳、乙炔
等。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用户,该类客
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另一类为气体公司,该类客
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充装至钢瓶中或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主要对销售期限、产品规格、数量和
单价确认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送货和运输方式、产品验收方式等进行约定,
后续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再与客户签订价格确认函或销售确认书,对后续销售
的产品品种、价格等进行约定。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
在供应工业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
量管理、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
制度。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转化为自身
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转化为一系列的研发项目,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性
能提升。
公司研发活动紧密围绕“纵向发展”战略,立足现有产业平台和核心技术,
重点研发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急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电子
级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
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以及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等项目,力争打破外资气体
巨头在半导体电子气体领域的垄断局面,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
献。
除新产品研发外,公司还根据客户工艺优化和定制要求,配合客户新品研
发需求,提供与气体相关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生产工艺的稳定性,提
升工作效率和产品的优良率,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自产气体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产
销率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产能(吨) 8,250.00 8,500.00 8,500.00 8,500.00
产量(吨) 7,799.22 8,341.01 7,183.95 8,257.78
超纯氨 销量(吨) 7,781.64 8,101.28 7,329.50 8,114.19
产能利用率 94.54% 98.13% 84.52% 97.15%
产销率 99.77% 97.13% 102.03% 98.26%
产能(千立方) 46,350.00 37,800.00 37,800.00 37,800.00
产量(千立方) 26,704.37 28,033.04 21,912.82 23,895.52
氢气 销量(千立方) 26,830.50 27,936.56 21,898.07 24,384.35
产能利用率 57.61% 74.16% 57.97% 63.22%
产销率 100.47% 99.66% 99.93% 102.05%
产能(吨) 27,945.00 37,260.00 37,260.00 37,260.00
产量(吨) 26,075.17 36,768.03 33,098.00 34,089.81
氮气
销量(吨) 26,075.17 36,768.03 33,098.00 34,089.81
产能利用率 93.31% 98.68% 88.83% 91.49%
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产能(吨) 11,108.57 14,811.43 14,811.43 14,811.43
产量(吨) 9,270.52 12,889.05 11,565.05 12,780.05
氧气 销量(吨) 9,270.52 12,889.05 11,565.05 12,780.05
产能利用率 83.45% 87.02% 78.08% 86.29%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产能(吨) 90,000.00 17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产量(吨) 83,693.92 168,940.60 220,076.89 204,445.75
二氧化
销量(吨) 83,609.46 168,572.92 219,919.31 204,433.20
碳
产能利用率 92.99% 99.38% 100.03% 92.93%
产销率 99.90% 99.78% 99.93% 99.99%
产能(吨) 7,5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产量(吨) 3,649.61 3,972.27 7,968.93 9,757.82
天然气 销量(吨) 3,649.61 3,971.55 7,937.41 9,961.49
产能利用率 48.66% 39.72% 79.69% 97.58%
产销率 100.00% 99.98% 99.60% 102.09%
注:1、发行人销售的工业气体产品种类繁多,产品对外销售时存在多种状态,计量单
位既有体积单位也有质量单位,在计算产能产量及产品价格时统一以“吨”或者“立方米”
为单位来披露;2、产销率=销量/产量;3、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4、公司空分装置产能
不足,外购销量占比较高,因此认定当期自产氮气和氧气均实现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气体产品受下游需求、上游供应商检修的影响,产能
利用率存在波动,具体如下:
(1)超纯氨
报告期内,公司超纯氨产能利用率整体保持较高水平。2020 年度,受下游
需求波动的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2)氢气
公司氢气主要由金宏气体、重庆金苏和张家港金宏进行生产。2020 年,受
需求波动的影响,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2 年 1-9 月,张家港金宏“年
提纯 2,400 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项目投产,公司氢气产能大幅增加,由于产
能消化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当期尾气供应商设施检修停车,导致当期产能利用率
较低。
(3)氮气、氧气
公司氮气、氧气为自有空分装置生产。报告期内,空分装置的产能利用持
续保持较高水平。2020 年度,公司氮气、氧气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
当期公司对空分装置检修所致。
(4)二氧化碳
公司二氧化碳由徐州金宏、昆山金宏通过尾气回收装置生产。报告期内,
公司二氧化碳的产能利用率水平较高。2021 年度,受徐州金宏尾气供应商搬迁
停产的影响,产能有所下降。
(5)天然气
公司天然气由潜江润苏通过回收工业尾气经提纯等工艺后生产。报告期内,
公司天然气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2020 年度,受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当期实
际产量有所减少,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1 年以来,受上游尾气供应商技改
影响,尾气排放量减少,导致天然气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例
前五名合计 9,227.70 6.42%
占营业收入的比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例
前五名合计 12,148.05 6.98%
前五名合计 15,947.93 12.83%
前五名合计 15,922.34 13.72%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2%、
超过 30%、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50%或其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伏等行业,受
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主要客户各期对公司的采购额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
营业收入中包含设备及工程业务收入,导致公司各期的主要客户存在波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持有权益。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为气体原材料、压力容器以及配件、
辅料等,能源主要为水、电。原辅材料主要由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供应商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要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水由市政自来水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能源采购的金额、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价 单价变动
年度 原材料 金额(万元) 数量
(元) (%)
液氧(吨) 3,563.74 58,386.60 610.37 -13.93
液氮(吨) 9,998.38 142,267.19 702.79 -5.35
液氩(吨) 6,240.23 54,199.37 1,151.35 -46.06
天然气(千方) 10,519.20 22,380.58 4,700.15 43.96
外购氨(吨) 3,458.69 8,729.25 3,962.18 6.16
水(吨) 144.81 2,070,396.39 0.70 18.03
电(度) 4,585.72 73,909,704.08 0.62 -1.69
液氧(吨) 5,159.25 72,756.00 709.12 19.29
液氮(吨) 14,038.45 189,058.48 742.55 43.52
液氩(吨) 13,235.92 62,011.34 2,134.43 107.69
外购氨(吨) 3,583.20 9,601.05 3,732.10 42.02
水(吨) 235.64 3,976,397.28 0.59 12.73
电(度) 6,570.92 104,114,381.42 0.63 2.14
液氧(吨) 2,957.10 49,743.37 594.47 -12.16
液氮(吨) 5,761.38 111,354.61 517.39 -9.78
液氩(吨) 3,913.69 38,081.91 1,027.70 -21.34
外购氨(吨) 2,069.55 7,875.57 2,627.81 -10.80
水(吨) 221.46 4,212,735.72 0.53 -17.86
电(度) 5,812.08 94,059,897.25 0.62 2.99
液氧(吨) 2,989.50 44,171.97 676.79 -15.02
液氮(吨) 6,134.71 106,977.70 573.46 -15.70
液氩(吨) 4,609.05 35,277.52 1,306.51 -21.44
外购氨(吨) 2,571.33 8,728.68 2,945.84 -4.56
水(吨) 189.86 2,965,459.20 0.64 3.26
电(度) 5,369.92 89,332,684.01 0.60 -4.58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原材料采购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总额的比例
月 4 亨通光电 2,698.35 4.34%
前五名合计 14,574.73 23.43%
前五名合计 20,771.51 21.74%
前五名合计 13,277.48 27.89%
前五名合计 12,273.46 26.88%
注: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江苏
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更名为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拥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超过 30%
或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 50%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化主要是由
于公司业务拓展需求。
(五)境内外采购销售业务情况
公司境外采购主要是进口氦气。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采购的金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59,949.79 96.36 95,562.51 100.00 47,610.67 100.00 45,652.20 100.00
境外 2,265.27 3.64 - - - - - -
合计 62,215.06 100.00 95,562.51 100.00 47,610.67 100.00 45,652.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18%、2.30%、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24,892.76 97.70 154,823.93 97.37 104,677.26 97.70 103,695.55 98.82
外销 2,939.95 2.30 4,188.86 2.63 2,463.84 2.30 1,240.98 1.18
合计 127,832.71 100.00 159,012.79 100.00 107,141.10 100.00 104,936.52 100.00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公
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及自我保护能
力、群体防护意识。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体系、“6S”管
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
公司坚持消防、突发事件等演练和培训,加强厂区和办公区域日常安全检
查,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保障落实到位。
(1)发行人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气体的充装,超纯氨、氢气、液氧、液氮、乙炔等气
体的提纯及生产,二氧化碳、氢气、天然气等气体的尾气回收及提纯。气体充
装过程中无工业废水和有害工业废气产生,噪声主要是泵、压缩机等产生的噪
声,无危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尾气回收、
提纯等气体生产环节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及其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
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国家有
关排放标准。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依法履行了环评批复等手续,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在
生产经营中,公司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污染源 污染物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效果
四级循环吸收塔+稀
氨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硫酸吸收
SO2、NOx、烟尘 25m 烟囱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废气 二氧化硫 脱硫塔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甲烷和硫化氢 放散管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氢气、一氧化碳 锅炉燃烧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生活废水、生产废水 化粪池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废水 制氢纯水制备废水 中和池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乙炔净化过程废水、乙炔发生器
沉淀池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排水
废过滤器(废滤芯)、废矿物油、
固体废 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废漆渣、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弃物 废干燥剂、废吸附剂、废脱硫剂 影响
等
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
司检测,确认报废的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
报废钢瓶等
经切割后由废品回收 影响
公司收购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影响
合理布局、选择低噪
泵、压缩机、充装排等产生的噪 音设备、隔声、减震
噪声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声 或加消声器、厂区绿
化、强化管理
(2)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
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行业类别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 2020-05-07 至 其他基础化学
公司 2023-05-06 原料制造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 2020-05-14 至 天然气生产和
公司 2025-05-13 供应业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 2021-12-17 至 燃气生产和供
公司 2026-12-16 应业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 2020-06-09 至
有限公司 2025-06-08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 2021-04-22 至
公司 2026-04-21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 2021-03-09 至 其他基础化学
司 2026-03-08 原料制造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 2021-04-08 至 电子专用材料
司 2026-04-07 制造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 2025-06-27 至 其他基础化学
司 2030-06-26 原料制造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 2020-04-14 至
司 2025-04-13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 2020-03-10 至 其他基础化学
限公司 2025-03-09 原料制造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 2021-09-01 至 其他基础化学
限公司 2026-08-31 原料制造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 2020-08-28 至 化学原料和化
公司 2025-08-27 学制品制造业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行业类别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28 至 其他化工产品
吴江分公司 2025-06-27 批发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06 至 专用化学产品
黄桥分公司 2025-03-05 制造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07 至 其他基础化学
阳澄湖分公司 2025-05-06 原料制造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 有机化学原料
限公司 制造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经营均不涉及法定需要取得《排污
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的情况。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
供应商,致力于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
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
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1)巩固全周期供气的竞争优势
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客户数量众多、产品品种丰富、供气形式多样、网络布
局完善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用气需求,
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划与其相适应的供气模式,提供全天候的供气
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2)提升半导体领域的服务能力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
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
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
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公司通过电子特气业务进入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领域,相继于北方集成电路
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电子大
宗气体供应合同。
同时,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在
供应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量管理、
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公司能够为半导体客户提供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供应、综合
运维管理服务等全方位的用气解决方案,增强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粘性,提升
了业务的协同效应,巩固了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
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纵向开发是指公司通过
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特种气体产品,填补国内
空白,并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横向布局是指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势,
有计划地跨区域拓展开发和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服务,
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5,836.11 6,984.53 4,641.40 3,988.83
营业收入 143,692.73 174,129.40 124,334.24 116,057.75
研发支出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一贯重视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方面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
用呈持续增长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之“(二)
无形资产”之“3、专利”。公司形成的专利均用于主营业务。
(二)研发团队情况
公司重视自主研发与持续技术创新,经过多年发展组建了满足行业与公司
技术发展要求的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共有 333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公司名称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研发人员(人) 333 319 253 166
员工人数(人) 2,326 2,125 1,519 1,272
研发人员占比 14.32% 15.01% 16.66% 13.0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金向华、师东升、孙猛、
刘志军和陈琦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较强专业背景,
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及变动情况等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和“(五)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
况”
。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
等。公司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已研发并投
产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等超高纯气体得到了国内知名电子
半导体厂商的认可。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
多年的自主研发,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
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
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与主要专利情况、涉及的业务环节及产品如下:
技术 涉及的业 涉及的主要
序号 技术内容 主要专利技术
来源 务环节 产品
超纯氨制备过程中水分杂质 超纯氨、正
的去除装置等 4 项发明专 硅酸乙酯、
自主
研发
有 17 项发明专利、7 项实用 气、液氧、
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液氮等
一种 LED 生产中排放废氨气
现场回收再利用的方法等 3 项 二氧化碳、
尾气回收提纯 自主
技术 研发
利,另有 3 项发明专利、2 项 氢气
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天然气裂解制氢分段充装方
气体生产、提
法等 24 项发明专利、133 项
纯、充装全过 自主 生产提 公司自产的
程安全管控技 研发 纯、充装 各类气体
明专利、17 项实用新型专利
术
正在申请中
一种混合气体配置系统等 3 项
混合气自动混 自主 实用新型专利,另有 1 项发明
配技术 研发 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
申请中
一种高纯气体钢瓶处理工艺
高纯气体包装 自主 等 3 项发明专利、7 项实用新 检测、充 各类高纯气
物处理技术 研发 型专利,另有 3 项发明专利 装 体
正在申请中
检测高纯氨中苯、甲苯和乙
基苯含量的方法等 14 项发明
自主 公司自产的
研发 各类气体
另有 11 项发明专利、2 项实
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槽车的
移动式正压与真空测试装置
需要公司配
安全高效物流 自主 等 6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
配送技术 研发 观专利、5 项软件著作权,
体
另有 2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
申请中
液体储罐液位、压力、温度三 液氧、液
深冷快线连续 自主 客户端使
供气技术 研发 用
用新型专利,另有 1 项发明专 液体二氧化
技术 涉及的业 涉及的主要
序号 技术内容 主要专利技术
来源 务环节 产品
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 碳
请中
(四)主要在研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 累计投入 进展或阶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号 金额 性成果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用于半导
已完成中试 体制备工艺化学气相沉积,
产能放大装 在硅片表面淀积生成二氧化
正硅酸乙酯纯 99.9999999%纯度并
化项目的研发 实现规模化生产
将实现工业 的致密性和与 SiC 晶片的粘
化生产 附能力,提高了器件的电性
能和成品率。
在半导体制程中,八氟环丁
烷被用作半导体设备等的生
正在进行中
产工艺中的蚀刻或清洁气
一种八氟环丁 试 生 产 试
规模化生产 射剂、制冷剂,集成电路蚀
剂的研发 行在建工程
刻剂,与六氟化硫混合作电
化建设
解质、含氟化合物聚合时的
介质。
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
已完成小试 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
二氧化碳制备
试验,准备 99.999%纯度并实现 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
进行中试验 规模化生产 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及扩
研发
证 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
清洗气体等领域。
已完成技术 高纯氧气主要是作为半导体
高纯氧气分离
路线的设计 99.999%纯度并实现 行业中蚀刻工艺用于集成电
以及部分杂 规模化生产 路等行业,是关键辅助材料
发
质去除试验 之一。
高纯氧化亚氮气体主要应用
已经完成小
于 半 导 体 、LCD、OLED 制
电子级氧化亚 试验证,正 99.999%纯度并实现
氮的研发 在进行中试 规模化生产
积(CVD 沉积氮化硅的氮源)
验证
等工艺流程中。
金属有机框架(MOFs)被视
为制备多孔半导体结构和多
实现规模化生产的
MOFs 脱 除 乙 已 经 完 成 孔半导体基异质结构的理想
MOFs 材 料 , 乙 炔
的研究 开发 孔隙空间对于去除混合气
规模化生产
C2H2/C2H4(1:99)中痕量乙炔
杂质效果显著。
电子级溴化氢在半导体行业
合成装置已 中主要应用于蚀刻工艺中。
溴化氢合成工 经 设 计 完 等离子溴化氢蚀刻技术可以
规模化生产
发 成溴化氢合 度,同时不破坏臭氧层,不
成小试试验 产生温室气体,是氟碳类蚀
刻气体的良好替代品。
羰基硫纯化方 设计开发了 99.99%纯 度 并 实 现 电子级羰基硫在半导体工业
法及系统的研 羰基硫纯化 规模化生产 中的应用主要分为两种:
序 累计投入 进展或阶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号 金额 性成果
发 的装置,正 (1)作为化学气相沉积法制
在进行纯化 备 CdS、Cr2S3、MnS 等薄膜
的中试试验 的重要前驱体;(2)羰基硫
在干法蚀刻工艺中作为刻蚀
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蚀刻
无定型碳掩膜层不可或缺成
分。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沉
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在包
括薄膜、光刻、互连、掺杂
技术等的半导体制造过程
中,硅基前驱体主要应用于
气 相 沉 积(包 括 物 理 沉 积
正在进前驱
硅基前驱体材 99.9999999%纯度并 PVD、化学气相沉积 CVD 及
料的研发 实现规模化生产 原子气相沉积 ALD),以形成
证开发
符合半导体制造要求的各类
薄膜层。此外,前驱体也可
用于半导体外延生长、蚀
刻、离子注入掺杂以及清洗
等,是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
料之一。
高纯 CO2 在半导体制造中氧
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
正在进行二
二氧化碳催化 蔬菜保鲜,某些反应的惰性
氧化碳催化 99.999%纯度并实现
还原反应小 规模化生产
发 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气
试验证开发
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
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
电 子 级 六 氟-1,3-丁 二 烯 主 要
用于半导体蚀刻领域,是一
电子级六氟丁 正在进行新 种新型的电子蚀刻气体,不
规模化生产
理工艺的研发 的开发 物材料的单体,还可应用于
超大规模集成线路的干法蚀
刻方面。
高纯乙烯在半导体领域中主
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制作碳
膜,纯 度要求 99.999%及以
上满足半导体行业要求,相
高纯乙烯的研 正在开展中 99.999%纯度并实现 比于甲烷、乙烯的碳膜沉积
发 试验证开发 规模化生产 速率高,沉积压力和温度
低;相比于乙炔、乙烯沉积
碳膜有序度较高,乙炔 CVD
出口容易被污染物沥青覆
盖。
已经完成小
试验证,正 可根据不同混合比 对于不同大气污染问题进行
环境监测用标 在进行不同 例进行配置,满足 检测、监测。定量测试大气
准气体的研发 比例混合气 客户测试精度的要 污染杂质的气体种类及杂质
体的配置及 求 气体含量
计算
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
化学气相沉积 可根据不同要求混 成膜工艺,在利用气相沉积
正在进行中
试验证
发 合要求 过程中,作为原料气体进行
反应。
序 累计投入 进展或阶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号 金额 性成果
已经完成了 液态储氢材料可以用于对于
多种催化剂 氢气的储存运输环节,可以
液态储氢用高
的 配 方 设 得到可以用于液态 减少运输成本。在液态储氢
计,并准备 储氢的催化剂 材料加氢和脱氢过程中,反
发
进行催化剂 应速度一般比较慢,可以借
的合成 助催化剂来加快反应速度。
电子级一氟甲烷主要用于半
导体蚀刻领域,是一种新型
已经完成了
一氟甲烷提纯 的电子蚀刻气体,不仅可作
工艺包的设 99.999%纯度并实现
计,正在进 规模化生产
研发 的单体,还可应用于超大规
行装置开发
模集成线路的干法蚀刻方
面。
利用氢气鱼雷车进行运输氢
气时,氢气的运输量比较
已经完成储
离子液体高压 小,然后在客户端把氢气卸
运技术的设 得到可以用于高压
计,正在进 储氢的离子液体
的研发 全卸放到储罐中。但是利用
行验证
离子液体可以把氢气完全卸
放到储罐中,降低了成本。
正在进行中 在半导体行业高纯丙烯作为
高纯丙烯的研 99.999%纯度并实现
发 规模化生产
计 品。
一氧化氮制备
正在进行小 99.1000%纯 度 并 实 一氧化氮主要用在硅化膜形
试验证 现规模化生产 成、氧化、化学气相沉积。
研发
已经完成了 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
催化剂的筛 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
二氧化碳尾气
选,准备进 达到食品级二氧化 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
行 设 备 开 碳纯度要求 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扩
化剂的研发
发,进行催 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
化剂的验证 清洗气体等领域。
高纯氢气中杂质组分非常
小,利用现有的仪器进行检
氢气分析检测 已经完成了
可 以 检 测 99.999% 测非常麻烦,不能完全检测
纯度的氢气的方法 出来。开发检测方法,可以
研发 案的确定
有效地对高纯氢气进行检
测。
氢气压力较高,在储运过程
已经完成了 可 以 用 于 99.999% 中,每次的运输量较小,运
氢气储运装置
及系统的研发
设计 系统 系统,可以加大储运量,降
低储运成本。
氮气中含有氧气杂质,微量
已经完成了
氮气分离装置 99.999%纯度并实现 的氧气的分离,可以有效的
及系统的研发 规模化生产 提高氮气的纯度,增强氮气
案的确定
的品质。
合计 14,966.00 9,293.78 - - - -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42,144.32 28,079.81 66.63%
机器设备 147,410.10 81,545.99 55.32%
运输设备 22,183.58 9,278.17 41.82%
仪器设备 8,500.77 3,421.65 40.25%
办公设备及其他 4,274.04 1,720.15 40.25%
合计 224,512.80 124,045.78 55.25%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资产减值的
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分布情况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台/套)
金宏气体、金苏化
工、张家港金宏
金宏气体、长沙曼德
等
金宏气体、长沙曼德
等
合计 109,551.24 61,331.59 55.9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2)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苏(2016)苏州
相城区黄桥街道兴
旺路 1 号
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2)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苏(2016)苏州
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苏(2019)苏州
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苏(2017)苏州
相城区黄埭镇高阳
路9号
苏(2017)苏州
相城区阳澄湖镇石
田路 26 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 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字第 00328789 号 路 228 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 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字第 00328790 号 路 228 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 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字第 00328791 号 路 228 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 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字第 00328792 号 路 228 号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04 号 758 号 8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07 号 758 号 7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10 号 758 号 11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05 号 758 号 5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08 号 758 号 10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11 号 758 号 9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406 号 758 号 6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395 号 758 号 4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397 号 758 号 1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398 号 758 号 3 幢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江州北路
第 1000087399 号 758 号 2 幢
苏(2020)海安
吴房权证汾湖字 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第 06010517 号 金莘公路
吴房权证汾湖字 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第 06013792 号 金莘公路
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2)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吴房权证汾湖字 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第 06013793 号 金莘公路
苏房权证吴江字 黎里镇金家坝社区
第 25086121 号 金莘公路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渝(2019)长寿
长寿区(晏家街
道)化中大道 5 号
苏(2022)苏州
黎里镇北厍越秀路
权第 9033567 号
苏(2019)苏州
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工业园安民路 6-1 号
辽(2017)沈阳
沈河区北站二路 58-
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2)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新(2020)奎独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
苏(2016)苏州
相城区太平街道太
阳路 299 号
苏(2018)吴江
苏(2021)苏州
权第 9005356 号
沪(2019)浦字
苏(2021)苏州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
镇船坊头路 8 号
注:上述第 10-20 项泰州光明所属的共 11 本房权证均记载“根据区政府 2008 年第 42
号会议纪要精神办理仅限融资之用” 。
(二)无形资产
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
产的使用和权属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 19,090.25 万
元、累计摊销为 2,443.86 万元、账面净值为 16,646.39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权利
权证号 权类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2) 限制
型
苏(2021)苏州
金宏 相城区黄埭
气体 镇长泰路西
相城区黄埭
苏(2019)苏州
金宏 镇潘阳工业
气体 园安民路 6
号
相城区黄埭
苏(2016)苏州
金宏 镇潘阳工业
气体 园安民路 6
号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权利
权证号 权类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2) 限制
型
苏(2017)苏州 相城区黄埭
金宏
气体
苏(2016)苏州 相城区黄桥
金宏
气体
苏(2017)苏州 相城区阳澄
金宏
气体
金宏 相国用(2011) 相城区黄埭
气体 第 0700265 号 镇聚民路
苏(2018)苏州
金华 黄埭镇旺庄
润泽 村
相城区黄埭
苏(2019)苏州
金瑞 镇潘阳工业
捷 园安民路 6-
绿岛 苏(2016)苏州 相城区太平 公共设施
源 7035130 号 299 号 (加气站)
川(2021)彭山 四川彭山经
眉山
金宏
汨罗市(弼
湘(2021)汨罗 时)产业园
汨罗
曼德
路东侧
苏(2018)吴江
七都 出让/ 七都镇望湖
燃气 其他 路东侧
苏(2021)苏州
七都 国有 七都镇望湖
燃气 出让 路东侧
权第 9005356 号
沪(2019)浦字
上海 青黛路 6、8
申南 号
泰州国用 泰州市海陵
泰州
光明
号 北首东侧
吴江 汾湖镇金家
吴国用(2011)
第 09020065 号
司 公路
吴江 汾湖镇金家
吴国用(2013)
第 09020018 号
司 公路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权利
权证号 权类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2) 限制
型
苏(2021)苏州 苏州市吴中
吴中 出让/
金宏 其他
张家
张国用(2015) 金港镇德积
第 0380014 号 村
宏
出让/
辽(2017)沈阳 沈河区北站
长沙 市场
益华 化商
品房
奎屯-独山
出让/
新(2020)奎独 子经济技术
长沙 市场
益华 化商
品房
望变更国用 望城县白箬
长沙 国有
益华 出让
号 村
渝(2019)长寿
区不动产权第
长寿区(晏
重庆 000705390 号、
金苏 000707074 号、
中大道 5 号
苏海国用
海安 曲塘镇刘圩
富阳 村5组
X401668 号
苏(2020)海安
海安 海安镇国泰
吉祥 路 99 号
海宁 海国用(2015) 袁花镇龙山 已抵
立申 第 01942 号 路 228 号 押
苏(2016)洪泽 盐化工区郭
淮安
金宏
浙(2021)海盐 海盐县西塘
嘉兴 已抵
金宏 押
苏(2022)苏州 黎里镇北厍
金宏 出让/
技术 其他
权第 9033567 号 号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权利
权证号 权类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2) 限制
型
株洲 株国用(2015) 国有 天元区新马
华龙 第 A0712 号 出让 工业园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84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见
本募集说明书附录一。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275 项专利,具体情况见本募
集说明书附录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5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
下:
首次发 取得 著作
序号 登记号 证书号 软件全称 登记日期
表日期 方式 权人
金宏气体运 原始 金宏
费管理软件 取得 气体
金宏钢瓶租 原始 金宏
赁管理软件 取得 气体
金宏订单管 原始 金宏
理系统软件 取得 气体
金宏报气系 原始 金宏
统 取得 气体
金宏气体钢 原始 金宏
瓶追溯系统 取得 气体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8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审核日期 主办单位名称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序号 审核日期 主办单位名称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资质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
书附录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三)租赁土地、房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经营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自交接之日起至主合同
《中盐昆山迁建年产 60
昆山市张浦镇振新 万吨纯碱项目二氧化碳气
中盐昆山有 东路 8 号迁建年产 生产经 体供应合同》到期之日止
限公司 60 万吨纯碱项目用 营 (主合同自首次供气日后
地西南侧 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为起
点的 20 个合同年内持续
有效)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
上海盛瀛化 13,333.30 平 生产经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27
工有限公司 方米 营 年 7 月 19 日
号
江苏恒盛化 (年产 18 万吨合 生产经 2009 年 3 月 31 日至 2029
肥有限公司 成氨)厂区内 营 年 3 月 30 日
湖北沃夫特
潜江市竹根滩镇其 生产经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土地西侧汉南河侧 营 2039 年 10 月 21 日
限公司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
山河智能装 区星沙产业基地凉
生产经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39
营 年 4 月 30 日
公司 河工业城的一期续
建区土地
八都社区八七公路 132.56 平方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29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海盐杭州湾
西塘桥街道东港路 3,108 平方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南侧 米 年 8 月 31 日
司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上海盛瀛化工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 5,530.04 平
有限公司 业区金环路 398 号 方米
月 19 日
苏州市洁怡贸 相城区黄埭镇警民南 1,307 平方
易有限公司 路9号 米
月6日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
海南易友创服 2022 年 7 月 12
海南金宏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润 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公司 月 11 日
幢一层 G11 工位
创富港(广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 2021 年 10 月
华南分公
司
有限公司 A50 房号 10 月 18 日
张丽娟、游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 2021 年 12 月 1
许天府 12-1、12-9 月 30 日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
重庆美凯龙金 2022 年 6 月 1
业园 B 区园区大道 仓储、宿
司 月 31 日
房
上海欣头 上海娄氧气体 嘉唐公路 806 号办公
桥 罐装有限公司 用房屋
月 31 日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
青岛金宏 路 166 号天一仁和财 312.6 平方
润 富中心 9 号楼 6 间办 米
月 30 日
公室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 2019 年 5 月 1
山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城的一期续建区厂 月 30 日
房、办公楼
八都社区八七公路 99.42 平方 2019 年 1 月 15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月 14 日
月 30 日
月 31 日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
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机构为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Jinhong Gas (HK) Limited 和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
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现金分红条件: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且公司当
年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现金分红优于股票权利。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
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
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
策对利润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
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
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
配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讨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
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
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
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方案分配
分红实施年度 分红所属年度 分红方案
金额(含税)
现金分红方案分配
分红实施年度 分红所属年度 分红方案
金额(含税)
注: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
数。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占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1,999.33 12,108.34 8,718.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06.76 19,732.92 17,708.1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32,825.66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147.81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
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7,708.13 万元、
额分别为 40,002.58 万元、40,161.66 万元、31,068.94 万元和 23,002.15 万元。随
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净利润不断增加,经营活动的获现能力突出,公司具
有较强的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主要因素有: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公司
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均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
序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逐渐提高,现金流状况良好。
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公司现金分红与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匹配性。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
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
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一)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17,066.98 万元、16,485.56 万元
和 13,005.37 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5,519.3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按 101,6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
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
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中,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会计数
据均引自经容诚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会计数据未经审计。投资
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还应阅
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分 别 出 具 了 容 诚 审 字[2020]230Z1100 号 、 容 诚 审 字
[2021]230Z0576 号和容诚审字[2022]230Z11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
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
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虽
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 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749.81 57,352.02 98,936.61 18,762.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064.08 74,182.04 84,234.40 -
应收票据 16,598.89 20,033.61 17,440.64 10,301.81
应收账款 31,515.89 28,026.14 15,942.68 14,474.46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融资 7,866.90 2,225.73 1,851.06 2,888.59
预付款项 6,587.84 3,231.11 1,597.33 1,040.64
其他应收款 1,500.07 2,097.33 553.70 317.52
存货 10,361.55 10,869.17 5,311.21 7,976.85
其他流动资产 2,298.13 3,054.02 2,199.10 1,894.55
流动资产合计 202,543.15 201,071.17 228,066.73 57,656.6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0 1,000.00 400.00 7,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231.01 2,510.21 3,168.73 3,488.30
固定资产 124,045.78 115,948.25 80,745.46 79,686.00
在建工程 27,973.22 18,034.43 14,097.22 6,645.15
使用权资产 4,600.85 4,686.74 - -
无形资产 35,274.36 35,012.17 8,219.54 7,721.25
商誉 24,094.88 21,935.37 108.18 108.18
长期待摊费用 4,014.28 4,217.97 2,467.29 2,56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11.71 2,903.76 1,177.36 1,173.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788.24 8,474.44 7,080.50 1,25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1,334.34 214,723.33 117,464.27 109,636.10
资产总计 453,877.49 415,794.50 345,531.00 167,292.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754.07 20,125.02 4,916.74 6,208.6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2.50 - -
应付票据 45,642.71 19,532.33 11,738.46 6,924.11
应付账款 27,095.57 33,204.44 26,679.28 17,226.22
预收款项 - - - 5,254.83
合同负债 1,976.77 1,654.58 1,896.79 -
应付职工薪酬 4,898.65 4,141.84 3,419.19 2,644.79
应交税费 3,506.81 1,679.93 1,686.88 1,077.30
其他应付款 13,415.21 21,162.27 2,237.21 2,130.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负债 256.98 198.13 170.42 -
流动负债合计 124,824.82 106,537.45 52,744.97 51,798.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414.88 7,096.95 - 13,812.61
租赁负债 1,296.96 1,406.66 - -
长期应付款 - - - 3,539.51
预计负债 - 240.00 - -
递延收益 2,219.38 1,971.00 1,387.10 1,441.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918.68 13,289.12 5,180.98 3,689.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849.91 24,003.73 6,568.08 22,483.03
负债合计 160,674.73 130,541.18 59,313.06 74,281.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8,565.30 48,433.34 48,433.34 36,325.00
资本公积 168,170.19 166,137.30 164,590.77 748.05
减:库存股 15,496.74 15,496.74 - -
其他综合收益 -96.22 -82.51 -18.35 2,003.94
专项储备 2,032.05 1,799.10 1,395.36 1,085.47
盈余公积 9,832.05 9,832.05 8,367.65 6,454.88
未分配利润 62,296.75 57,405.01 54,301.87 38,414.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7,899.38 17,225.77 9,147.29 7,979.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3,202.76 285,253.32 286,217.94 93,01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3,692.73 174,129.40 124,334.24 116,057.75
其中:营业收入 143,692.73 174,129.40 124,334.24 116,057.75
二、营业总成本 125,806.50 157,896.52 104,155.43 94,587.50
其中:营业成本 92,035.88 121,964.71 78,990.82 59,668.59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税金及附加 1,161.13 1,021.09 1,006.43 994.76
销售费用 12,213.08 13,792.17 8,885.43 19,382.06
管理费用 13,554.76 15,339.42 10,048.65 9,013.72
研发费用 5,836.11 6,984.53 4,641.40 3,988.83
财务费用 1,005.55 -1,205.39 582.70 1,539.53
其中:利息费用 1,034.66 601.55 933.06 1,536.08
减:利息收入 485.98 970.83 732.74 99.90
加:其他收益 1,731.79 2,226.99 2,167.06 1,063.4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67.01 1,471.94 1,234.40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77.48 -181.14 -146.45 -73.48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1,879.35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12 43.11 23.07 24.40
减:营业外支出 49.92 456.15 92.01 29.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05.02 3,335.39 3,745.59 3,686.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71 -64.16 -22.29 2,005.62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988.00 16,606.07 20,191.97 20,32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0.65 -36.52 481.34 609.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4 0.47 0.49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4 0.47 0.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5,135.55 199,736.19 124,019.99 130,656.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3.74 237.52 225.32 13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63.89 20,610.13 10,984.76 9,7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003.18 220,583.84 135,230.07 140,52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454.55 134,484.32 59,170.29 60,500.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182.10 27,565.58 17,927.21 17,013.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17.31 10,091.36 7,989.92 8,81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7.07 17,373.63 9,980.99 14,19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01.03 189,514.90 95,068.41 100,5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2.15 31,068.94 40,161.66 40,002.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5,100.00 169,000.00 86,9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09.51 1,873.31 2,566.5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98 970.83 555.59 9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3,555.16 175,356.98 90,467.53 84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5,913.71 160,810.00 165,300.00 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07.49 234,776.17 193,405.71 16,35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52.33 -59,419.19 -102,938.18 -15,501.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25.87 1,500.00 188,417.10 4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726.07 28,040.38 4,500.00 23,300.43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51.94 29,540.38 192,917.10 23,34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140.00 13,596.33 33,516.70 37,9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9.19 15,997.33 11,486.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636.10 44,007.98 49,894.52 44,88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15.84 -14,467.60 143,022.59 -21,541.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0.51 -271.47 -71.64 -20.8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45.15 -43,089.31 80,174.43 2,939.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847.30 98,936.61 18,762.19 15,823.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192.46 55,847.30 98,936.61 18,762.19
(二)母公司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768.69 33,933.00 77,609.55 15,09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0.52 57,972.17 67,972.04 -
应收票据 8,961.02 12,641.86 11,492.51 6,514.19
应收账款 21,592.02 16,172.82 12,888.96 19,019.33
应收款项融资 6,004.73 1,301.40 855.65 2,135.45
预付款项 4,514.78 924.50 648.94 452.61
其他应收款 63,996.40 43,240.18 29,073.90 110.86
存货 6,236.08 6,166.63 3,208.91 6,816.55
其他流动资产 94.30 15.82 157.82 0.14
流动资产合计 167,178.54 172,368.36 203,908.28 50,142.9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9,624.72 99,929.45 46,697.56 31,170.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0.00 500.00 400.00 7,000.00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性房地产 - - 203.44 213.96
固定资产 64,350.59 61,180.47 54,013.55 54,030.63
在建工程 11,456.87 10,269.01 2,516.92 708.07
使用权资产 1,959.07 60.12 - -
无形资产 6,816.30 6,933.06 4,795.15 4,082.48
长期待摊费用 51.07 40.38 27.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8.57 779.82 488.08 522.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81.80 5,224.59 2,229.67 247.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868.99 184,916.91 111,371.82 97,976.37
资产总计 399,047.54 357,285.27 315,280.10 148,119.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161.05 16,618.05 2,813.67 2,739.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2.50 - -
应付票据 42,781.55 19,177.89 10,807.84 5,693.04
应付账款 15,015.53 22,310.80 18,637.67 16,682.05
预收款项 - - - 4,667.45
合同负债 1,186.44 912.79 1,109.75 -
应付职工薪酬 2,876.88 2,348.50 2,166.21 1,689.41
应交税费 1,759.04 973.99 950.20 807.00
其他应付款 21,481.40 17,944.99 1,698.15 1,726.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450.45 - 10,332.20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4.24 118.66 95.33 -
流动负债合计 108,416.13 82,968.63 38,278.81 44,336.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812.72 6,556.95 - 13,812.61
租赁负债 528.55 45.02 - -
长期应付款 - - - 3,539.51
递延收益 1,569.20 1,579.49 1,033.20 1,05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57.92 4,409.38 3,057.57 2,020.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768.39 12,590.83 4,090.78 20,428.32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131,184.52 95,559.46 42,369.58 64,765.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174,846.16 171,768.59 170,002.41 6,159.69
减:库存股 15,496.74 15,496.7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2,000.00
专项储备 768.81 739.45 729.23 619.38
盈余公积 9,832.05 9,832.05 8,367.65 6,454.88
未分配利润 49,347.43 46,449.12 45,377.89 31,795.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7,863.02 261,725.81 272,910.52 83,354.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5,091.05 113,824.98 90,021.57 89,547.00
减:营业成本 60,770.73 78,685.64 56,908.78 46,549.90
税金及附加 616.33 495.71 659.09 764.62
销售费用 6,450.44 8,012.55 6,070.04 14,040.53
管理费用 7,868.59 10,567.43 7,868.59 6,984.70
研发费用 5,130.90 6,565.49 4,410.33 3,679.61
财务费用 750.80 -1,301.14 559.40 1,451.82
其中:利息费用 850.51 255.94 766.11 1,449.47
减:利息收入 515.26 708.10 575.13 91.30
加:其他收益 1,441.51 1,810.17 1,553.55 709.71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0.06 1,262.07 972.04 -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255.21 -212.86 -47.87 -11.42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 -354.15 -290.85 -125.21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0.49 3.42 1.93 17.52
减:营业外支出 40.10 50.78 85.63 26.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79.48 1,776.10 2,264.28 2,271.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 - - -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2,0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897.63 14,643.96 17,427.79 15,894.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1,492.72 118,480.51 95,156.28 100,836.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41.25 15,559.05 8,593.00 8,70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33.97 134,039.55 103,749.28 109,545.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630.84 75,100.42 47,270.55 45,215.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05.87 3,714.46 5,673.77 7,068.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28.01 15,755.62 12,991.10 15,10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445.31 109,093.21 76,389.25 77,09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88.65 24,946.34 27,360.03 32,446.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2,500.00 133,000.00 82,9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01.88 2,534.77 5,991.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1.27 702.96 417.31 91.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34.67 140,484.29 89,650.36 611.84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4,530.70 172,224.71 185,574.26 852.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06.1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479.41 204,404.80 198,292.50 7,781.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44.75 -63,920.51 -108,642.14 -7,169.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9.75 - 187,437.1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710.77 25,751.56 - 19,235.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720.52 25,751.56 187,437.10 19,23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687.14 3,743.83 27,651.70 35,0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05.55 15,496.74 11,486.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619.72 31,589.61 43,567.66 41,903.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00.80 -5,838.05 143,869.44 -22,668.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05.81 730.94 -71.64 -26.4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61.11 -44,081.27 62,515.70 2,582.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528.28 77,609.55 15,093.85 12,511.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67.17 33,528.28 77,609.55 15,093.85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范围
公司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万元)
直接 间接
元
公司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万元)
直接 间接
元
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
体有限公司
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62 1.89 4.32 1.11
速动比率(倍) 1.54 1.79 4.22 0.9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40 34.26 26.68 15.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87% 26.75% 13.44% 43.7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40% 31.40% 17.17% 44.40%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3 7.92 8.18 7.70
存货周转率(次) 8.67 15.08 11.89 8.98
每 股经 营活动 现金 流量
(元)
每 股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注:若非特殊注明,上述财务指标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指标的计算方法如
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22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
未年化处理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2022 年 1-9 月存货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
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1 年度 6.10 0.34 0.34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10.95 0.47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1 年度 4.75 0.27 0.27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9.15 0.39 0.39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
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
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
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
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6.05 847.38 28.45 -45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1,623.32 1,989.47 1,941.75 1,182.59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1,879.35 -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301.89 3,171.90 1,800.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0.01 55.64 52.91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1.03 -413.04 -68.94 -4.76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6.10 913.23 498.22 122.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80 -898.26 12.24 15.45
合计 2,712.34 3,701.39 3,247.35 641.15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
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
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予调整:
①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
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
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
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③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
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
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
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
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
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
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
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
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
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
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
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
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
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重
要影响,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1,845.84 1,845.84
租赁负债 - 1,845.84 1,845.84
(1)新收入准则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
(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
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5,254.83 - -5,254.83
合同负债 - 4,658.77 4,658.77
其他流动负债 - 596.06 596.06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
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
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
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
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
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
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
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的票据违约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
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
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
银行”)。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
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
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
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 2019 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
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 AAA 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曾出现票据
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为保证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或已贴
现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
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
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
认。同时,公司对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承兑人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
票据进行调整,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计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董事会决议 应收票据 102,317,382.60
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
董事会决议 应收款项融资 -37,593,284.14
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
进行了调整 董事会决议 应付账款 64,724,098.46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影响较小,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系公司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原则实施,
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财务报表相关信息。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02,543.15 44.63 201,071.17 48.36 228,066.73 66.00 57,656.61 34.46
非流动资产 251,334.34 55.37 214,723.33 51.64 117,464.27 34.00 109,636.10 65.54
资产总计 453,877.49 100.00 415,794.50 100.00 345,531.00 100.00 167,292.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67,292.71 万元、345,531.00 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 106.54%,主要系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
资金到账 175,951.0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57,656.61 万元、228,066.73 万元、
要系公司于 2020 年上半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
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09,636.10 万元、117,464.27 万元、
首发募投建设项目逐步投入及公司推进“纵横”战略实施并购重组,使得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72,749.81 35.92 57,352.02 28.52 98,936.61 43.38 18,762.19 3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064.08 26.20 74,182.04 36.89 84,234.40 36.93 - -
应收票据 16,598.89 8.20 20,033.61 9.96 17,440.64 7.65 10,301.81 17.87
应收账款 31,515.89 15.56 28,026.14 13.94 15,942.68 6.99 14,474.46 25.10
应收款项融资 7,866.90 3.88 2,225.73 1.11 1,851.06 0.81 2,888.59 5.01
预付款项 6,587.84 3.25 3,231.11 1.61 1,597.33 0.70 1,040.64 1.80
其他应收款 1,500.07 0.74 2,097.33 1.04 553.70 0.24 317.52 0.55
存货 10,361.55 5.12 10,869.17 5.41 5,311.21 2.33 7,976.85 13.84
其他流动资产 2,298.13 1.13 3,054.02 1.52 2,199.10 0.96 1,894.55 3.29
流动资产合计 202,543.15 100.00 201,071.17 100.00 228,066.73 100.00 57,656.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显著增加,主要系
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库存现金 17.01 29.24 20.99 14.00
银行存款 65,763.72 55,796.05 98,914.61 18,748.18
其他货币资金 6,969.08 1,526.73 1.01 -
合计 72,749.81 57,352.02 98,936.61 18,762.1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466.35 1,308.07 321.24 345.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8,762.19 万元、98,936.61 万元、
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资金规模大幅增加。
理财产品到期,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53,064.08 74,182.04 84,234.40 -
资产
合计 53,064.08 74,182.04 84,234.4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84,234.40 万元、
因此公司有较大规模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额整体随银行理财规模变动而变动。
品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银行承兑票据 15,238.90 19,889.21 17,127.52 10,231.74
商业承兑票据 1,431.57 152.00 329.60 73.76
减:商业承兑汇票
减值准备
合计 16,598.89 20,033.61 17,440.64 10,301.81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 收 票 据 金 额 分 别 为 10,301.81 万 元 、17,440.64 万 元 、20,033.61 万 元 和
司应收票据大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可回收风险较小,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33,292.68 29,635.06 16,838.64 15,267.16
减:坏账准备 1,776.78 1,608.92 895.96 792.70
应收账款净额 31,515.89 28,026.14 15,942.68 14,474.46
营业收入 143,692.73 174,129.40 124,334.24 116,057.75
应收余额/营业收入 23.17% 17.02% 13.54% 13.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5,267.16 万元、16,838.64 万元、
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4,474.46 万元、15,942.68 万元、
降主要系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①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51.69 0.16 51.69 100.00 -
按组合计提 33,240.99 99.84 1,725.09 5.19 31,515.89
合计 33,292.68 100.00 1,776.78 5.34 31,515.89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64.63 0.22 64.63 100.00 -
按组合计提 29,570.44 99.78 1,544.29 5.22 28,026.14
合计 29,635.06 100.00 1,608.92 5.43 28,026.14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24.15 0.14 24.15 100.00 -
按组合计提 16,814.49 99.86 871.81 5.18 15,942.68
合计 16,838.64 100.00 895.96 5.32 15,942.68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 - - - -
按组合计提 15,267.16 100.00 792.70 5.19 14,474.46
合计 15,267.16 100.00 792.70 5.19 14,474.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33,240.99 1,725.09 31,515.89 29,570.44 1,544.29 28,026.14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16,814.49 871.81 15,942.68 15,267.16 792.70 14,474.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绝大部分在 1 年以内,
占比分别为 99.01%、98.91%、97.35%和 97.29%,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②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
公司
合计 5,012.97 15.06 251.10
(5)应收款项融资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公司在日常资金
管理中将部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公司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
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
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2,888.59 万元、1,851.06 万元、
和 3.88%。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6,587.84 100.00 3,231.11 100.00 1,597.33 100.00 1,040.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
别为 1,040.64 万元、1,597.33 万元、3,231.11 万元和 6,587.84 万元,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80%、0.70%、1.61%和 3.25%。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付
账款占比较高,分别为 99.80%、99.99%、97.13%和 98.85%。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所致。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2,589.63 39.31
(7)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
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7.52 万元、553.70 万元、2,097.33 万元和 1,500.07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5%、0.24%、1.04%和 0.74%。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押金、保证金 1,432.25 1,114.82 624.81 266.69
拆迁补偿款 - 281.29 - -
备用金 33.16 8.70 1.41 96.47
代垫款及往来款 334.98 937.38 19.27 28.12
余额合计 1,800.39 2,342.18 645.49 391.27
减:坏账准备 300.32 244.84 91.79 73.76
账面价值 1,500.07 2,097.33 553.70 317.52
较大所致。
(8)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544.47 14.91 825.11 7.59 326.31 6.14 432.13 5.42
在产品 272.12 2.63 128.15 1.18 335.84 6.32 3,657.23 45.85
库存商品 6,783.58 65.47 8,354.64 76.87 3,810.70 71.75 2,939.37 36.85
周转材料 1,761.38 17.00 1,561.27 14.36 838.36 15.78 948.13 11.89
合计 10,361.55 100.00 10,869.17 100.00 5,311.21 100.00 7,976.85 100.00
②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976.85 万元、5,311.21 万元、
已安装未完工的设备销售及安装项目成本较高。
客户订单情况增加备库以及当期并购公司的存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③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周转次数较高、库龄较短,且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较
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增值税留抵税额 2,130.05 2,986.65 2,021.95 1,892.53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86.01 3.80 177.15 -
预交所得税 82.08 63.57 - 2.01
合计 2,298.13 3,054.02 2,199.10 1,894.55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主要系公
司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导致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投资性房地产 3,231.01 1.29 2,510.21 1.17 3,168.73 2.70 3,488.30 3.18
固定资产 124,045.78 49.35 115,948.25 54.00 80,745.46 68.74 79,686.00 72.68
在建工程 27,973.22 11.13 18,034.43 8.40 14,097.22 12.00 6,645.15 6.06
使用权资产 4,600.85 1.83 4,686.74 2.18 - - - -
无形资产 35,274.36 14.03 35,012.17 16.31 8,219.54 7.00 7,721.25 7.04
商誉 24,094.88 9.59 21,935.37 10.22 108.18 0.09 108.18 0.10
长期待摊费用 4,014.28 1.60 4,217.97 1.96 2,467.29 2.10 2,562.56 2.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11.71 1.40 2,903.76 1.35 1,177.36 1.00 1,173.97 1.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788.24 9.07 8,474.44 3.95 7,080.50 6.03 1,250.68 1.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1,334.34 100.00 214,723.33 100.00 117,464.27 100.00 109,636.10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上述两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79.72%、75.74%、70.31%和 63.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7,000.00 万元、400.00 万元、
司 4.5872%的股权投资。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的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合计 1,800.00
(2)投资性房地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3,488.30 万 元 、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无用于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
权受限的情形。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28,079.81 22.64 26,059.96 22.48 16,681.96 20.66 16,394.25 20.57
机器设备 81,545.99 65.74 74,322.57 64.10 54,202.85 67.13 53,257.85 66.83
仪器设备 3,421.65 2.76 3,392.53 2.93 2,709.97 3.36 2,448.01 3.07
运输设备 9,278.17 7.48 10,251.79 8.84 6,453.93 7.99 7,080.66 8.89
办公设备及其他 1,720.15 1.39 1,921.40 1.66 696.76 0.86 505.23 0.63
合计 124,045.78 100.00 115,948.25 100.00 80,745.46 100.00 79,686.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 79,686.00 万元、80,745.4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 28,079.81 万元
和 81,545.99 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64%和 65.74%,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相符。
系平顶山金宏笑气回收工程、张家港氢气等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当期
并购公司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类别、折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42,144.32 38,660.29 25,491.38 24,010.60
机器设备 147,410.10 132,714.89 99,753.26 90,524.94
仪器设备 8,500.77 7,810.99 6,149.75 5,110.67
运输设备 22,183.58 21,924.11 15,452.73 14,543.84
办公设备及其他 4,274.04 3,945.36 2,176.27 1,839.59
合计 224,512.80 205,055.64 149,023.39 136,029.6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4,064.51 12,600.33 8,809.42 7,616.35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65,864.11 58,392.32 45,550.41 37,267.09
仪器设备 5,079.12 4,418.47 3,439.79 2,662.66
运输设备 12,905.40 11,672.32 8,998.80 7,463.18
办公设备及其他 2,553.88 2,023.96 1,479.52 1,334.36
合计 100,467.03 89,107.39 68,277.93 56,343.63
资产减值
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仪器设备 - - - -
运输设备 - -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 - -
合计 - - - -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8,079.81 26,059.96 16,681.96 16,394.25
机器设备 81,545.99 74,322.57 54,202.85 53,257.85
仪器设备 3,421.65 3,392.53 2,709.97 2,448.01
运输设备 9,278.17 10,251.79 6,453.93 7,080.66
办公设备及其他 1,720.15 1,921.40 696.76 505.23
合计 124,045.78 115,948.25 80,745.46 79,686.00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6,645.15 万元、14,097.22 万
元、18,034.43 万元和 27,973.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
目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3,929.12 463.96 - -
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项目
北方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大宗气
站项目
广州芯粤能大宗气站项目 1,655.16 - - -
储槽 1,476.07 1,713.42 415.45 228.26
嘉兴金宏食品级二氧化碳干冰
建设项目
雅安现场供气项目 1,000.53 - - -
年分装食品级产品 23,000 吨项
目
海宁正泰现场制气项目 854.94 - - -
宣城华晟现场制气项目 739.52 - - -
眉山金宏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
目
及产业化
泗阳腾晖光电现场制气项目 - 723.86 - -
天然气项目 - 629.88 - 2,040.26
笑气回收工程 - 153.98 2,059.84 497.35
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 - 2,354.11 276.31
用高纯气体项目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 1,723.36 141.45
其他 2,609.42 1,821.56 1,912.03 866.09
合计 29,852.57 19,913.78 14,097.22 6,645.15
减:减值准备 1,879.35 1,879.35 - -
账面价值 27,973.22 18,034.43 14,097.22 6,645.15
淮安金宏“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500 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在化工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
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
行了测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240 号《金宏气体电子材料
(淮安)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于 2021 年 12 月
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 1,879.35 万元。公司据此计提了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5)使用权资产
至使用权资产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
元、4,686.74 万元和 4,600.8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16,646.39 15,451.76 7,371.56 7,698.40
专利权 14.49 15.92 - -
计算机软件 1,212.64 1,222.54 847.98 22.85
客户关系 17,400.84 18,321.94 - -
合计 35,274.36 35,012.17 8,219.54 7,721.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21.25 万元、8,219.54 万
元、35,012.17 万元和 35,274.36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04%、
当期收购长沙曼德等公司,将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价值的客户关系确
认为无形资产。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金额分别为 108.18 万元、108.18 万元、
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绿岛新能源 22.21 22.21 22.21 22.21
重庆金宏 85.97 85.97 85.97 85.97
海宁立申 1,297.52 1,297.52 - -
海安吉祥 1,071.04 1,071.04 - -
海安富阳 1,765.23 1,765.23 - -
泰州光明 1,472.22 1,472.22 - -
长沙曼德 9,857.42 9,486.68 - -
上海申南 5,106.95 4,996.76 - -
七都燃气 1,737.74 1,737.74 - -
株洲华龙 1,678.58 - - -
合计 24,094.88 21,935.37 108.18 108.18
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239 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
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
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所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021 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形成商誉的各
投资主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3,762.88 4,084.86 2,330.50 2,489.45
装修费 251.40 133.11 124.58 8.14
尾气回收工程 - - 12.22 64.97
合计 4,014.28 4,217.97 2,467.29 2,562.56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的土地上建造的办公及生产用房、办公室
及员工宿舍楼等装修费用、尾气回收系统工程支出等,按照受益期进行摊销。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减值准备 366.73 298.02 156.22 133.77
递延收益 242.80 236.92 154.98 158.40
渠道建设费用 142.79 172.68 212.53 252.38
可抵扣亏损 2,335.71 1,935.78 653.63 629.43
股份支付 423.68 254.35 - -
预计负债 - 6.00 - -
合计 3,511.71 2,903.76 1,177.36 1,173.97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规模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可抵扣亏损、未
税前抵扣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22,788.24 6,974.44 7,080.50 1,250.68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500.00 - -
合计 22,788.24 8,474.44 7,080.50 1,250.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250.68 万元、7,080.50
万元、8,474.44 万元和 22,788.24 万元。2020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
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预付建设项目相关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24,824.82 77.69 106,537.45 81.61 52,744.97 88.93 51,798.16 69.73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35,849.91 22.31 24,003.73 18.39 6,568.08 11.07 22,483.03 30.27
合计 160,674.73 100.00 130,541.18 100.00 59,313.06 100.00 74,281.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4,281.19 万元、59,313.06 万元、
模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51,798.16
万元、52,744.97 万元、106,537.45 万元和 124,824.8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69.73%、88.93%、81.61%和 77.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7,754.07 22.23 20,125.02 18.89 4,916.74 9.32 6,208.64 11.9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2,112.50 1.98 - - - -
应付票据 45,642.71 36.57 19,532.33 18.33 11,738.46 22.26 6,924.11 13.37
应付账款 27,095.57 21.71 33,204.44 31.17 26,679.28 50.58 17,226.22 33.26
预收款项 - - - - - - 5,254.83 10.14
合同负债 1,976.77 1.58 1,654.58 1.55 1,896.79 3.60 - -
应付职工薪酬 4,898.65 3.92 4,141.84 3.89 3,419.19 6.48 2,644.79 5.11
应交税费 3,506.81 2.81 1,679.93 1.58 1,686.88 3.20 1,077.30 2.08
其他应付款 13,415.21 10.75 21,162.27 19.86 2,237.21 4.24 2,130.08 4.11
一 年 内 到 期的 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56.98 0.21 198.13 0.19 170.42 0.32 - -
流动负债合计 124,824.82 100.00 106,537.45 100.00 52,744.97 100.00 51,798.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
他应付款构成,上述项目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2.72%、86.40%、
应付股权转让款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6,208.64 万元、4,916.7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质押借款 1,800.00 2,100.00 - -
抵押借款 - 600.00 - -
保证借款 - 2,526.90 4,908.75 6,200.43
信用借款 25,812.80 14,878.42 - -
应计利息 141.27 19.71 7.99 8.21
合计 27,754.07 20,125.02 4,916.74 6,208.64
资金的需求增加的银行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2,112.50
万元和 0 万元。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系收购海宁立申形成的或
有对价。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 6,924.11 万元、11,738.4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45,642.71 19,531.59 10,066.86 4,346.55
项目
商业承兑汇票 - - 1,670.98 2,577.56
银行承兑汇票-应计利息 - 0.74 0.63 -
合计 45,642.71 19,532.33 11,738.46 6,924.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大,生产所需原材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规模随之扩大。
工程款、设备购置款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7,226.22 万元、26,679.28 万元、
要偿付的应付账款由应付货款、应付工程设备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4,447.74 16,234.79 14,537.45 6,472.41
应付货款 14,564.03 11,179.53 6,983.77 7,385.33
应付工程设备款 7,327.35 4,950.58 4,343.68 3,180.80
应付其他 756.45 839.55 814.38 187.68
合计 27,095.57 33,204.44 26,679.28 17,226.22
(5)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分别为 5,254.83 万元、1,896.79 万
元、1,654.58 万元和 1,976.7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主要系公司针对初始供气客户及临时采
购气体的非固定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谨慎销售策略所产生的预收货款。
备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年末计提的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2,644.79 万元、3,419.19 万元、4,141.84 万元和 4,898.65 万
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1%、6.48%、3.89%和 3.92%。公司应付职工
薪酬呈增加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企业所得税 1,759.07 998.09 996.14 669.37
增值税 1,336.84 434.50 485.71 194.69
个人所得税 96.11 71.75 42.16 131.83
房产税 84.83 88.18 43.60 39.75
土地使用税 50.93 26.86 16.97 15.66
其他税费 179.03 60.55 102.31 26.00
合计 3,506.81 1,679.93 1,686.88 1,077.30
报 告 期各 期 末, 公司应 交 税费 分 别为 1,077.30 万 元 、1,686.88 万 元 、
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 80.21%、87.85%、85.28%和 88.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销售及利润规模增长导
致应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股权收购款 5,171.63 11,409.17 - -
项目
股权收购款 5,171.63 11,409.17 - -
押金、保证金 3,180.40 2,379.59 2,029.86 1,748.73
往来款及其他 4,570.21 6,860.57 207.35 381.34
应付股利 492.97 512.95 - -
合计 13,415.21 21,162.27 2,237.21 2,130.08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权收购款、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往来款及向
客户收取的设备押金、购货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比例分别为 4.11%、4.24%、19.86%和 10.75%。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0.45 - 8,458.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78.05 2,245.9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874.20
合计 278.05 2,726.40 - 10,332.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170.42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8,414.88 51.37 7,096.95 29.57 - - 13,812.61 61.44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负债 1,296.96 3.62 1,406.66 5.86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3,539.51 15.74
预计负债 - - 240.00 1.00 - - - -
递延收益 2,219.38 6.19 1,971.00 8.21 1,387.10 21.12 1,441.22 6.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918.68 38.82 13,289.12 55.36 5,180.98 78.88 3,689.69 16.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849.91 100.00 24,003.73 100.00 6,568.08 100.00 22,483.03 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保证借款 12,798.14 2,000.00 - 22,238.00
信用借款 5,600.00 5,000.00 - -
保证+抵押借款 - 570.00 - -
应计利息 16.74 7.40 - 32.6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0.45 - 8,458.00
合计 18,414.88 7,096.95 - 13,812.61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3,812.61 万 元 、0 万 元 、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1,406.66 万元和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539.51 万元、0 万元、0 万元
和 0 万元,2019 年末长期应付款系通过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租赁
形式获取的借款。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240.00 万元和 0
万元。2021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系计提的合同纠纷诉讼可能的赔偿金额。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政府补助 2,219.38 1,971.00 1,387.10 1,441.22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
报 告 期各 期 末, 公司递 延 收益 分 别为 1,441.22 万 元 、1,387.10 万 元 、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税前抵扣 9,505.74 8,557.24 4,945.91 3,68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8 241.78 211.40 -
应收利息 12.90 0.77 23.6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
估增值
合计 13,918.68 13,289.12 5,180.98 3,689.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3,689.69 万元、5,180.98 万元、
时性差异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2 1.89 4.32 1.11
速动比率(倍) 1.54 1.79 4.22 0.9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40% 31.40% 17.17% 44.4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40 34.26 26.68 15.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1、4.32、1.89 和 1.62,速动比率
分别为 0.96、4.22、1.79 和 1.54,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40%、17.17%、
债率下降主要系当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流动资产、速
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5.32、26.68、34.26 和 21.40,
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2.86 3.68 5.40 5.19
和远气体 0.80 0.88 1.00 0.56
南大光电 2.23 2.26 2.11 3.13
流动比率 凯美特气 1.62 1.59 1.45 1.55
侨源股份 3.50 1.23 1.03 2.13
可比公司均值 2.20 1.93 2.20 2.51
金宏气体 1.62 1.89 4.32 1.11
华特气体 2.35 2.84 4.66 4.64
和远气体 0.77 0.85 0.96 0.52
南大光电 1.77 1.94 1.83 2.81
速动比率 凯美特气 1.53 1.53 1.39 1.50
侨源股份 3.24 1.09 0.86 1.99
可比公司均值 1.93 1.65 1.94 2.29
金宏气体 1.54 1.79 4.22 0.96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29.43% 21.48% 14.13% 15.84%
和远气体 58.36% 50.95% 40.31% 50.06%
南大光电 42.27% 42.98% 40.94% 37.95%
资产负债率
凯美特气 41.22% 34.92% 39.74% 38.37%
(合并)
侨源股份 16.93% 45.26% 34.37% 24.73%
可比公司均值 37.64% 39.12% 33.90% 33.39%
金宏气体 35.40% 31.40% 17.17% 44.40%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投入需求量较大,而公
司当时权益性融资工具有限,所需资金主要源于银行借款,导致流动负债规模
较大。
幅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
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次)
存货周转率(次) 8.67 15.08 11.89 8.9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70、8.18、7.92 和 4.83,应收账
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收益质量,在客户信
用评估及应收账款回收等方面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主要客
户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为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回收的及时性提供了有力保
障。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98、11.89、15.08 和 8.67,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效率的提升,存货周转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4.55 5.80 5.14 4.37
和远气体 3.97 6.00 7.88 7.89
南大光电 3.97 3.92 3.34 2.73
应收账款
周 转 率 凯美特气 8.01 11.61 10.02 9.87
(次)
侨源股份 5.11 8.59 8.14 9.10
可比公司均值 5.12 7.18 6.91 6.79
金宏气体 4.83 7.92 8.18 7.70
华特气体 4.34 5.35 5.61 5.17
和远气体 22.32 24.37 21.64 18.03
南大光电 1.89 2.69 2.68 1.52
存货周转
凯美特气 6.47 13.59 14.45 13.78
率(次)
侨源股份 10.78 12.80 11.72 14.45
可比公司均值 9.16 11.76 11.22 10.59
金宏气体 8.67 15.08 11.89 8.9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
差异。受销售产品种类、业务模式、下游客户群体等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受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应收账
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大宗工业气体不易存储和运输,且以空分设备直接生产、大批量供应给下
游客户,因此周转速度较快;特种气体生产工序相对复杂、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运输距离相对较远,其周转率一般较普通工业气体低。
华特气体产品主要为特种气体,品种丰富且主要以零售为主,单次销售批
量小,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和远气体和侨源股份产品以大宗气体为主,因此上述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
对较高。
南大光电存货主要是其生产的 MO 源及电子特气产品,因其产品特性,每
次单位用量较少,产品的使用周期较长,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干冰、液体二氧化碳等,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存
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公司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存货周转率也介于上述公司之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
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
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
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
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064.08 -
其他应收款 1,500.07 -
其他流动资产 2,298.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788.24 -
合计 81,450.52 -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53,064.08 万元,主要
系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化收 存款期限
序号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益(%) (天)
合计 - 53,000.00 - - -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不属于金
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500.07 万元,主要为应
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2,298.13 万元,主要为
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背景、目的及与公司业 是否属于财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投资时间
务的协同性 务性投资
公司通过该项投资间接持股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
(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对
芯链融创集成电
京)有限公司
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
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的方向。
该基金专项投资荣芯半导体
(宁波)有限公司。公司对
平潭冯源容芯股 其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有限合伙) 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
月
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的方向。
该基金主要系围绕公司产业
苏州金象创业投 链上下游进行产业投资布
限合伙) 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月
略发展的方向。
合计 1,800.00 - 5,000.00 1,800.00 - - -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属于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2,788.24 万元,主要为预
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自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协议》 ,约定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 1,705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
调整为 400.00 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 400.00 万元。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 300 万元。该基金主要系
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与公司具
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设立或投资的产业基金、
并购基金。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属于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43,692.73 174,129.40 124,334.24 116,057.75
营业利润 21,129.53 20,418.66 24,028.79 22,008.91
利润总额 21,106.74 20,005.62 23,959.86 22,004.15
净利润 18,001.71 16,670.23 20,214.26 18,317.83
归属于 母公司 所
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
供应商。经过 20 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
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
三大类 100 多个气体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特种
气体和大宗气体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27,832.71 88.96 159,012.79 91.32 107,141.10 86.17 104,936.52 90.42
其他业务收入 15,860.02 11.04 15,116.60 8.68 17,193.14 13.83 11,121.23 9.58
合计 143,692.73 100.00 174,129.40 100.00 124,334.24 100.00 116,057.75 100.00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16,057.75 万 元 、124,334.24 万 元 、
收入主要是租赁、钢瓶检测收入、运输劳务收入、设备销售及安装收入等,金
额及占比较小,与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相关性。
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随着下游行业对高质量工业气体需求
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子气体研发生产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产品品种不
断丰富和完善、新应用领域不断增加、新客户开发力度加大并提供综合气体解
决方案,促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气体 54,196.99 42.40 65,873.07 41.43 44,840.69 41.85 46,010.90 43.85
大宗气体 57,772.91 45.19 69,872.23 43.94 48,198.88 44.99 46,532.97 44.34
燃气 15,862.82 12.41 23,267.49 14.63 14,101.53 13.16 12,392.65 11.81
合计 127,832.71 100.00 159,012.79 100.00 107,141.10 100.00 104,936.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为主,燃气为辅。报
告 期 内,公司特种气 体业务收入分别为 46,010.90 万元、44,840.69 万元、
为 44.34%、44.99%、43.94%和 45.1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海外 2,939.95 2.30 4,188.86 2.63 2,463.84 2.30 1,240.97 1.18
华北地区 2,629.10 2.06 1,749.77 1.10 1,282.93 1.20 961.31 0.92
华东地区 94,607.23 74.01 130,498.02 82.07 88,895.94 82.97 90,457.11 86.2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2,782.92 2.18 3,942.85 2.48 2,309.85 2.16 842.02 0.80
华中地区 14,451.54 11.31 7,374.70 4.64 4,803.41 4.48 6,332.22 6.03
其他地区 10,421.96 8.15 11,258.59 7.08 7,385.13 6.89 5,102.89 4.86
合计 127,832.71 100.00 159,012.79 100.00 107,141.10 100.00 104,936.52 100.00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近年
来,公司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
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华中等地区的销售收入呈上升
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4,574.62 31.02 35,234.82 20.23 25,154.44 20.23 25,104.44 21.63
第二季度 48,434.23 33.71 42,653.96 24.50 29,678.77 23.87 29,463.03 25.39
第三季度 50,683.88 35.27 45,497.20 26.13 35,115.55 28.24 31,377.82 27.04
第四季度 - - 50,743.41 29.14 34,385.48 27.66 30,112.46 25.95
合计 143,692.73 100.00 174,129.40 100.00 124,334.24 100.00 116,057.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变化相对较小,第一季度受春节等节假日
的影响,下游企业生产天数较少,对气体采购量较其他季度略少。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2,324.30 89.45 114,148.04 93.59 69,031.79 87.39 54,549.12 91.42
其他业务成本 9,711.58 10.55 7,816.66 6.41 9,959.04 12.61 5,119.47 8.58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92,035.88 100.00 121,964.71 100.00 78,990.82 100.00 59,668.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
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54,549.12 万元、69,031.79
万元、114,148.04 万元和 82,324.30 万元,占比均在 85%以上,为营业成本的主
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气体 30,970.96 37.62 42,513.06 37.24 27,719.07 40.15 20,808.07 38.15
大宗气体 37,983.14 46.14 50,863.06 44.56 29,826.32 43.21 24,745.40 45.36
燃气 13,370.19 16.24 20,771.92 18.20 11,486.39 16.64 8,995.65 16.49
合计 82,324.30 100.00 114,148.04 100.00 69,031.79 100.00 54,549.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45,508.42 88.10 44,864.75 86.01 38,109.31 84.05 50,387.40 89.36
其他业务毛利 6,148.44 11.90 7,299.94 13.99 7,234.10 15.95 6,001.76 10.64
综合毛利 51,656.86 100.00 52,164.69 100.00 45,343.41 100.00 56,389.16 100.00
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
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9.36%、84.05%、86.01%和 88.10%,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
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气体 23,226.03 51.04 23,360.01 52.07 17,121.62 44.93 25,202.83 50.02
大宗气体 19,789.76 43.49 19,009.17 42.37 18,372.56 48.21 21,787.57 43.24
燃气 2,492.63 5.48 2,495.57 5.56 2,615.14 6.86 3,397.00 6.74
合计 45,508.42 100.00 44,864.75 100.00 38,109.31 100.00 50,387.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50,387.40 万元、38,109.31 万元、
体合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 46,990.40 万元、35,494.18 万元、42,369.18 万元和
主要来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60% 28.21% 35.57% 48.02%
其他业务毛利率 38.77% 48.29% 42.08% 53.97%
综合毛利率 35.95% 29.96% 36.47% 48.5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59%、36.47%、29.96%和 35.95%。
公司主营业务相对突出,综合毛利 80%以上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其他业务对
公司综合毛利的贡献相对较小,因此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
动的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特种气体 42.85% 35.46% 38.18% 54.78%
大宗气体 34.25% 27.21% 38.12% 46.82%
燃气 15.71% 10.73% 18.55% 27.41%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60% 28.21% 35.57% 48.02%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8.02%、35.57%、28.21%和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中
核算所致。剔除运费影响,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47.04%,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0.98 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
商品大幅涨价,导致公司各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运费成本等较同期均有不
同程度的增长。
要系液氧、液氮、液氩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 2021 年有所回落以及公司根据前期
原材料涨价情况上调了部分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27.79% 24.19% 25.98% 35.38%
和远气体 23.62% 28.72% 35.45% 43.94%
南大光电 47.00% 43.42% 41.09% 43.87%
凯美特气 44.46% 41.95% 37.44% 46.79%
侨源股份 31.68% 39.30% 49.08% 59.50%
平均值 34.91% 35.52% 37.81% 45.89%
发行人 35.95% 29.96% 36.47% 48.59%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
各公司的产品结构、销售区域不同、经营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般来说,
特种气体的生产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因此特种气体的毛利率也高于大宗气体
的毛利率。
华特气体主营业务为特种气体、普通工业气体以及相关的气体辅助设备与
工程的生产和销售,销售收入中有 20%左右为外销业务,其外销客户主要为专
业气体公司,议价能力较强,拉低了该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和远气体以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的销售为主,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南大光电产品包括特种气体和 MO 源产品,特种气体中的砷烷、磷烷等产
品毛利率水平较高。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及其他工业气体,食品级
二氧化碳毛利率较高。
侨源股份主要以空分设备自产氧气、氮气、氩气等产品,主要生产基地水
电资源丰富,用电成本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是综合性的气体生产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因此毛利率
处于上述公司中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2,213.08 8.50 13,792.17 7.92 8,885.43 7.15 19,382.06 16.70
管理费用 13,554.76 9.43 15,339.42 8.81 10,048.65 8.08 9,013.72 7.77
研发费用 5,836.11 4.06 6,984.53 4.01 4,641.40 3.73 3,988.83 3.44
财务费用 1,005.55 0.70 -1,205.39 -0.69 582.70 0.47 1,539.53 1.33
合计 32,609.50 22.69 34,910.73 20.05 24,158.18 19.43 33,924.15 29.23
注:占比指各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33,924.15 万 元 、24,158.18 万 元 、
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在销售费用核算所致。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通运输费 - - - - - - 4,708.15 24.29
职工薪酬 6,991.01 57.24 6,322.38 45.84 4,120.20 46.37 7,167.86 36.98
业务招待费 1,246.89 10.21 1,529.68 11.09 1,305.23 14.69 916.73 4.73
折旧及摊销 1,199.26 9.82 1,024.22 7.43 1,162.71 13.09 3,044.00 15.71
修理费 755.00 6.18 806.38 5.85 616.11 6.93 924.37 4.77
差旅费 552.03 4.52 644.26 4.67 424.07 4.77 579.75 2.99
劳务费 363.48 2.98 510.99 3.70 313.41 3.53 364.54 1.88
股权激励费用 254.68 2.09 415.88 3.02 - - - -
检测费 229.05 1.88 515.27 3.74 148.90 1.68 121.94 0.63
技术服务费 191.01 1.56 515.33 3.74 34.50 0.39 38.99 0.20
租赁费 101.22 0.83 362.42 2.63 233.46 2.63 304.34 1.57
出口代理费 74.01 0.61 112.60 0.82 74.62 0.84 48.85 0.25
邮电通讯费 67.93 0.56 88.36 0.64 58.89 0.66 50.21 0.26
办公费 66.26 0.54 88.63 0.64 78.64 0.89 98.73 0.51
广告宣传费 34.93 0.29 277.16 2.01 205.71 2.32 148.95 0.77
渠道建设费 - - 312.49 2.27 - - 293.28 1.51
其他 86.33 0.71 266.09 1.93 109.00 1.23 571.38 2.95
合计 12,213.08 100.00 13,792.17 100.00 8,885.43 100.00 19,382.06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报
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9,382.06 万元、8,885.43 万元、13,792.17 万元和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相关的交通运输费、运输人员的职工
薪酬、运输车辆的折旧等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所致。
主体和业务规模的增加,销售人员数量增加,职工薪酬等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
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4.19% 5.15% 6.25% 15.08%
和远气体 5.83% 7.05% 11.59% 12.36%
南大光电 3.98% 4.65% 5.51% 6.81%
凯美特气 4.14% 4.40% 5.00% 12.24%
侨源股份 3.31% 3.17% 3.14% 12.92%
平均值 4.29% 4.89% 6.30% 11.88%
发行人 8.50% 7.92% 7.15% 16.70%
公司是一家综合气体供应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下游客户的
行业分布非常广泛,市场拓展投入较大。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策略方面与公司存在不同,导致销
售费用率存在差异。
整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940.22 43.82 6,413.08 41.81 4,534.11 45.12 4,018.14 44.58
折旧及摊销 2,841.49 20.96 2,514.95 16.40 1,096.56 10.91 984.53 10.92
业务招待费 1,341.19 9.89 1,848.36 12.05 1,088.72 10.83 1,099.83 12.20
咨询费 855.87 6.31 773.86 5.04 572.47 5.70 997.68 11.07
股权激励费用 586.16 4.32 755.89 4.93 - - - -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安服务费 350.19 2.58 353.55 2.30 159.72 1.59 112.74 1.25
办公费 330.48 2.44 430.11 2.80 413.59 4.12 452.32 5.02
差旅费 228.01 1.68 544.16 3.55 375.62 3.74 396.39 4.40
技术服务费 192.99 1.42 245.80 1.60 124.97 1.24 133.59 1.48
修理费 144.49 1.07 187.93 1.23 147.26 1.47 127.92 1.42
租赁费 111.44 0.82 114.97 0.75 295.94 2.95 160.16 1.78
招聘费 65.66 0.48 209.06 1.36 160.97 1.60 30.37 0.34
广告宣传费 53.79 0.40 39.02 0.25 483.21 4.81 88.79 0.99
其他 512.79 3.78 908.69 5.92 595.52 5.93 411.26 4.56
合计 13,554.76 100.00 15,339.42 100.00 10,048.65 100.00 9,013.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9,013.72 万元、10,048.65 万元、15,339.42
和 13,554.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7%、8.08%、8.81%和 9.43%。
公司管理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
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构成,上述三者合计占各期管理费用的
比例分别为 67.70%、66.87%、70.25%和 74.68%,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体的增多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的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和业务招待费
增加所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4.92% 5.05% 5.76% 7.03%
和远气体 5.96% 6.71% 7.09% 8.35%
南大光电 11.60% 14.53% 19.13% 14.28%
凯美特气 10.66% 12.43% 14.17% 12.28%
侨源股份 5.70% 5.66% 5.39% 4.81%
平均值 7.77% 8.88% 10.31% 9.35%
发行人 9.43% 8.81% 8.08% 7.77%
整体来看,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人员工资 3,221.32 55.20 3,825.83 54.78 2,568.19 55.33 2,341.87 58.71
材料消耗费 1,378.89 23.63 1,287.97 18.44 1,007.02 21.70 970.74 24.34
折旧费 552.75 9.47 642.38 9.20 522.05 11.25 444.80 11.15
股权激励费用 302.00 5.17 594.41 8.51 - - - -
其他 381.15 6.53 633.95 9.08 544.14 11.72 231.42 5.80
合计 5,836.11 100.00 6,984.53 100.00 4,641.40 100.00 3,98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研发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
研发人员工资和材料消耗费构成。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3.52% 3.50% 3.04% 3.02%
和远气体 2.02% 2.18% 2.29% 2.75%
南大光电 10.23% 11.94% 10.63% 12.14%
凯美特气 5.80% 6.43% 6.28% 5.87%
侨源股份 0.03% 0.03% 0.01% 0.00%
平均值 4.32% 4.82% 4.45% 4.75%
发行人 4.06% 4.01% 3.73% 3.44%
整体来看,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1,034.66 601.55 933.06 1,536.08
减:利息收入 485.98 970.83 732.74 99.90
汇兑损益 320.51 -975.71 319.27 26.46
银行手续费 136.36 139.59 63.11 76.89
合计 1,005.55 -1,205.39 582.70 1,539.5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539.53 万元、582.70 万元、-1,205.39 万
元和 1,005.55 万元。
的利息收入,以及银行借款的逐步清偿,使得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收益。
(五)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8.15 -133.89 -115.62 -52.5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96 -121.42 -18.03 -17.5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7.36 74.17 -12.79 -3.34
合计 -177.48 -181.14 -146.45 -73.4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879.35 - -
合计 - -1,879.35 - -
淮安金宏“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500 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在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上述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
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六)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063.46 万元、2,167.06 万元、2,226.99 万
元和 1,731.79 万元,主要系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净收益分别为 0 万元、566.52 万元、1,699.97 万元和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形成的净
值收益,分别为 0 万元、1,234.40 万元、1,471.94 万元和-267.0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51.32 万元、28.45 万元、847.38 万
元和 387.10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小。2021 年度,处置收益
较高,主要系公司吴中分公司搬迁,相关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4.40 万元、23.07 万元、43.11 万元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9.16 万元、92.01 万元、456.15 万元及
负债等。
增加所致。
案件可能的损失 240 万元、违约金及索赔支出 151.70 万元、捐赠支出 36.22 万
元以及罚款支出 28.24 万元。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参见本节“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
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91.07 16,706.76 19,732.92 17,708.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
占比 16.06% 22.16% 16.46% 3.62%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理财产品收益。报告期内,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641.15 万元、3,247.35 万元、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5,135.55 199,736.19 124,019.99 130,656.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3.74 237.52 225.32 13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63.89 20,610.13 10,984.76 9,7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003.18 220,583.84 135,230.07 140,52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454.55 134,484.32 59,170.29 60,500.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182.10 27,565.58 17,927.21 17,013.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17.31 10,091.36 7,989.92 8,81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7.07 17,373.63 9,980.99 14,19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01.03 189,514.90 95,068.41 100,5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2.15 31,068.94 40,161.66 40,002.5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气体所收到的销售货
款。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化总体
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为购买原
材料、支付职工薪酬以及缴纳税金等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60,500.10 万 元 、59,170.29 万 元 、134,484.32 万 元 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002.58 万元、
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5,100.00 169,000.00 86,9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09.51 1,873.31 2,566.5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98 970.83 555.59 9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3,555.16 175,356.98 90,467.53 84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5,913.71 160,810.00 165,300.00 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07.49 234,776.17 193,405.71 16,35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52.33 -59,419.19 -102,938.18 -15,501.3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501.32 万元、
-102,938.18 万元、-59,419.19 万元和-35,752.3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风险程度较
低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因此相关投资流出和流入金额均较高。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有序投入,用于购建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逐年增长。
付的资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25.87 1,500.00 188,417.10 4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726.07 28,040.38 4,500.00 23,300.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51.94 29,540.38 192,917.10 23,34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140.00 13,596.33 33,516.70 37,9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746.90 14,414.33 4,891.77 6,943.5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9.19 15,997.33 11,486.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636.10 44,007.98 49,894.52 44,88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15.84 -14,467.60 143,022.59 -21,541.3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41.39 万元、
行借款及分配股利。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购款 1.55 亿元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厂房建设、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分别为 15,550.47 万元、28,105.71 万元、51,168.92 万元和 50,653.82 万元。通过
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得以增加、研发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
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
投入,公司的产品产能得以增加、产品种类得以丰富、研发创新水平和运营管
理能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服务于科技创新领
域,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
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
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
公司专注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强大的技术研发
实力。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
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
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升做出了贡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56 项、实用新型专利
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
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
化专项资金扶持。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
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现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
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江苏省质量标杆企业、全国气体标准化先进单位、中国驰
名商标等称号。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
业领军企业,于 2020 年 1 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
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之“(四)主要在研项目”。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二、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之“(二)
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
(1)金宏气体与金瑞气体及其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案
体”)及其股东王宇、成都金克星气体有限公司、成都丰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
星胜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气体股东方”)签订《关于四川金瑞气体
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约定金瑞气体股东方将其持有的金瑞气体 53.64%
的股权转让给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再向金瑞气体增资 8,000 万元。
存在重大遗漏等原因,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关于
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判令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向金
宏气体支付违约金 1,500 万元。
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以金宏气体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向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金宏气体支付违约金 1,500 万元。
请求判令金瑞气体及其股东方支付 1,500 万元违约金的诉请不予支持;鉴于双
方均同意解除《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上述协议于
立,但由于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提供的设备确实存在问题且实际损失难
以确定,判令金宏气体向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赔偿违约金 100 万元。
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2)宿迁金宏与宿迁红叶纠纷案
宿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天成”)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
三方发起成立宿迁金宏,由宿迁金宏购买宿迁红叶与宿迁天成所有可用的钢瓶
及车辆资产,宿迁红叶有义务在过渡期内将客户全部切换到宿迁金宏,宿迁红
叶不得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销售气体产品,也不得通过间接方式交
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
①宿迁金宏诉宿迁红叶合作纠纷案
宿迁金宏以宿迁红叶存在对外销售气体的行为,违反了《合作协议书》的
约定,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①宿迁红叶赔偿
宿迁金宏 1,000 万元;②判令宿迁红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
销售、代加工气体产品,不得以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
气体业务的义务;③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
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负有不在宿迁
及周边 200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④本案全部诉讼费
用(含保全费)由宿迁红叶承担。
苏 1302 民初 9373 号):判决宿迁红叶向宿迁金宏支付违约金 120 万元;宿迁红
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气体产品及不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
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的义务;驳回宿迁金宏的其他诉讼请求。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已分别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宿迁红叶请求判令重审或驳回宿迁金宏的诉讼请求,宿迁金宏请求判决:
①宿迁红叶赔偿人民币 1,000 万元;②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
公司负有不在宿迁及周边 200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②宿迁红叶诉宿迁金宏合同纠纷案
争议,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钢瓶买卖合同
解除,并判决宿迁金宏返还 18,803 只钢瓶以及支付钢瓶使用费(自 2020 年 6 月
民初 5851 号),判决宿迁金宏向宿迁红叶返还钢瓶 3,040 只、支付钢瓶使用费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③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加工费仲裁案
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期间,宿迁金宏委托宿迁红叶进行充装生产,宿迁金宏负责
提供产品的气体原料。因双方结算产生纠纷,宿迁红叶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向
宿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宿迁金宏支付加工费 395.18 万元、运
费及补贴 135.24 万元,合计 530.42 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宿迁金
宏提出仲裁反申请,请求裁决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支付宿迁金宏原料、成
品、货款、垫付费用、钢瓶相关费用等合计 200.00 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做出裁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重
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的,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
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产实力和科技创新
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法合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单笔行政处罚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处罚
被处罚人 处罚决定书 处罚部门 处罚原因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号 金额
《重庆市特种
渝潼南市监处 重庆市潼南区市 2021 年
字(2021)387 号 场监督管理局 10 月 8 日
例》
(沪金)应急 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
《危险化学品 2021 年 5.00
罚 上海市金山区应 在专用仓库内
[2021]000171 急管理局 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危
例》 日 10.00
号 险化学品
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 《中华人民共 2019 年
吴江市监案字 苏州市吴江区市
[2019]547 号 场监督管理局
道的行为 安全法》 日
七都燃气
苏环行罚字 《建设项目环
苏州市生态环境 存在未执行“三同时 2020 年 5
局 制度”的行为 月 13 日
无法提供储气罐使用 《中华人民共
长县市监处罚 长沙县市场监督 2022 年 6
〔2022〕62 号 管理局 月 13 日
年度检查报告 安全法》
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处字(2021)387 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重庆金宏
因氧气瓶超期未检,依据《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被处以罚款
根据《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
规定,瓶装气体销售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对
重庆金宏处罚金额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重庆金宏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 3%,净利润
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 4%。重庆金宏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且处罚
事由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询报告》:重庆金宏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罚决定书》((沪金)应急罚(2021)000171 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上海苏
埭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及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分
别给予罚款 5 万元、10 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12,035.40 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
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由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
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上海苏埭
受到的上述处罚属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额度,罚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上海苏埭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 2%,净利润
分别为-126.76 万元、-288.42 万元、-790.21 万元、-253.72 万元。报告期内,上
海苏埭持续亏损,主要是处于建设和运营初期,房租、车辆折旧等固定成本较
高所致。上海苏埭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且处罚事由未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山区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行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吴江市监案字[2019]547 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七都燃气因
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燃气压力管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 5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未取
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
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对
七都燃气的处罚金额相对较小。
书》(苏环行罚字〔2020〕09 第 057 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七都燃气因存在
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 20 万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要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
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
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
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由此可见,行政机关
对七都燃气处罚金额为最低档,罚款金额较小。
七都燃气的上述 2 起处罚均发生在发行人对其收购之前,前述行政处罚可
不视为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此外,七都燃气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发
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均不到 1%,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不构成
重要影响。
定书(长县市监处罚〔2022〕62 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长沙曼德因存在无
法提供储气罐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 7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使用未
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
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长沙曼德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整改,停产进行储气罐的换新工作,全
面检查了缓冲罐情况,避免出现类似隐患。鉴于长沙曼德能够积极配合调查,
且在调查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基准(试行)》中“较轻违法行为”的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曼
德予以从轻处罚。
报告期内,长沙曼德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均不足
且该项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
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等
原因被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相关处罚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被证监会、交易所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情况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控制的企业还包括金宏投资、鑫福古玩、
相青投资、金桃李和金宏汇,实际控制人金建萍对外投资鑫福古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控制人控制情况 主营业务
金向华持股 85%并担任执行董事,金建萍持股 15%并担
任监事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股 90%,其配偶韦文彦持股 10%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有该合伙企业 99%合伙份额,金
宏投资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
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金宏气体存
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
经营与金宏气体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金宏气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宏气体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与金宏气体有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
经营、发展任何与金宏气体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
何活动,以避免与金宏气体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
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
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金宏
气体、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金宏气体利益,消除潜
在的同业竞争。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金宏
气体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违反上述
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金宏气体所有。”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具体情况参见本
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
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除金向华、金建萍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朱根林。朱根
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
的父母,亦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控股、
参股企业情况”。
公司不存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金宏投资、鑫福古玩、相
青投资、金桃李、金宏汇,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3)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
刘斌配偶的兄弟费立响持有该公司 90%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斌配偶的兄弟费立响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任执行董事
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合伙 丁维平持有 63.72%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人
丁维平通过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经理
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究所
有限公司
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1)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
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包括曾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黄皖明,
曾任公司董事的杨健,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的张建波,曾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龚小玲,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洑春干、刘海燕、张辰,
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的钱卫芳。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曾经的关联自然人在报告期内曾经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和公司曾经的子公司等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具体如
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情况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股 90%,其配偶韦文彦持
事;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金向华通过索拉尔科技间接持股 100%,其配偶
任监事;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注销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 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已于 2020 年 3 月辞
责任公司 去执行董事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 2020
年 5 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情况
年 3 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 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 2020
有限公司 年 3 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 2020 年 4 月辞去董
事职务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 2020 年 5 月辞去董
份有限公司 事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 2021 年 10 月辞去董
事职务
黄皖明持有该公司 7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
中安智创工业装备(安徽)有 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
限公司 股权
中安智创自动化(上海)有限 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
公司 股权
龚小玲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姐妹龚素
珍担任总经理
苏州积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龚小玲持有 9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合伙) 人,其子陈思寒持有 10%合伙份额
子公司长沙益华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已
于 2022 年 2 月注销
本公司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已于 2022 年
苏州市相城区块链产业发展有 王悦晞曾任该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已于 2021 年
限公司 12 月注销
本公司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已于 2022 年
长沙曼德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已于 2023
年 2 月转让全部股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与关联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
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为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4.5872%的股权(对应合伙企业份额 5,000 万元)转让给金宏投资。
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5872%股权项目·估
值报告》: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估值基准日,金宏气体所持有的苏州民投
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 7,000 万元向金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民投 4.5872%股权。
金宏投资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债权的确 截至 2022 年
被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
序号 合同编号和名称 担保方 定 9 月 30 日的
方 余额(元)
期间 履行情况
苏州银行字[2014706660107]第
合同》
G130116120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金向华、韦 2016.12.12-
保书》 文彦 2019.12.1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02.27
合同》 文彦 2022.7.11
(2017)苏银最保字第 MD026175
金向华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7.8.4-
(2017)苏银最保字第 MD026175- 2020.8.4
韦文彦
担保债权的确 截至 2022 年
被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
序号 合同编号和名称 担保方 定 9 月 30 日的
方 余额(元)
期间 履行情况
上海银行 ZDB30817062701《最高 金向华、韦 2017.11.14-
额保证合同》 文彦 2019.04.15
苏银保字 706660108-2017 第 金向华、韦 2017.11.30-
苏银高保字[706660108-2019]第
金向华
[44302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9.4.10-
苏银高保字[706660108-2019]第 2021.4.10
韦文彦
[44302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 2019.6.7
G060118030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金向华、韦 2018.3.6-
保书》 文彦 2021.3.5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
金宏气体
第 00005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 金向华、韦 2018.4.9-
第 0000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文彦 2019.4.8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
重庆金苏
第 0000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
金宏气体
第 000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 金向华、韦 2019.4.9-
第 0000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文彦 2021.4.7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
重庆金苏
第 00004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 金向华、韦 2019.11.5-
第 0001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文彦 2022.11.4
同》 2022.5.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2.02.2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04.15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10.24
ZB8910201900000042《最高额保证 2019.09.09-
合同》 2022.09.09
同》 2022.5.31
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序号为 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因为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编号为 32010120210018694,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7 日)提供担保
而仍处于履行中,序号为 1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对应的银行授信终止而履行完毕。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15.57 808.91 683.20 907.5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公司的关
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并予以严格履行,确保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
正、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
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在实际工作
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合理,保
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可能减少及避免与金宏气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等价、
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联交易损害金宏气体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
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
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持股或控股的其他企业及上述人员履行上
述承诺。”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600.00 万
元(含 10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合计 124,093.66 101,6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
订)将“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天然气制氢技术”“超高纯度氢
的制备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21 年版)》,将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多种特种气体明确列为重点发展新
材料。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
纤通信、光伏等)、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国
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2021 年 3 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
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
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下游行业相
关的国家鼓励政策和国产化推进政策也将促进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快速发展。
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持续的经济增长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
全球集成电路等电子产业链持续向我国转移。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和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全
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2,745 亿美元增长至 2021 年 5,530 亿美元;我
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3,610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0,996 亿元。我
国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发展的驱动下迅速扩张,
增幅显著高于同期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增幅。未来,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云
计算、汽车电子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
长。
集成电路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工业气体尤其电子特种气体的发
展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根据我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 2025 年中国电子
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将增至 316.60 亿元,相比 2020 年的 173.60 亿元增长 82%,
增势显著。
随着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国产化率的不断提高,高品质关键特种气体的国
产化需求日益紧迫。
同国外厂家比较,国内企业在运输成本、交付及时性、产品价格等方面具
有明显的优势。同时,经过不懈努力,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国内气体龙头企业在
容器处理技术、气体提纯技术、气体充装技术和检测技术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
通行标准,逐步具备了替代进口特种气体产品的能力。
自主、可控的关键原材料供应链是我国半导体等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加剧了我国半导体等产业发展的
不确定性,制约了相关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
国产化进程加速、产业链自主可控需求迫切的背景下,实现关键特种气体自给
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特种气体国产化进程加快已成必然趋势。
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2030 年前碳达峰行
动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
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与鼓励节能减排、资源转化利用
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和“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旨在回收利用二氧化碳尾气和推动氢气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良好的
经济效益,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
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纵向开发是指公司
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特种气体产品,填补
国内空白,并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横向布局是指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
势,有计划地跨区域拓展开发和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
服务,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本次募投项目既包括创新研发电子特气产品的产业化,也包括公司现有产
品产能和区域的扩张,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施公司战略、巩固行业领
先地位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长期以来,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呈寡头垄断的局面。电子特气尤其是高
端电子特气严重依赖进口,制约我国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电子特气国产化需求迫在眉睫。在下游需求拉动、国家政策刺激等多重因素的
影响下,电子特气的国产化进程将明显加快,我国电子特气产业面临着前所未
有的发展机遇。
在上述行业背景下,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
特气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建设,丰富公
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完善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满足半导
体等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电子级全氟丁二烯 200 吨、电子级一
氟甲烷 100 吨、电子级八氟环丁烷 500 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 200 吨和电子级
六氯乙硅烷 50 吨的产能。
上述募投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具体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等情况如
下:
应用行 工艺 应用领域及
序号 产品 市场规模及趋势 主要竞争对手
业 环节 主要客户
根据日本富士经济统计数据,2021 年全氟丁二
烯的市场规模约为 900 吨。全氟丁二烯主要应
国外:德国默克、关东 主要应用于
用 于 3D NAND 的 蚀 刻 , 预 计 2026 年 全 球
电子级全 电化、昭和电工等; 半导体先进
氟丁二烯 国内:派瑞特气、和远 制程,客户
量增长外,随着未来 3D NAND 的堆叠层数由
气体等 包括长江存
储、长鑫存
蚀刻 不断增长。
储、中芯国
根据 Linx Consulting 机构调研数据显示,2021 国外:酸素控股、昭和
电子级一 际、华虹半
氟甲烷 导体、西安
路 2026 年将增长至 250 吨。 国内:华特气体等
三星、SK 海
国外:昭和电工、林德
电子级八 2021 年八氟环丁烷的市场规模约为 1,500 吨, 力士等
氟环丁烷 预计 2025 年将超过 2,500 吨。
国内:华特气体等
国外:林德集团、酸素 主要用于半
控股、德国默克、液化 导体存储和
电子级二 2021 年二氯二氢硅的市场规模约为 700 吨,预
氯二氢硅 计 2025 年将超过 1,200 吨。
国内:三孚股份、洛阳 造,客户包
中硅等 括长江存
应用行 工艺 应用领域及
序号 产品 市场规模及趋势 主要竞争对手
业 环节 主要客户
国外:液化空气集团、 储、中芯国
电子级六 2021 年全球六氯乙硅烷的市场规模约为 150 林德集团等; 际等。
氯乙硅烷 吨,预计 2025 年将超过 200 吨。 国内:洛阳中硅、雅克
科技、南大光电等
注:由于缺乏公开、可靠的细分市场数据,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电子级二氯二氢硅、
电子级六氯乙硅烷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系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而来。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电子特气是半导体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根据 IC Insights
和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国半导体制造总额 2025 年将达 432 亿美元,相比
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来对下游电子特气等半导体材料的巨
大需求。根据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 2025 年中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
增至 316.60 亿元,相比 2020 年的 173.60 亿元增长 82%。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
下游市场需求。
(2)顺应国产替代趋势,提升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半导体产业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产业,其作为现代信
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产业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综合国力的重
要标志。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但由于国内半导体产业起步
较晚,与全球领先国家仍存在一定技术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半导体产业对进口
依赖较大。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为 4,325.54 亿美
元,出口金额为 1,537.89 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近 2,800 亿美元。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
将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
作为近期发展重点。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半导体制造的关键材料,被誉为半导体产业的“血液”,
直接影响半导体产品的性能。目前,国内半导体用电子特气市场超过八成的市
场份额被外资企业垄断,特别是高端电子特气国内自给率非常低。严重制约了
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更是加
剧了我国半导体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实现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特气自给自足的重
要性愈发凸显。
公司致力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国产化,已逐步实现了超纯氨、高
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等一系列产品的进口替代。本项目对应的产品
包括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应用于半导体
先进制程的氟碳类气体产品,以及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等半
导体前驱体材料。该等产品的生产及供应目前仍主要掌握在外资企业手中,国
内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商较少。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国本土企业打破外资企业
在相关电子特气领域的垄断,为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提升作
出贡献。
(3)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集成电路工艺流程环节众多,不同环节需要搭配使用特定的电子特种气体。
各类电子特种气体总体数量超过 100 种,其中大部分品种被国外垄断。部分气
体虽然用量较少,但也是集成电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某种程度上,
气体公司能够提供特种气体品种的丰富程度也是气体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的体现。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
品。公司将特种气体尤其是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
向,已经实现了包括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电子级超高纯气体
的研发和产业化,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
业的使用需求。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得以丰富,公司对下游客户
的一站式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双方的合作黏性得以增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
定坚实基础。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将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
与生产列为鼓励类;2021 年 3 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略性
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021 年版)》,将集成电路用特种气体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契合政策鼓励方向,具有良
好的实施环境和发展前景。
(2)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以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充分
发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引擎的作用。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 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 5,411
亿元,2021 年增长至 10,99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40%;预计 2022 年我
国集成电路规模将达到 13,085 亿元,同比增长 19.00%。随着行业需求中心和产
能中心逐步向我国转移,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根据 Frost&Sullivan 统计,国内显示面板出货量由 2016 年 4,360 万平方米
增长至 2021 年 10,020 万平方米,保持了较快增长,并预计至 2025 年将增长至
约 12,120 万平方米。根据 DSCC 预测,中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面板产能份
额将由 2020 年的 53%提升至 2025 年的 71%。随着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稳
步提升及相关产业向我国的持续转移,我国面板行业仍具备稳定的增长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了
截至 2021 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稳居全球首位。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
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
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诸多优势,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对电子特
气的旺盛需求,为本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研发实力雄厚,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
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56 项、实用新型专利
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
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
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公司长期积累的雄厚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
持。
(4)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
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
业领军企业;2013 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
名商标”;2016 年“金宏气体 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凭借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并
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 SK 海力士、中芯国际、联芯集成
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TCL 华星、中电熊猫等;在 LED 行业中有三
安光电、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
合光能、隆基股份等。
电子特种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行
业,该等行业的下游客户对气体供应商的选择需要经过审厂、产品认证等严格
的认证流程。对于新进入其供应链的供应商来说,液晶面板、光伏领域的审核
认证周期通常在 1-2 年,集成电路领域的审核认证周期长达 2-3 年。为保持气体
供应的稳定,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以充分了解和持
续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和新产品需求,从而能够大幅缩短气体供应商新产品
的认证周期。
本项目电子特气产品对应的目标客户大多为公司已有客户,产品审核认证
程序更加便捷,产能消化具备保障。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60,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
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
收等阶段。
本项目将由金宏气体作为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
镇长泰路西,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114,015.00 万元、净利润 21,330.58 万
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6.16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
得税后)为 22.62%。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所有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 各产品销量*单价。其
中,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为公司已实现销售产品,产品单价参照该产品报告期内
的销售单价确定;电子级全氟丁二烯、电子级一氟甲烷等产品,公司尚未实现
量产或销售,公开渠道无法取得价格信息,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其未
来销售单价。
(2)成本费用预测
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
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
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所得税按 15%计缴。
(二)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公司现有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需要外购较高比例的氮
气、氧气等液气作为公司大宗气体业务的补充。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公司大宗气体的生产能力,增厚公司大宗气体业
务的盈利水平。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氮气 11,250 吨、液氧 23,581 吨、液氮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有别于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的传统模式,
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
综合气体解决方案,客户无需在设备和研发上作巨额投入。随着专业化分工合
作的不断深化,工业气体外包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我国工业气体外包占比从
业气体外包占比的不断提升,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
市场空间。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是
长三角重要的大宗气体供应商。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下游客
户的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提高自产产量,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现有空分装置产
能已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外购部分氮气、氧气、氩气等液气作为公
司业务的补充,面临该等外购液气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氮气外
购量占供应总量(自产量+外购量)的比例分别为 75.83%、77.09%、83.72%和
体产能瓶颈愈发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相关产品产能、产量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空分装 2022年1-9月 2021年度
置主要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品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率 率
氧气 11,108.57 9,270.52 83.45% 14,811.43 12,889.05 87.02%
氮气 27,945.00 26,075.17 93.31% 37,260.00 36,768.03 98.68%
合计 39,053.57 35,345.69 90.51% 52,071.43 49,657.08 95.36%
空分装 2020年度 2019年度
置主要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品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率 率
氧气 14,811.43 11,565.05 78.08% 14,811.43 12,780.05 86.29%
氮气 37,260.00 33,098.00 88.83% 37,260.00 34,089.81 91.49%
合计 52,071.43 44,663.05 85.77% 52,071.43 46,869.85 90.01%
注:2020 年空分装置存在检修,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氮气、氧气等大宗气体现有产能
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降低外购原材
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1)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工业气体行业在 2000 年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工业气体行业在过去 10 余年获得了长足发展,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冶金和化工行业是当前我国大宗气体最主要的下游需求,而根据国外大宗
气体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冶金和化工行业总需求一般只占大宗气体市场需
求的 40%左右。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大宗气体市场来自于半导体、医疗健康、节
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将显著快于冶
金、化工两大行业。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不断深化,
上述新兴产业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大宗气体应用广度及深度也将持续扩
展,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2)项目所在区域的优质企业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
本项目所在的苏相合作区系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和产
业特色合力打造的产业园区。园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过百家,包括苏州易德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3380.SH)、 苏 州 华 亚 智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3043.SZ)、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489.SH)、楼氏电子(苏
州)有限公司、嘉盛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长瑞光电有限公司、苏州
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众多优质先进制造企业和半导体产业链企业。
上述优质的企业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
(3)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具有超过 20 年的工业气体运营管理经验。经过长期的运营实践,公司
积累了大批在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并系统建立了以气体
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
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
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上述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21,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
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
验收等阶段。
本项目实施主体苏相金宏润系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为苏
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由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
借款方式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少数股东不提供
同比例借款。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南、华阳路以东,通过购置
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8,347.35 万元、净利润 1,816.58 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7.40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
后)为 11.60%。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
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
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
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
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
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所得税按 25%计缴。
(三)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
略目标以来,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的政策不断推出,尾气回收相关产业发
展前景良好。
本项目是公司依托科技创新,结合项目所在化工园区产业特色,以园区工
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积极落实国家“碳
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探索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二氧化碳 12 万吨的生产规模。
(1)响应“双碳”战略发展目标
“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前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一件影响全局、
影响未来的历史性事件,意味着今后我国必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具
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实施是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的社
会意义。
(2)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氧化碳产品的用途极其广泛。二氧化碳除用于食品领域的食品添加、食
品加工和冷链运输外,还可用于机械制造、焊接、船舶工业、铸造、生物超临
界萃取、化工合成、气体肥料等。高纯二氧化碳可用于半导体临界清洗、电子、
电光源、医疗、标准气体等。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吸附分离提纯二氧化碳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短,产品质
量稳定,具有较好的市场销售前景。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1)国家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
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
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
和”。
本项目以工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降
低工业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符合国家发展规
划和政策鼓励方向。
(2)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积累
公司已经掌握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的生产工艺,已在昆山金宏、徐州金宏
等子公司进行了产业化应用,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相关产品性能稳定,
能够较好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公司在二氧化碳生产设备、
生产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多项专利。
因此,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能力。
(3)良好的区位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原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徽省淮南市现代
煤化工产业园是 2010 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煤化工产业园,园区以煤
气化工、煤制天然气和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
本项目尾气供应方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
团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联”)。根据双
方签订的《关于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安联二氧化碳供气量不低于
本项目附近区域包括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二氧化碳基
聚碳酸酯多元醇项目(一期)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二次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配套原料项目。上述项目开展需使用大量的二氧化碳。公
司已与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气
体供应战略合作协议》,为其供应二氧化碳气体。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型煤气化工、精细化工企业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
的原材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12,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
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
验收等阶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
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经五路,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9,805.00 万元、净利润 2,187.27 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6.68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
后)为 15.77%。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
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
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
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或已有合同价格确定;人工
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
摊销金额估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
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
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所得税按 25%计缴。
(四)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氢气作为高效低碳的能源载体、绿色清洁的工业原料,在交通、工业、建
筑、电力等多领域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本项目所在地株洲是中国硬质合金主要产地,氢气需求量巨大。本项目的
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440 万标立方米的氢气生产规模。
(1)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具有能量密度大、
过程无污染、无碳排等优点,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
体之一,已成为我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选择。
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2021 年原油对外依存度超 70%,天然气对外依
存度超 40%。氢气的单位热值是传统能源汽油和天然气的 3 倍多,同等质量的
氢气燃烧效率更高,可在交通运输等领域替代石油等传统能源。大力发展氢能
产业能够有效降低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保障能源安全。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具体举措。
(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布局氢能蓝海市场
氢能具有储量丰富、热值高、零污染、可存储、来源广泛等优点,是我国
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 2020 年 9 月“双碳”目标的提出,氢气产
量加速提升,氢能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氢能联盟的数据,2021 年我国氢气产量达
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根据中国氢能联盟数据显示,我国 2030 年氢气的年需求量
将提高到 3,715 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 5%;到 2060 年,我国氢气的
年需求量将增至约 1.3 亿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 20%。根据《2022 氢能
产业研究报告》预计,2020 年至 2025 年间,中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 1 万亿元,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氢气产业发展先机。
(1)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气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近年
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
等多个方面引导着氢能产业加快发展。
洲市计划把氢能产业打造成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战略产业。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良好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在制氢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了制、储、运、加的专
业格局。在制氢环节上,公司依托“天然气裂解制氢”与“尾气回收 PSA 制氢”
两大核心技术,在制氢催化剂、氢气纯化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储
运、加氢环节上,公司建有专业的物流团队,利用数字化运营平台,合理规划、
科学出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保质、保量、保供。公司已为江浙沪、
川渝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含固定加氢站,撬装加氢站)提供用氢保
障,同时积极探索在氢电二轮车、氢能叉车、氢能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拓展。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在制氢领域取得多项技术专利。
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保障项目产能消化
株洲是国内最大的硬质合金生产基地。硬质合金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
高品质氢气。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株洲华
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59.SH)、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688308.SH) 等多家大型硬质合金企业
位于附近。
本项目所在地的硬质合金产业集群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8,093.66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
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
验收等阶段。
本项目由子公司株洲华龙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由本公司向株洲华龙提供借
款的方式具体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株洲华龙少
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金龙路东侧、规划 22 路北侧,
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可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5,904.00 万 元 、 年 均 净 利 润 约
益率(所得税后)为 10.48%。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
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
销售单价及市场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
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
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
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所得税按 25%计缴。
(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资本结构、营运资金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
拟使用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求。
(1)为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
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随着公司战略的实
施,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从 2019 年度 116,057.75 万元增长至
账款规模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2)满足公司新项目投产运营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除了进行生产
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外,公司还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
证新项目日常生产经营。
(3)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
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未来银行贷款金额,从而
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2)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募集资
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管理,专款专
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
(1)测算依据
和 174,129.40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22.49%。公司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
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和经营战略,合理预测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
年均增长率为 22%,据此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的营业收入金额。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综合考虑各项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
算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
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几年新增流动
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资金占用额=营业收入×(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销售百分
比+应收款项融资销售百分比+预付款项销售百分比+存货销售百分比-应付票据
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款项销售百分比);
②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24 年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 年流动资金占
用额;
③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当期营业收入)×100%,
其他科目以此类推。
(2)测算过程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4,129.40 万元,假设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
收入按 22%的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21 年末各
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计数-2021
金额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年末实际数
入比重
营业收入 174,129.40 100.00% 212,437.87 259,174.20 316,192.52 142,063.12
应收票据 20,033.61 11.51% 24,441.00 29,818.03 36,377.99 16,344.38
应收账款 28,026.14 16.10% 34,191.89 41,714.11 50,891.21 22,865.07
应收款项融资 2,225.73 1.28% 2,715.39 3,312.78 4,041.59 1,815.86
预付款项 3,231.11 1.86% 3,941.95 4,809.18 5,867.20 2,636.09
存货 10,869.17 6.24% 13,260.39 16,177.67 19,736.76 8,867.59
经营性资产合计 64,385.76 36.98% 78,550.63 95,831.77 116,914.75 52,528.99
应付票据 12,661.34 7.27% 15,446.84 18,845.14 22,991.07 10,329.73
应付账款 19,120.38 10.98% 23,326.86 28,458.77 34,719.70 15,599.32
预收款项 1,654.58 0.95% 2,018.59 2,462.68 3,004.47 1,349.89
经营性负债合计 33,436.30 19.20% 40,792.29 49,766.59 60,715.24 27,278.94
流动资金占用额 30,949.46 17.77% 37,758.34 46,065.17 56,199.51 25,250.05
注:上表中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已剔除应付工程款、设备款;上表仅为依据特定假设进行的财
务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 25,250.05 万元。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23,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预
计流动资金缺口。
除上述募集的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均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铺底
流动资金等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为 23,00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2.64%,未超过 30%,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
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其中,“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
料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创新和替代进口的产品种类,提
升我国半导体材料的国产化率;“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
电子级液氩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大宗气体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
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
和园区产业特色积极发展资源转化利用产业的又一业务实践,也是公司贯彻落
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是公司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地域产业优势进一步做强氢气业务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公
司未来盈利的增长;“补充流动资金”旨在补充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
求,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将重点服务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先进制造等战
略新兴行业的紧迫需要以及国家当前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鼓励领域。因此,本
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方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
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
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研发
创新能力及核心技术优势而实施,系公司在工业气体尤其是电子半导体领域的
特种气体等方面研发创新积累的基础上所作的产业化拓展应用,有利于公司丰
富产品种类、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从而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增强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补充流动资金则用于
支持主营业务扩张,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
遇,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能
评、用地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项目能评 项目环评 项目用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相 苏环建〔2023〕 苏(2021)苏州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 审批投备〔2022〕351 号和 已报送节能承 07 第 0009 号和 市不动产权第
项目 相审批投备〔2022〕355 诺表 苏环建〔2023〕 7017719 号不动
号) 07 第 0010 号 产权证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 苏(2022)苏州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 苏园行审 苏环建〔2022〕
园行审备〔2022〕26 号) [2022]8 号 07 第 0167 号
电子级液氩项目 7029040 号
《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
淮煤化 皖(2023)淮南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 淮环审复
案表》 (项目代码:2210- 〔2022〕21 号
号 0013630 号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株天发 株国用(2015)
株环评〔2020〕
发改备〔2022〕259 号) 使用证
(一)项目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需要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二)项目环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相应的环评批复。
(三)项目能评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和“碳
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已取得相应的节能审查意见。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
改规发〔2017〕1 号)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
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向项目管理权限同级
的节能审查机关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并按相关节能标准、规范
和承诺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
目”属于需要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的建设项目,公司已按有关规
定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报送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承诺表》。
依据《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2018〕
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根据
规定不需要办理节能审查。
(四)项目用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项目用地。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
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深化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尤其是电子特种气体
领域的业务布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
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
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
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并
逐步释放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5,951.0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净收益 2,051.99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119,122.5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17,453.46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669.0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8,880.5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4,880.55
理财产品余额 44,000.00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合计 15,197.5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含自有资金转入 317.03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
金后,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880.55 万元。
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 存款期
序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限
号
(%) (天)
预计年 存款期
序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限
号
(%) (天)
款
合计 44,000.00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51.0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7,453.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600.3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7,453.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 2021 年:45,913.2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金额 预定可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日期
额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月
气体项目 气体项目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2021 年 12
司研发中心项目 司研发中心项目 月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 2022 年 6
项目 项目 月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 2021 年 12
项目 项目 月
月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 2023 年 12
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月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 2024 年 12
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月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 2023 年 12
心大宗气站项目 月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 2023 年 12
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月
合计 175,951.06 175,951.06 117,453.46 175,951.06 175,951.06 117,453.46 58,497.60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
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张家
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的投资收益转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2022 年 1-9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用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现效益 计效益
月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净利润 5,539 万元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
目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净利润 2,690 万元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净利润 1,199 万元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 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
用材料项目 润 9,569 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2022 年 1-9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用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现效益 计效益
月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
材料项目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
目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
站项目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了募投资金投向且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
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超募资金”均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
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公司注重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管
理,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收益,使得该项目出现一定
结余。
更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
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16,767.50 万
元变更用途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前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 变更后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 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
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张家港金宏,拟建设年提纯 2,400 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
年生产 1,000 吨 5N 高纯二氧化碳、25 吨 5N 高纯甲烷、100 吨 5N 高纯六氟乙烷、
完成“年提纯 2,400 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生产线建设。
金宏气体于 2021 年 6 月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泰路西购置 85.222 亩建设
用地,用于“新建高端电子专业材料项目”的建设,产品包括电子级全氟丁二
烯、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
鉴于“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项目
建设内容与“新建高端电子专业材料项目”部分存在重叠,故原项目未建设部
分不再重复建设。
考虑到眉山及周边地区是我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之一,对电子特种气体需求
旺盛。公司新增“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旨在眉
山及周边地区建立建成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电子气体供应和服务
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
金”未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34,163.80 万元变更用途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和“广东
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变更前后的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 变更后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 25,836.20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 60,000.00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
宗气站项目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
子大宗气站项目
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包括高纯三氟化氯、高纯
三氟化硼、液态有机储氢技术、改性碳纤维脱硫剂)”“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包括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及 500 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年产 1,680 吨电子专
用材料项目(正硅酸乙酯)、年产 5,000 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年产 1,200 吨
电子级溴化氢项目、年产 100 吨羰基硫项目)”“并购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其中,“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中的高纯三氟化氯、高纯三氟化硼、液态有
机储氢技术及改性碳纤维脱硫剂均已经完成工艺包设计并结项;“新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中年产 1,680 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正硅酸乙酯)和年产 5,000 吨电子
级氧化亚氮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500 吨电子级液
氯项目受项目所在化工园区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工程处于停滞;年产 1,200
吨电子级溴化氢项目和年产 100 吨羰基硫项目尚未签署土地出让协议,项目未
能开展。
为及时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发展与科
技储备资金”余额部分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
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
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
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公司注重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
得一定的收益,使得该项目出现一定的结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56.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号”
予以鉴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28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
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 存款期
序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限
号
(%) (天)
预计年 存款期
序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限
号
(%) (天)
款
合计 44,000.00 - - - -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含变更后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
主要为生产高纯氢气、超纯氨、高纯二氧化碳、高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
纯一氧化二氮及电子混配气等。此类高纯气体主要
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
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
业政策重点扶持的电子半导体、先进制造等战略性
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方向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针对电子半导体领域不可或缺的高端材料(特种气
中心项目 体及其混合气体等电子化学品)进行研发
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电子大
宗气体及混合气,服务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
项目
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有利于
壮大公司实力,支持国家经济转型
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电子大
宗气体及混合气,服务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
目
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有利于
壮大公司实力,支持国家经济转型
对公司现有信息中心进行改造,同时增设储罐智能
监测系统、车辆在线监测系统、TMS 物流智能调度
等,有助于保障企业安全、稳定、高效、经济地运
行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全椒金
用于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及生产、新生产基地建
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
设、电子大宗气站建设等,力争在更多特种气体领
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
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
客户的用气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电
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
子半导体、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方向
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296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金宏气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金宏气体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
接受本规则的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
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
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
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总则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务、义务,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
的投资者。
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
行审议和表决。
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
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二)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
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
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
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
议;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他情形。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
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
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
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
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
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
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
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6)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公司亦可采取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
提供便利。债券持有人通过上述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
集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住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
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
定。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
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
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
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
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
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
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
集人。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并主持会议。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
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
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
会议。
的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
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
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总额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人员、债券托管人、债券担保人(如有)以及经会议主席同意的本次债券的其
他重要相关方,上述人员或相关方有权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就相关事项进行说
明。除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因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而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外,该等
人员或相关方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无表决权。
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
议不得对原有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
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
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
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
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
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及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
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
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转债募集明
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公司债
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
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
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
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次可转债
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
票人、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
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占公司本次可转债
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
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
表)、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
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
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
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八)附则
的,从其规定;否则,本规则不得变更。
体上进行公告。
本数。
债券:
(1)已兑付本息的债券;
(2)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
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
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
(3)已转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4)发行人根据约定已回购并注销的债券。
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
债券均视作同意东吴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
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联系人:高玉林、崔柯
(二)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
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金宏气体(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
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储、划转。
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
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
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
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
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
(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
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
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
及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违约;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
损失;
(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
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名称变更的、本次债券名称变更的;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债上市条件;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
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
其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50%
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
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或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可转债聘
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
定的重大事件;
(23)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
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24)《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5)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发行人已发行
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26)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7)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
等情况;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0)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发行人应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
全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有效且切实可
行的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发行人应按月(每月 3 日前)向受托管理人出
具截至上月末是否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中相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应当保
证上述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配
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法律后果。
有必要的时候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
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照受托管理人的督促,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
制与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
应当予以配合。
上一款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
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
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发行人追加担保、采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
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
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
《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
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
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
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在不违反应遵守的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行人应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经
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半年度和季度结束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季度
财务报表;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
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或进行转股的,应当及时书面
告知受托管理人。
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
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发行人未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
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实现担
保物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
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相关账单及凭证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
管理人支付。
生实质不利影响。
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受托管理人通报与
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
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转股及其他权利行权
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
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
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
管理。
并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受托管理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订立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
议规则》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东吴证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
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
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
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
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其他文书或文件,受托管理人因合理信赖其为真实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
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
系统传输方式等经发行人确认的方式由发行人作出的指示,且受托管理人应就
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如有),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6)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增信机构的诉讼仲
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
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机构进
行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
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 20 个工作日,了解发行
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
披露的重大事项。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
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
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需)。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
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
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受托管
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
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
保期间妥善保管。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按期兑
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
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
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
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
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发行人
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
或垫付。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可转债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
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
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如有)。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约定。《募集说明书》存在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在本
处约定相应的履约保障机制。
发生违约事件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
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
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单独收取受托管理报酬,发行人支付的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保荐费已包含受托
管理人应收取的受托管理报酬。
律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规
定和本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
相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
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
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未列示但对发行人本次债
券偿债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
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必
要时可提高排查频率。
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
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
项,说明基本情况、处理结果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4 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
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发行人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文件仅做形
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等持续信息披露文件分别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自身或通过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
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
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
客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
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
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
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
防火墙制度,保证:
(1)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
(2)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
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
效管理。
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
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
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
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
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
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工作移交手续。
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
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陈述与保证
“8.1 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
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
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
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
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
定。”
(七)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
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八)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
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
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
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
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
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违约事件触发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
告知受托管理人。
施: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
依法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告
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
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
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对发行人提请诉讼或仲裁,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破产等法律程序。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1)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
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
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
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①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
总和:
A、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B、所有迟付的利息;
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②《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
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
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
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
偿。
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
开募集文件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或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
或材料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受托管理
协议》或与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因受托管理人根据
《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
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
利请求或索赔、监管部门对受托管理人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发
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
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或缴纳罚款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
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如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最终裁决完
全由于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导致受
托管理人或该等其他实体遭受的损失、损害或责任,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
任。发行人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
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节 声 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金向华 金建萍 刘 斌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师东升 王悦晞 丁维平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董一平 陈 忠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戈惠芳 柳炳峰 王惠根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金向华 刘 斌 师东升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康立忠 宗卫忠 陈 莹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______________
金向华
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金向华 金建萍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
凌 砾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高玉林 崔 柯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
薛 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
薛 臻
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_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
施熠文
_________________
吕美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唐海燕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
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郑 磊 汪 健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占先 齐 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_________________
李雪玮
_________________
袁悦颖
_________________
郝晓敏
评级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闫 衍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七、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
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公司将加快
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
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
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承诺:
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如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行情况相挂钩。
行情况相挂钩。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
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国际分类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商标权人
号
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国际分类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商标权人
号
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国际分类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商标权人
号
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国际分类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商标权人
号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商标权人
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275 项专利,其中 56 项发明专
利、208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11 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金宏 ZL201110058 7N 电子级超纯氨 原始
气体 714.4 的分析方法 取得
用精馏分离提取
金宏 ZL201110058 原始
气体 713.X 取得
的方法
充装电子级超高
金宏 ZL201110081 原始
气体 414.8 取得
处理方法
超纯氨生产中去
金宏 ZL201210289 除金属离子的组 原始
气体 838.8 合物及其使用方 取得
法
去除超纯氨中金
金宏 ZL201210289 属离子的碳纳米 原始
气体 675.3 管和分子筛复合 取得
物的制备方法
检测高纯氨中
金宏 ZL201210381 原始
气体 258.1 取得
苯含量的方法
天然气制氢工艺
金宏 ZL201210399 原始
气体 166.6 取得
线分析方法
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210427 原始
气体 499.5 取得
的方法
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210472 原始
气体 916.8 取得
的方法
检测高纯及超纯
金宏 ZL201210472 原始
气体 885.6 取得
质含量的方法
压缩法回收 LED
金宏 ZL201210485 原始
气体 266.0 取得
利用的方法
氨水法回收 LED
金宏 ZL201210484 原始
气体 804.4 取得
利用的方法
一种快速检测天
金宏 ZL201310475 原始
气体 530.7 取得
的方法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快速检测工
金宏 ZL201310474 原始
气体 910.9 取得
烃含量的方法
一种快速检测工
金宏 ZL201310475 原始
气体 019.7 取得
合物含量的方法
一种快速检测天
金宏 ZL201310474 原始
气体 921.7 取得
含量的方法
检测高纯氨中苯
金宏 ZL201310568 原始
气体 373.4 取得
方法
一种节约超纯氨
金宏 ZL201310568 原始
气体 489.8 取得
的方法
一种 LED 生产中
金宏 ZL201310568 排放废氨气现场 原始
气体 411.6 回收再利用的方 取得
法
用于储存天然气
金宏 ZL201310582 原始
气体 242.1 取得
制备方法
去除二氧化碳中
金宏 ZL201310690 乙烯的氧化锌纳 原始
气体 940.3 米柱阵列纯化系 取得
统的方法
一种天然气裂解
金宏 ZL201410769 制氢中燃料气中 原始
气体 437.1 压改低压使用装 取得
置及方法
超纯氨制备过程
金宏 ZL201410769 原始
气体 414.0 取得
除装置
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410774 原始
气体 756.1 取得
烃含量的方法
一种回收和纯化
金宏 ZL201510967 原始
气体 988.3 取得
置
一种二氧化碳吸
金宏 ZL201610737 附剂、二氧化碳 原始
气体 940.8 吸附装置及其制 取得
造方法
一种二氧化氮吸
金宏 ZL201610739 附剂、二氧化氮 原始
气体 462.4 吸附装置及其制 取得
造方法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10980 纯一氧化碳的方 原始
气体 445.X 法及用于该方法 取得
的装置
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11001 纯氨气的装置及 原始
气体 322.3 用该装置提纯氨 取得
气的方法
一种去除八氟环
金宏 ZL201710999 丁烷中的六氟丙 原始
气体 190.6 烯的吸附剂及其 取得
制备方法
金宏 ZL201810551 一种高纯气体钢 原始
气体 745.5 瓶处理工艺 取得
金宏 ZL201810993 一种储氨钢瓶的 原始
气体 131.2 处理方法 取得
一种金属离子吸
金宏 ZL201811147 原始
气体 549.8 取得
法
金宏 ZL201910106 一种正硅酸乙酯 原始
气体 872.9 的纯化方法 取得
一种破除正硅酸
金宏 ZL201910106 原始
气体 865.9 取得
方法及系统
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910119 原始
气体 724.0 取得
及生产系统
金宏 ZL201910289 一种高纯正硅酸 原始
气体 723.0 乙酯的生产方法 取得
一种多相催化
金宏 ZL201910880 原始
气体 583.4 取得
及应用
一种深度去除正
金宏 ZL201910889 原始
气体 017.X 取得
方法
一种电子级正硅
金宏 ZL201910938 原始
气体 456.5 取得
的检测方法
一种深冷快线储
金宏 ZL201910975 原始
气体 784.2 取得
及装置
一种测试羰基硫
金宏 ZL202011095 中金属离子含量 原始
气体 012.9 的样品前处理工 取得
艺
金宏 ZL202011095 一种三氟化硼尾 原始
气体 941.X 气的处理方法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采用工业级溴化
金宏 ZL202011161 氢气体生产高纯 原始
气体 513.2 氢溴酸的方法及 取得
装置
金宏 ZL202011309 一种填料精馏制 原始
气体 150.2 备超纯氨的方法 取得
一种用于压缩氢
金宏 ZL202011469 原始
气体 644.7 取得
合物
能量收集多孔陶
金宏 ZL202011598 原始
气体 354.2 取得
制法及高效制氢
钴掺杂 BaTiO3
金宏 ZL202011614 原始
气体 801.9 取得
法及高纯制氢
一种用于电子级
金宏 ZL202110750 气体提纯装置的 原始
气体 728.6 安全环保停车方 取得
法
一种用于电子级
金宏 ZL202110916 气体的节能提纯 原始
气体 580.9 装置及节能提纯 取得
工艺
硫化钼/氟化物主
金宏 ZL202111263 原始
气体 022.3 取得
制备方法及应用
一种电子级正硅
金宏 ZL202111363 酸乙酯返回钢瓶 原始
气体 741.2 的处理方法及装 取得
置
金宏 ZL202210647 一种四甲基硅烷 原始
气体 021.7 的合成方法 取得
金华 ZL201610089 精馏提纯制备高 原始
润泽 789.1 纯甲烷的工艺 取得
氧化锌纳米管和
眉山 ZL201310590 分子筛复合物去 原始
金宏 122.6 除二氧化碳中乙 取得
烯的方法
重庆 ZL201410767 天然气裂解制氢 原始
金苏 899.X 分段充装方法 取得
金宏 ZL201220528 超纯液氨充装设 实用 原始
气体 270.6 备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220638 液氨汽化制备超 实用 原始
气体 397.3 纯氨的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220638 实用 原始
气体 446.3 新型 取得
ZL201320427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气体 硫气体的新型反 新型 取得
应器装置
一种 LED 氮化镓
金宏 ZL201320489 生产炉废氨气回 实用 原始
气体 154.2 收为饱和氨水的 新型 取得
装置
LED 氮化镓生产
金宏 ZL201320488 实用 原始
气体 282.5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高纯乙炔与
金宏 ZL201320498 实用 原始
气体 301.2 新型 取得
装的装置
一种空气源热水
金宏 ZL201320498 器与废热蒸汽相 实用 原始
气体 358.2 结合制造高温热 新型 取得
水的装置
一种压缩冷冻法
金宏 ZL201320721 回收利用 LED 排 实用 原始
气体 342.3 放废气中氨气的 新型 取得
实验装置
金宏 ZL201320720 新型液氮杜瓦瓶 实用 原始
气体 077.7 充装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现场回收利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气体 173.3 新型 取得
放废氨气的装置
一种气体液体储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气体 326.4 新型 取得
利用装置
一种超纯氨生产
金宏 ZL201320721 中的废氨水回收 实用 原始
气体 317.5 为工业液氨的装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空气源与放
金宏 ZL201320721 空蒸汽相结合的 实用 原始
气体 229.5 超纯氨生产节能 新型 取得
装置
一种气体运输储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气体 222.3 新型 取得
利用的装置
一种用膜组分离
金宏 ZL201320720 回收 LED 生产中 实用 原始
气体 997.9 排放废氨气的装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利用中温电
金宏 ZL201320720 实用 原始
气体 486.7 新型 取得
生产氟气的装置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以 CO2 为媒介回
金宏 ZL201320791 收 LED 氮化镓生 实用 原始
气体 169.4 产炉废氨气为工 新型 取得
业氨的装置
一种 LED 排放废
金宏 ZL201320789 实用 原始
气体 142.1 新型 取得
的实验装置
金宏 ZL201320791 一种小型高纯乙 实用 原始
气体 345.4 炔纯化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420703 超纯氨制备过程 实用 原始
气体 593.3 的水分去除系统 新型 取得
天然气裂解制氢
金宏 ZL201420703 实用 原始
气体 580.6 新型 取得
低压使用的装置
新型天然气裂解
金宏 ZL201420788 实用 原始
气体 667.8 新型 取得
置
供分析超纯氨中
金宏 ZL201520037 实用 原始
气体 698.4 新型 取得
取样装置
金宏 ZL201521133 一种工业级三氟 实用 原始
气体 952.7 化硼的提纯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620760 一种实验室用气 实用 原始
气体 627.1 体液化分离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620806 一种用于氯化氢 实用 原始
气体 381.7 尾气的脱水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620850 一种液化气体取 实用 原始
气体 616.2 样分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从化工厂尾
金宏 ZL201620941 实用 原始
气体 653.4 新型 取得
氮的装置
金宏 ZL201621013 一种氦气回收提 实用 原始
气体 204.X 纯装置 新型 取得
高纯六氟乙烷提
金宏 ZL201621098 实用 原始
气体 682.5 新型 取得
循环装置
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21213 实用 原始
气体 584.1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基于膨胀制
金宏 ZL201621203 实用 原始
气体 576.9 新型 取得
置
金宏 ZL201621226 一种氨气提纯用 实用 原始
气体 736.1 吸附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720413 一种瓶阀拧紧扳 实用 原始
气体 823.6 手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40 实用 原始
气体 498.X 新型 取得
纯化装置
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39 实用 原始
气体 951.5 新型 取得
回收系统
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39 实用 原始
气体 945.X 新型 取得
装置
带回收功能的高
金宏 ZL201721375 实用 原始
气体 769.7 新型 取得
制备装置
金宏 ZL201721376 高纯八氟环丁烷 实用 原始
气体 052.4 的制备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721711 一种混合气体配 实用 原始
气体 876.2 置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混合气体配
金宏 ZL201721714 实用 原始
气体 022.X 新型 取得
位
一种羰基硫合成
金宏 ZL201721814 实用 原始
气体 110.7 新型 取得
分分析系统
金宏 ZL201820012 一种环氧乙烷消 实用 原始
气体 217.8 毒气的混配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0445 一种氩气纯化装 实用 原始
气体 703.9 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0836 一种高纯气体钢 实用 原始
气体 661.1 瓶处理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0919 一种高纯氧气充 实用 原始
气体 728.8 装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1378 一种超纯氨的生 实用 原始
气体 283.3 产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1462 氨气的在线分析 实用 原始
气体 596.7 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1605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气体 639.2 乙酯的生产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1606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气体 413.4 乙酯的生产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1633 一种二氧化碳气 实用 原始
气体 128.1 弹的生产装置 新型 取得
高纯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822109 实用 原始
气体 775.9 新型 取得
系统
金宏 ZL201822148 高纯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858.9 的充装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2192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气体 807.6 乙酯的生产系统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金宏 ZL201822192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气体 267.1 乙酯的生产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822240 高纯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314.5 负压取样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822240 实用 原始
气体 376.6 新型 取得
系统
金宏 ZL201822271 实用 原始
气体 317.5 新型 取得
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822271 实用 原始
气体 421.4 新型 取得
的检测系统
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920096 实用 原始
气体 689.0 新型 取得
理系统
金宏 ZL201920205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565.1 的汽化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氢纯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616.5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氩纯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619.9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氮纯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177.8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气体 035.4 氯化氢制备单元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气体 090.3 氯化氢制备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气体 089.0 氯化氢制备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去除超高纯
金宏 ZL201921437 正硅酸乙酯钢瓶 实用 原始
气体 742.5 中固体颗粒的装 新型 取得
置
金宏 ZL201921506 一种电子级磷烷 实用 原始
气体 567.0 提纯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526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079.6 的纯化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539 一种碳酰氟的纯 实用 原始
气体 237.1 化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537 一种电子级溴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865.6 氢提纯装置 新型 取得
去除高纯四氟化
金宏 ZL201921539 硅气体中二氧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238.6 碳和氟化氢的装 新型 取得
置
ZL201921564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气体 前处理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稀释法测量
金宏 ZL201921565 实用 原始
气体 590.7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一种光催化制备
金宏 ZL201921603 实用 原始
气体 164.8 新型 取得
置
金宏 ZL201921603 一种四氟化碳的 实用 原始
气体 204.9 合成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602 一种八氟丙烷的 实用 原始
气体 621.1 提纯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613 一种硒化氢高效 实用 原始
气体 939.X 回收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712 一种溴化氢或氯 实用 原始
气体 951.6 化氢的充装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714 一种溴化氢纯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176.8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713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气体 082.9 乙酯提纯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快速测试深
金宏 ZL201921713 实用 原始
气体 084.8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一体式一氟甲烷
金宏 ZL201921764 实用 原始
气体 089.3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液体分布装
金宏 ZL201921790 实用 原始
气体 604.5 新型 取得
滤器
一种高压容器存
金宏 ZL201921793 实用 原始
气体 224.7 新型 取得
化装置
金宏 ZL201921793 一种乙硼烷尾气 实用 原始
气体 356.X 处理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813 实用 原始
气体 542.5 新型 取得
一种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921894 实用 原始
气体 523.X 新型 取得
系统
金宏 ZL201921897 硅烷中乙硅烷的 实用 原始
气体 244.9 分析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 9N 级正硅
金宏 ZL202020045 实用 原始
气体 210.3 新型 取得
装置
金宏 ZL202020577 一种钢瓶自动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723.9 液体分装系统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金宏 ZL202021277 液压式鱼雷车加 实用 原始
气体 530.8 氢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1279 除污染鱼雷车加 实用 原始
气体 358.X 氢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1277 逐级加压式鱼雷 实用 原始
气体 539.9 车加氢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1822 一种立式气液分 实用 原始
气体 947.8 离器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1908 氨气智能充装系 实用 原始
气体 027.8 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2145 一种高纯电子气 实用 原始
气体 015.0 体的充装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2133 一种高纯电子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466.2 学品的充装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高纯氯
金宏 ZL202022159 实用 原始
气体 981.8 新型 取得
热器
一种高纯氯化氢
金宏 ZL202022159 实用 原始
气体 351.0 新型 取得
统
金宏 ZL202022166 一种连续化一氧 实用 原始
气体 174.9 化氮生产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2222 一种盐酸废酸的 实用 原始
气体 823.2 无害化处理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2280 一种三氟化硼尾 实用 原始
气体 919.4 气的处理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3169 一种用于精馏塔 实用 原始
气体 764.3 的供热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3169 一种用于电子化 实用 原始
气体 560.X 学品的取样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从工业笑气
金宏 ZL202023270 实用 原始
气体 983.0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一种从己二酸尾
金宏 ZL202023269 实用 原始
气体 499.6 新型 取得
业笑气的装置
金宏 ZL202023299 一种液态有机储 实用 原始
气体 334.3 放氢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0900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871.4 用钢瓶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1623 一种电子级纯度 实用 原始
气体 506.X 乙炔的提纯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1910 实用 原始
气体 648.4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撬装式溴化
金宏 ZL202121917 实用 原始
气体 561.X 新型 取得
备
金宏 ZL202122014 纯化八氟环丁烷 实用 原始
气体 542.2 的设备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2324 一种液化气体远 实用 原始
气体 447.2 程分析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气体分流装
金宏 ZL202122323 实用 原始
气体 761.9 新型 取得
端保护装置
金宏 ZL202122318 腐蚀性气体分析 实用 原始
气体 675.9 处理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0366 一种氩气纯化装 实用 原始
气体 933.8 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去除三氟化
金宏 ZL202122904 实用 原始
气体 305.3 新型 取得
装置
金宏 ZL202123083 超高纯氩气的纯 实用 原始
气体 532.0 化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硅粉法生产
金宏 ZL202123323 实用 原始
气体 364.8 新型 取得
粉加料装置
一种配制氮和乙
金宏 ZL202123385 实用 原始
气体 703.5 新型 取得
装置
金宏 ZL202123410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880.4 的脱色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221098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气体 573.9 尾气回收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221112 一种溴化氢的合 实用 原始
气体 130.0 成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华 ZL201520809 LNG 生产工艺中 实用 原始
润泽 894.9 水分去除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华 ZL201520809 一种 LNG 自增 实用 原始
润泽 893.4 压卸车装置 新型 取得
回收 LNG 储罐
金华 ZL201520855 产生的 BOG 做 实用 原始
润泽 272.X 为制氢燃料气的 新型 取得
系统
合成氨放空尾气
金华 ZL201520852 实用 原始
润泽 276.2 新型 取得
用废氨去除装置
回收充装 LNG
金华 ZL201520852 杜瓦瓶时产生的 实用 原始
润泽 265.4 BOG 为制氢燃料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金华 ZL201620003 精馏提纯制备高 实用 原始
润泽 074.5 纯甲烷的装置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用于液化天
金华 ZL201620882 然气槽车的移动 实用 原始
润泽 189.6 式正压与真空测 新型 取得
试装置
一种用于液化天
金华 ZL201620883 实用 原始
润泽 300.3 新型 取得
与真空测试装置
金华 ZL201620932 一种天然气在线 实用 原始
润泽 846.3 分析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华 ZL201620933 一种用于液化天 实用 原始
润泽 375.8 然气的脱水装置 新型 取得
利用合成氨尾气
金华 ZL201620932 实用 原始
润泽 676.9 新型 取得
然气的装置
金华 ZL201620933 天然气在线分析 实用 原始
润泽 119.9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华 ZL201620970 一种天然气取样 实用 原始
润泽 283.7 装置 新型 取得
二氧化碳液体球
昆山 ZL201420274 实用 原始
金宏 134.8 新型 取得
的回收装置
可直接实现气体
昆山 ZL201420404 实用 原始
金宏 545.4 新型 取得
状态的导管
一种压缩提高二
昆山 ZL201721178 实用 原始
金宏 100.9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一种用于提纯二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金宏 557.8 新型 取得
硫再生装置
一种二氧化碳储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金宏 573.7 新型 取得
收再利用装置
一种回收提纯高
昆山 ZL201721178 实用 原始
金宏 116.X 新型 取得
馏装置
一种食品级二氧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金宏 538.5 新型 取得
甲醇去除装置
高纯二氧化碳制
昆山 ZL201721267 实用 原始
金宏 732.2 新型 取得
置
干冰制备过程中
昆山 ZL201721384 实用 原始
金宏 188.X 新型 取得
碳的装置
昆山 ZL201820420 一种二氧化碳在 实用 原始
金宏 263.1 线分析装置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检测二氧化碳中
昆山 ZL201820428 实用 原始
金宏 243.9 新型 取得
项烃含量的装置
一种充装液体二
昆山 ZL201820428 实用 原始
金宏 268.9 新型 取得
置
一种应用于二氧
昆山 ZL201820430 化碳提纯工艺中 实用 原始
金宏 107.3 的液氨制冷的装 新型 取得
置
昆山 ZL201820430 一种提纯二氧化 实用 原始
金宏 083.1 碳的脱硫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节能的二氧
昆山 ZL201820430 实用 原始
金宏 106.9 新型 取得
置
食品级二氧化碳
昆山 ZL201921368 实用 原始
金宏 356.5 新型 取得
元
食品级二氧化碳
昆山 ZL201921539 实用 原始
金宏 239.0 新型 取得
丙烷的装置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地磅 实用 原始
金宏 750.4 充装单元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液化 实用 原始
金宏 720.3 精馏再沸单元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液化 实用 原始
金宏 815.5 精馏单元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储罐 实用 原始
金宏 767.X 排放回收单元 新型 取得
液体储罐液位、
昆山 ZL202021511 压力、温度三位 实用 原始
金宏 253.2 一体集成监测装 新型 取得
置
昆山 ZL202022116 一种二氧化碳原 实用 原始
金宏 790.3 料气供应装置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022231 一种食品级二氧 实用 原始
金宏 113.6 化碳的制备装置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022321 一种二氧化碳生 实用 原始
金宏 851.X 产用干燥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便于运输的
昆山 ZL202022321 实用 原始
金宏 711.2 新型 取得
集装置
昆山 ZL202022412 一种电子级二氧 实用 原始
金宏 931.6 化碳的生产系统 新型 取得
二氧化碳回收装
昆山 ZL202022716 实用 原始
金宏 933.4 新型 取得
力能回收系统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昆山 ZL202123253 一种二氧化碳脱 实用 原始
金宏 382.3 硫系统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123256 实用 原始
金宏 000.2 新型 取得
昆山 ZL202123299 一种制冷循环系 实用 原始
金宏 365.3 统 新型 取得
眉山 ZL201521126 一种用于气瓶充 实用 原始
金宏 329.9 装的充装接头 新型 取得
眉山 ZL201521125 实用 原始
金宏 945.2 新型 取得
一种焚烧炉尾气
眉山 ZL201920982 实用 原始
金宏 693.7 新型 取得
利用前处理装置
一种液态二氧化
眉山 ZL201920988 实用 原始
金宏 296.0 新型 取得
装置
一种回收提纯高
眉山 ZL201920988 实用 原始
金宏 604.X 新型 取得
馏装置
眉山 ZL201921083 一种提纯二氧化 实用 原始
金宏 143.8 碳的脱硫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低压二氧化
眉山 ZL201921093 实用 原始
金宏 825.7 新型 取得
置
眉山 ZL201921093 一种新型二氧化 实用 原始
金宏 836.5 碳精馏塔 新型 取得
一种食品级二氧
眉山 ZL201921330 实用 原始
金宏 218.8 新型 取得
甲醇去除装置
眉山 ZL201921330 一种废气用脱硫 实用 原始
金宏 203.1 脱氮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098.1 新型 取得
装置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干冰储运用 实用 原始
曼德 100.5 保温箱体结构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化学品气瓶 实用 原始
曼德 107.7 用内部烘干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297.2 新型 取得
试装置
一种食品级二氧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300.0 新型 取得
置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食品级氮气 实用 原始
曼德 334.X 用的加气装置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天然气安全 实用 原始
曼德 335.4 检测仪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356.6 新型 取得
装置
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360.2 新型 取得
升降平台
一种化学品安全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曼德 411.1 新型 取得
结构
一种具有气体充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益华 430.2 新型 取得
氧气储罐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可有效防止 实用 原始
益华 567.8 溢出的液氮储罐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混合气体气 实用 原始
益华 566.3 化器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混合气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益华 426.6 新型 取得
报警器
长沙 ZL202022716 一种防爆型氧气 实用 原始
益华 435.X 储罐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16 一种密封型混合 实用 原始
益华 434.5 气体储罐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二氧化碳低 实用 原始
益华 569.7 温液体泵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混合气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益华 427.0 新型 取得
空装置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混合气体瓶 实用 原始
益华 429.X 阀装卸机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基于高温汽 实用 原始
益华 428.5 化的液氩气化器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1878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金苏 957.3 蒸汽转化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1935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金苏 257.3 中温变换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2094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金苏 565.4 脱硫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2129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金苏 702.3 产品净化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2133 一种用于过滤器 实用 原始
金苏 482.1 的滤芯更换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022195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金苏 117.3 蒸汽发生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121580 一种高纯氢气提 实用 原始
金苏 905.2 纯系统 新型 取得
重庆 ZL202122316 一种新能源行业 实用 原始
金苏 670.2 专用运输和储存 新型 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名称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号 权人 方式
氢气瓶的装置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气体 080.0 取得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气体 033.6 取得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气体 005.4 取得
金宏 ZL201530402 原始
气体 949.X 取得
金宏 ZL201530402 原始
气体 886.8 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气体 776.8 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气体 772.X 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气体 771.5 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气体 769.8 取得
金宏 ZL202030065 钢瓶推车(可折 原始
气体 465.1 叠) 取得
金泡 ZL201730469 原始
科技 467.5 取得
附录三:发行人拥有的资质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安全生产许可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
证 [E00731] 管理厅 请 的必备条件
氢气:工业氢、纯
氢、高纯氢*** 进行工业产品
全国工业产品 (苏)XK13-005-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生产许可证 00015 监督管理局 请
电子工业用气:电子 可
工业用气体 氨***
氨(15475 吨/年)、氨溶液[含氨>10%](1800 吨/年)
、氢(2300 吨/年)
、乙炔(1000 吨/年)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13680 吨/年)
、氮[压缩的或液化的](30400 吨/年)
、硅
酸四乙酯(1680 吨/年)、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10000 吨/年)***
经营许可范围:剧毒化学品:乙硼烷、氯、磷化氢、砷化氢、氟[压缩的]。一般危险化学品: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
[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八氟环丁烷,氮气混合气(N2、H2、CO、CO2、CH4、O2、He、SiH4) ,氩气混合气(Ar、N2、H2、CO、
CO2、CH4、O2)
,氢气混合气(H2、CO、CO2、CH4、O2、SiH4、N2、Ar)
,氦气混合气(He 、H2、CO、CO2、CH4、O2、SiH4、N2、Ar)
,一氧化碳,甲烷,丙烷,正丁
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四氟甲烷,氯化氢[无水],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三氟化氮,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六氟化硫,
二氧化硫,三氟化硼,三氯化砷,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六氟乙烷 ,八氟丙烷 ,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
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 ,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
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氮气混合气(NH3、C3H8、C3H6、CS2、NO2、SO2 、SF6、
H2S、NO、COS、C2H4)
,二氧化碳和甲烷混合气,氦气和硫化氢混合气,甲烷和丙烷混合气,六氟乙烷和氧气混合气,四氟化碳和氧气混合气,氩气和氨气混合气,氧氮混合
气,氧氩混合气,一氧化氮和一氧化二氮混合气,氧气和甲烷混合气,乙炔和甲烷混合气,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三氟化磷 、环丙烷 、环丁烷 、环氧乙烷 、甲硫醇 、丁烷 、1-
丁烯 、2-丁烯 、溴甲烷 、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氟甲烷、1-丁炔[稳定的]、二氧化氮 、1,3-丁二烯 、正戊烷 、2-甲基丁烷(异戊烷) 、甲醛溶液、乙醛 、丙二烯[稳
定的]、氟乙烷、甲基氯硅烷、氦氮混合气 、氦氩混合气 、氦氧混合气 、氮氩混合气 、二元混合气(二氧化碳、 氮混合气) ,二元混合气(二氧化碳、 氦混合气) ,二元混合气
(二氧化碳、 氧混合气) ,二氧化碳与氢气混合气 ,一氧化碳与氧混合气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硅烷混合气(硅烷、氢气混合气) ,硅烷混合气(硅烷、氩气混合气) ,硅烷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营许可证 00612 管理局 请 品经营的必备
条件
从事气瓶充装
气瓶充装许可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证 监督管理局 请
件
混合气(硅烷、氮气混合气) ,氩甲烷混合气 ,氢氮混合气 ,氢氦混合气 ,氢氩混合气 ,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氦气混合气) ,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氩、氧气混合气) ,
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氧气混合气) ,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氢气混合气) ,三元混合气(氩、氮、氦气混合气) ,四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一氧化碳、氦气混合
气) ,四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甲烷、氧气混合气) ,四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氦、氧气混合气) ,五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二氧化碳、氢气、氦混合气) ,五元混合
气(一氧化碳、氮、甲烷、乙炔、氧混合气) 、混合气(磷、氮气混合气) ,五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甲烷、乙炔、氧混合气) ,三元混合气(氦 、空气) ,氘氮混合气,氮氩
混合气 ,氢气和甲烷混合物,氩氙氖混合气,氟氩氖混合气,氟氪氖混合气,氪氖混合气,锗烷氢混合气,锗烷氦混合气,砷烷氢混合气,砷烷氩混合气 ,硼烷氩混合气,三氟
化氯,磷烷氢混合气 ,磷烷硅烷混合气 ,天然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乙硼烷混合气(B2H6、Ar)、乙硼烷混合气(B2H6、 H2) 、磷烷混合气
(PH3、N2 )、四氟化碳混合气(CF4、N2) 、八氟环丁烷混合气(C4F8、N2) 、三氟甲烷混合气(CHF3、N2) 、六氟化硫混合气(SF6、N2) 、一氧化二氮混合气(N20、N2) 、
一氧化二氮混合气(N20、02)、八氟丙烷混合气(C3F8、N2) 、 氟氪氦混合气(F2、Kr、He) 、氟氮混合气(F2、N2) 、一氯二氟甲烷、四甲基硅烷、1-氯-1,1-二氟乙烷、1,
气混合气(CI2、N2) 、二氧化氮混合气(N02、N2) 、氢、氨,易制毒化学品:盐酸;***(其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
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八氟环丁烷,氮气混合气(N2、H2、CO、CO2、CH4、O2、He、SiH4),氩气混合气
(Ar、N2、H2、CO、CO2、CH4、O2),氢气混合气(H2、CO、CO2、CH4、O2、SiH4、N2、Ar),氦气混合气(He、H2、CO、CO2、CH4、O2、SiH4、N2、Ar)设立分装,充装
或混配,设有 50 立方液氧储罐 1 座,30 立方液氧储罐 2 座,50 立方液氮储罐 1 座,10 立方液氮储罐 1 座,5 立方液氮储罐 1 座,100 立方液氩储罐 1 座,50 立方液氩储罐 2 座,
区 97 平米)一座,设立储存品种为: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丙烷、正丁烷、异丅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液化的或压缩的]、
氪[液化的或压缩的]、氙[液化的或压缩的]、六氟化硫、四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氟化氮、三氯化硼、三氟甲烷、三氟化硼、三氯化砷、二氧化硫、乙硼烷、磷化氢、砷化氢、
液氯。 )其余品种不得储存。 (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充装介质类别包括:压缩气体(氧气、氢气、高纯氧、医用氧);溶解气体(乙炔);高(低)压液化气体(工业氨、高纯氨、超纯氨、氧化亚氮);低温液化气体(液氧);
混合气体(氮气混合气(氢气、一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二氧化碳、氦气),氩气混合气(氮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氦气),氢气混合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氮气、氩气、氦气)
,氦气混合气(氮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氩气、硅烷)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罐式集装箱/低压液化
气体/液氨;罐式集装
箱/低温液化气体/液 从事移动式压
移动式压力容 江苏省市场 自 行 申
器充装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请
装箱/压缩气体/氢气、 必备条件
氦气;汽车罐车/低温
液化气体/液氧、液氮
进行药品(医
药品生产许可 江苏省药品 医用氧(气态、液 自行申
证 监督管理局 态) 请
条件
生产该药品的
国家药品监 自行申 药品生产企业
督管理局 请 必须执行的注
册标准
生产该药品的
药品再注册批 江苏省药品 自行申 药品生产企业
件 监督管理局 请 必须执行的注
册标准
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氩中氖气体标
准物质、氮中氧和二
中华人民共 氧化碳气体标准物
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 [2011]标准物质证字 和国国家质 质、氮中一氧化碳和 自行申
定级证书 第 1129 号 量监督检验 氧气体标准物质、氮 请
件
检疫总局 中二氧化碳、一氧化
碳和氦气体标准物
质、氮中甲烷、丙烷
和丙烯气体标准物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质】为国家二级标准
物质
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空气中甲烷气
中华人民共 体标准物质、氮中一
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 [2016]标准物质证字 和国国家质 氧化氮气体标准物 自行申
定级证书 第 1563 号 量监督检验 质、氮中硫化氢气体 请
件
检疫总局 标准物质、氮中二氧
化琉气体标准物质】
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
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氮中氨气体标
准物质、氮中氢气体
标准物质、氮中氧气
中华人民共 体标准物质、空气中
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 [2017]标准物质证字 和国国家质 丙烷气体标准物质、 自行申
定级证书 第 1705 号 量监督检验 空气中异丁烷气体标 请
件
检疫总局 准物质、氮中丙烷、
一氧化氮、一氧化碳
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
标准物质】为国家二
级标准物质
从事下列项目的气瓶 在核准的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 定期检验工作:无缝 范围内从事特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请
证 解乙炔气瓶、焊接绝 测活动的必备
热气瓶、车用液化天 条件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然气焊接绝热气瓶、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
瓶、汽车用压缩天然
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
绕气瓶
江苏省化学 危险化学品的
品登记中 登记和管理工
危险化学品登 自行申
记证 请
理部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
登记中心 产的必备前提
从事食品添加
食品生产许可 苏州市市场 自行申
证 监督管理局 请
条件
中华人民共
报关单位注册 自行申 从事报关业务
登记证书 请 的必备条件
关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 苏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自行申
化证书 AQBWHⅡ202042056 企业(危险化学品) 请
究院 系的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 从事特种设备
江苏省市场 整定压力小于 10MPa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的安全阀校验 请
证 备条件
非药品类易制 苏州市相城 从事非药品类
(苏) 自行申
备案证明 局 经营的必备条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件
苏州市吴中 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 苏(苏)危化经字 吴中分公 自行申
营许可证 (吴中)00381 司 请
局 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 苏(苏)危化经字 苏州市应急 吴江分公 自行申
营许可证 00668 管理局 司 请
条件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
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
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
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
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以上所有品种均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乙炔、丙烷、氨、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二
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氦氮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
混合气、氢、乙炔、丙烷、氨设立储存,50 立方米丙烷储罐 2 座、甲类仓库 270.18 平方米)
。分装混配后销售范围:一般危化品: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
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50 立方米和 15 立方米液氧储罐各一座、50 立方米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储罐各一座、充装车间面积 2880 平方米)
。其余产品不
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许可范围: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
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氟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
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
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
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 、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四元混合气(CO、CH4、O2、N2 的混合物)
、五元混合气(He、CO、CO2、
H2、N2 的混合物)、氢气和氩气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 、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 、六氟化硫、氨、氢、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氧[压缩的
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乙炔、丙烷、氢设立储存于甲类仓库,该仓库东侧 104 平方米,西侧 131.3 平方米不
得储存;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设立充装,使用液氧 20 立
方储罐 1 个,液氮 15 立方储罐 1 个,液氙 30 立方储罐 1 个,二氧化碳 30 立方储罐 1 个;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营许可证 02852 管理局 司 请 品经营的必备
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 从事气瓶充装
气瓶充装许可 苏 TS4P32003-2026 江苏省市场 黄桥分公 自行申
证 号 监督管理局 司 请
瓶的充装 件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 苏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黄桥分公 自行申
化证书 AQBWHⅡ202145044 企业(危化) 司 请
究院 系的要求
上海市浦东 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 沪(浦)应急管危经 浦东分公 自 行 申
营许可证 许[2022]201406 司 请
理局 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 苏(苏)危化经字 苏州市应急 阳澄湖分 自行申
营许可证 02625 管理局 公司 请
条件
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氩[压缩的或液化
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液化石油气、乙醇[无水]、乙炔。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
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
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
甲醇、三甲基硼、二乙基锌、三甲基铝、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
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 、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
、四元混合气(CO、
CH4、O2、N2 的混合物)
、五元混合气(He、CO、CO2、H2、N2 的混合物)
、氢氩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
、氢、乙炔、丙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
营)、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其中:其中乙炔、氢、丙烷设立储存,设有 133.82
平方米甲类仓库一幢;二氧化碳、氩、氮、氧、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设立充装、混配,使用 50 立方米液化二氧化碳储罐 1 个、50 立方米液氩储罐 1 个、50 立方米液氮储罐 1
个、50 立方米液氧储罐 1 个,充装使用面积 312 平方米,其余品种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序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取得主体 对发行人影响
号 式
证 监督管理局 低温液化气体液氧气 公司 请 工作的必备条
瓶的充装 件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 苏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阳澄湖分 自行申
化证书 AQBWHⅡ202250022 企业(危险化学品) 公司 请
究院 系的要求
广州市荔湾 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 穗荔危化经字 华南分公 自行申
营许可证 [2021]000169 号 司 请
局 条件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 徐州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可证 [C00167] 管理厅 化的](100000 吨/年) 金宏 请 必备条件
全国工业产
江苏省市场 二氧化碳:工业液体二 徐州 自行申 进行工业产品生
监督管理局 氧化碳 金宏 请 产的基本许可
证
食品生产许 徐州市市场 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 徐州 自行申 从事食品生产的
可证 监督管理局 化碳 金宏 请 必备条件
氨、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丙烷、丙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二硫化碳、二氯硅烷、1,2-二氯乙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乙基锌、氟化氢[无水]、氟甲
烷、硅酸四乙酯、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红磷、甲醇、甲硅烷、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六氟化硫、六氟化钨、六氟乙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硼酸三甲酯、硼酸
三乙酯、氢、氢氟酸、溴化氢、三氟化氮、三氟甲烷、三甲基铝、三甲基硼、三氯硅烷、三氯化硼、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溴化硼、三异丁基铝、四氟化硅、四氟甲烷、四氯化
硅、四氯化锗、羰基硫、五氧化二磷、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溴酸、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氯五氟乙烷、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
氧化碳、乙炔、乙烷、乙烯、异丁烷、锗烷、正丁烷。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经营许可证 (新)00013 管理局 金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应急管理部
消防产品认 徐州 自行申 从事消防产品生
证证书 金宏 请 产的必备条件
格评定中心
危险化学品 苏州市应急 吴中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局 金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低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吴中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金宏 请 作的必备条件
充装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吴中 自行申
准化证书 业(危险化学品) 金宏 请
究院 要求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压缩的]、氘、一氧化碳、硫化氢[液化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烷[液化的]、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
四氢化硅、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氦[压缩的]、氦[液化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
一氧化二氮[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四氟甲烷、三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氯五氟乙烷、溴化氢[无水]、一氧化
氮、二氧化硫[液化的]、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二硫化碳、锗烷、甲醇、乙炔[溶于介质的]、氢[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的;
液化的]、四氟化硫、氨[液化的,含氨>50%]、氢[压缩的]***(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一般危化品: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
[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
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
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
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 、五元混合气(He、 CO、CO2、H2、N2 的混合物)
、四元混合气(CO、CH4、02、N2 的混合物) 、氢气
和二氧化碳混合气(H2、CO2 的混合物)、氢气和氩气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 、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 、六氟化硫、氨、氢、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
的]、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为充装储存经营,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 、氢氩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氢气和二氧化
碳混合气(H2、CO2 的混合物)、乙炔、丙烷、氢设立储存,使用点地面积 306.39 平方米甲类仓库一座,50 立方米储罐 4 个(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
化的]各一个) ,其余品种均不储存) (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上海市青浦 上海
危险化学品 沪(青)应急管危经许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1]201684(Y)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桥
危险化学品生产:二氧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昆山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可证 [E00810] 管理厅 金宏 请 必备条件
(198500 吨/年)
全国工业产
江苏省市场 二氧化碳 工业液体二 昆山 自行申 进行工业产品生
监督管理局 氧化碳 金宏 报 产的基本许可
证
江苏省化学 危险化学品的登
品登记中 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 昆山 自行申
登记证 化的] 金宏 请
理部化学品 学品生产的必备
登记中心 前提
食品生产许 苏州市市场 昆山 自行申 从事食品添加剂
可证 监督管理局 金宏 请 生产的必备条件
移动式压力 从事移动式压力
江苏省市场 汽车罐车/高压液化气 昆山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体/液态二氧化碳 金宏 请
可证 条件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昆山 自行申
准化证书 业(危险化学品) 金宏 请
究院 要求
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氨、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氢、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
或液化的]、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炔。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证证书 天津消防研 金宏 请 产的必备条件
究所
苏州市住房
燃气经营许 瓶装液化石油气(丙 金宏 自行申 从事燃气经营活
可证 烷) 技术 请 动的必备条件
局
危险化学品 苏州市应急 金宏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局 技术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低压液化气体丙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烷、低温液化气体液 金宏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氧、压缩气体氧气气瓶 技术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的充装
排放标准:《污水排入
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城镇污水排 苏州市吴江
苏吴城排字第 20220230 (GB/T31962-2015)》 金宏 自行申 进行污染物排放
号 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 技术 请 的条件
许可证 局
ss≤400mg/L,pH:
许可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 丙烷(仅限工业) 、混合气(氩、甲烷)
、三氟甲烷、甲烷、甲硅烷、三氯硅烷、二氧化硫、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四
氟甲烷、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氖[压缩的或液化的] 氪
[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乙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
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
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 、四元混合气(CO、
CH4、O2、N2 的混合物)、五元混合气(He、CO、CO2、H2、N2 的混合物)
、氢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以上所有产品不得储存)
。分装、混配后经营许可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
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有储存经营:氢乙炔、氨。(使用建筑面积 324 平方米甲类仓储 1 座,50 立方米
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储罐各 2 座,占地面积 21767 平方米乙类充装车间 1 座)***
(经营许可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小于限制。
张家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可证 [E00837] 管理厅 请 必备条件
宏
全国工业产 张家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进行工业产品生
监督管理局 请 产的基本许可
证 宏
江苏省化学 危险化学品的登
品登记中 张家 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 自行申
登记证 请
理部化学品 宏 学品生产的必备
登记中心 前提
移动式压力 张家 从事移动式压力
江苏省市场 管束式集装箱/压缩气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体/氢气 请
可证 宏 条件
张家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张家港市应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自行申
准化证书 急管理局 业(化工) 请
宏 要求
苏州市相城
燃气经营许 天然气(CNG、LNG) 金华 自行申 从事燃气经营活
可证 (不含工业原料) 润泽 请 动的必备条件
乡建设局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从事低温液化气体液化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金华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润泽 请 作的必备条件
天然气气瓶的充装
移动式压力 从事移动式压力
江苏省市场 从事汽车罐车冷冻液化 金华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气体液化天然气的充装 润泽 请
可证 条件
中华人民共
金华 自行申 从事报关业务的
润泽 请 必备条件
关
从事特种设备的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生 江苏省市场 金瑞 自行申 安装、改造、维
产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捷 请 修活动的必备条
安装(GC2)
件
苏州市相城
危险化学品 苏(苏)危化经字 金瑞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相)00146 捷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
平顶山高新
液化的]、氮[压缩的或 平顶
危险化学品 豫 D 开危化经字 技术产业开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1]001 号 发区应急管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液化的]、氦[压缩的或 宏
理局
液化的]、二氧化碳[压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氘、一氧化碳、硫化氢、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乙炔、氟甲烷、甲硅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
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氨、一氧化氮、二氧化硫、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
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氨溶液[含氨>10%]***
(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缩的或液化的]***
安全生产许 (鄂)WH 安许证 湖北省应急 液化天然气 1 万吨/年 潜江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可证 【2022】延 0908 号 管理厅 ** 润苏 请 必备条件
湖北省危险
危险化学品的登
化学品登记
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 办公室、应 潜江 自行申
登记证 急管理部化 润苏 请
学品生产的必备
学品登记中
前提
心
移动式压力 从事移动式压力
潜江市市场 汽车罐车/冷冻液化气 潜江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体/液化天然气 润苏 请
可证 条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鄂(潜)AQBWH Ⅲ 潜江市应急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潜江 自行申
准化证书 202000019 管理局 业(危险化学品) 润苏 请
要求
中华人民共 金华
自行申 从事报关业务的
请 必备条件
关 气
危险化学品 渝九龙坡安经(票据) 重庆市九龙 重庆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字[2022]00027 号 坡区应急管 金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许可经营范围:混合气(氮气+氢气) 、混合气(氩气+氧气)、混合气(氩气+氢气)、混合气(氩气+甲烷)、乙炔、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
乙烯、丙烯、氟甲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
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氟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溴化氢、一氧化氮、
三氟化氮、锗烷。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理局
苏州市相城
危险化学品 苏(苏)危化经字 金泡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相)00186 科技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
物专用运输(集装
箱),货物专用运输
道路运输经 苏交运管许可苏字 苏州市交通 (罐式),经营性道路 金宏 自行申 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320507304505 号 运输局 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物流 请 营活动的条件
项,2 类 2 项,2 类 3
项,3 类,9 类,剧毒
化学品)
苏州市相城 绿岛 从事燃气汽车加
燃气经营许 燃气汽车加气站 自行申
可证 (CNG、LNG) 请
乡建设局 源 备条件
从事低温液化气体液化 绿岛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请 作的必备条件
天然气气瓶的充装 源
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
道路运输经 渝交运管许可字 重庆市长寿 输[第 2 类第 1 项、第 2 金苏 自行申 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500115006587 号 区交通局 类第 2 项、第 2 类第 3 运输 请 营活动的条件
项]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
碳和氮气混合物、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重庆市长寿
危险化学品 渝长寿安经(票据)字 储存经营、不带储存设 重庆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2]000008 号 施经营(票据式)20 金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从事冷冻液化气体液
氧、混合气体氩气+氧
重庆市长寿
气瓶充装许 气、氩气+氢气、氮气+ 重庆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氧气、氮气+氢气、压 金苏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管理局
缩气体氧气、氢气气瓶
的充装
移动式压力 重庆市长寿 从事移动式压力
管束式集装箱/压缩气 重庆 自行申
体/氢气 金苏 请
可证 管理局 条件
重庆市化学
危险化学品的登
品登记注册
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 办公室、应 重庆 自行申
登记证 急管理部化 金苏 请
学品生产的必备
学品登记中
前提
心
全国工业产
重庆市质量 氢气:工业氢、纯氢、 重庆 自行申 进行工业产品生
技术监督局 高纯氢 金苏 请 产的基本许可
证
一、票据式经营:六氟化硫。二、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储存设施及储存品种:液氧低温贮罐(50m?) :氧[液化的];液氮低温贮罐(50m?)
:氮[液化的];液氩低温贮罐
(50m?):氩[液化的];二氧化碳低温贮罐(50m3):二氧化碳[液化的];甲类仓库(482.6m2):乙炔、丙烷、甲硅烷混合气、甲硅烷、一氧化碳、正丁烷、三氯化硼、硫化氢、氨、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三氟
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气混合气、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 (以下空白) 。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可证 52 号 管理局 的)(4000 万 Nm3/a, 金苏 请 必备条件
压缩提纯法,氢气缓冲
罐、氢气变压吸附装
置)
在核准的项目范
特种设备检 从事 PD1(无缝气瓶,
重庆市市场 重庆 自行申 围内从事特种设
监督管理局 金苏 请 备检验检测活动
核准证 设备检验工作
的必备条件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宿迁经济技
危险化学品 苏(宿)危化经字 宿迁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开)00123 金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政审批局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
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乙炔、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甲烷(此品种仅限
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 、丙烷、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
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
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硼、二乙基锌、三甲基铝、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
四乙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六氯-1,3-丁二烯***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上海市金山
危险化学品 沪(金)应急管危经许 上海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1]205361(ZQY) 苏埭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氨、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丙烷、丙烯、氘、二硫化碳、二氯硅烷、1,2-二氯乙烯、二乙基锌、氟化氢[无水]、氟甲烷、硅酸四
乙酯、红磷、甲醇、甲硅烷、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六氟化硫、六氟化钨、六氟乙烷、氯化氢[无水]、氯甲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
氢、氢氟酸、氢溴酸、三氟化氮、三氟甲烷、三甲基铝、三甲基硼、三氯硅烷、三氯化硼、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三异丁基铝、四氟化硅、四氟甲烷、四氯
化硅、四氯化锗、羰基硫、五氟化磷、五氧化二磷、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溴化氢、亚磷酸三甲酯、一氯五氟乙烷、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炔、
乙烷、乙烯、异丁烷、锗烷、正丁烷、其他混合物(二氧化碳+氢气+氮气(二氧化碳:2-10%,氢气:2-10%,氮气:80-96%;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
司)
)、其他混合物(甲烷+一氧化碳+乙炔+氧气+氮气(甲烷:0.2-0.3%,一氧化碳:0.2-0.3%,乙炔:0.2-0.3%,氧气:19-21%,氮气:78.1-80.4%;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
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甲烷+氩气(甲烷:5-10%,氩气:9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氢气+氮气(氢气:5-40%,
氮气:6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氮气+氩气+氧气+氦气(氮气:67-96.5%,氩气:1-10%,氧气:0.5-15%,氦气:2-8%;充装
(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氩气+二氧化碳+氧气(氩气:60-94.5%,二氧化碳:5-30%,氧气:0.5-1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
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氮气+氩气(氮气:55-95%,氩气:5-4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氦气+二氧化碳(氦气:50-99.5%,
二氧化碳:0.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氦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50-85%,二氧化碳:10-30%,氩气:5-20%;充装(混合)
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丙烷+氮气(丙烷:01-1%,氮气:99-9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其他混合物(溴甲烷+氩气
(溴甲烷:1-2%,氩气:98-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一氧化氮+氮气(一氧化氮:1-5%,氮气:95-99%;充装(混合)单位:上
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二氧化硫+氮气(二氧化硫:0.5-1%,氮气:99-9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
营许可范围:
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他混合物(氩+二氧化碳(主要成分 氩:80%,二
氧化碳:20%)
)。上述经营业务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储存设施超量储存、禁忌物混合储存。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从事特种气瓶冷冻液化
气体 175L、450L 液氧
气瓶充装许 上海市市场 上海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苏埭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瓶压缩气体 40L、50L
氧气钢瓶充装
危险化学品 海应急经字【2021】 海宁市应急 海宁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C001 号 管理局 立申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低
温绝热气瓶低温液化气
气瓶充装许 浙江省市场 体液氧、液氮、液氩; 海宁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无缝气瓶高压液化气体 立申 请 作的必备条件
二氧化碳;无缝气瓶混
合气体氩气+二氧化碳
的充装
药品生产许 江苏省药品 海安 自行申 进行药品(医用
可证 监督管理局 吉祥 请 氧)生产的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氮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气、氩气;低压液化气 海安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体液氨;低温液化气体 吉祥 请 作的必备条件
液氧;混合气体二氧化
带储存(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带储
存经营:乙炔、丙烷、氢气、氦[压缩的]、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氢、高纯氦、灯氩(氩气+氦气)、甲烷、氙气、氪气、氖气、高纯氧、正丁烷、激光气[二氧化碳+
氮]: 不带储存经营(直拨直销):液氨、医用氧、环氧乙烷、二氧化碳[液化的(食品级)]、六氟化硫、八氟环丁烷、三氟甲烷、氮气[液化的(食品级)] 、硅烷、四氟化碳、二
氧化硫、丙烯、液化天然气(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经营) 、液化石油气(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经营) 、笑气**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碳+氩气;高压液化气
体二氧化碳气瓶的充装
危险化学品 苏(F)危化经字(A) 南通市行政 海安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00046 号 审批局 吉祥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在核准的项目范
特种设备检
江苏省市场 从事 PD1 钢质无缝气 海安 自行申 围内从事特种设
监督管理局 瓶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吉祥 请 备检验检测活动
核准证
的必备条件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海安 自行申
准化证书 业(危险化学品) 吉祥 请
究院 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登
乙炔、丙酮、次氯酸钠
应急管理部 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 溶液[含有效氯>5%]、 海安 自行申
登记证 碳化钙、氮[压缩的或 富阳 请
中心 学品生产的必备
液化的]
前提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从事溶解气体溶解乙炔 海安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气气瓶的充装 富阳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特种设备检 在核准的项目范
江苏省市场 从事 PD4 溶解乙炔气 海安 自行申
监督管理局 瓶定期检验工作 富阳 请
核准证 备检验检测活动
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氩气 80%、二氧化碳 20%)
。纯批发经营:氦[压缩的
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甲烷、丙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化硫、二氧化硫、乙烷、一氧化碳、氢、乙炔、液氨。 (不
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的必备条件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海安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可证 [F00002] 管理厅 富阳 请 必备条件
全国工业产
江苏省市场 海安 自行申 进行工业产品生
监督管理局 富阳 请 产的基本许可
证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海安 自行申
准化证书 业(化工) 富阳 请
究院 要求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氮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泰州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光明 请 作的必备条件
体二氧化碳气瓶的充装
危险化学品 泰州市应急 泰州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局 光明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混合气体甲烷+一
氧化碳+乙炔+氧气+氮
气、二氧化硫+氮气、
气瓶充装许 上海市市场 上海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申南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烷+氩气;压缩气体氧
气、氮气、氩气、氦
气;高压液化气体液体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乙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非燃料用途)
;(乙炔有储存,
丙烷不得储存)。分装混配后销售范围:一般危化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二氧化碳;冷冻液化气
体液氧、液氮、液氩气
瓶的充装
上海市浦东
危险化学品 沪(浦)应急管危经许 上海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1]203699(ZFY) 申南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理局
药品生产许 上海市药品 上海 自行申 进行药品(医用
可证 监督管理局 申南 请 氧)生产的条件
生产该药品的药
药品再注册 国药准字 H20173131/ 上海市药品 上海 自行申
批准通知书 H20173130 监督管理局 申南 请
执行的注册标准
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2-丙醇、丙酮、丙烷、次氯酸钙、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丁酮、1,2-二甲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发烟硝酸、高锰酸钾、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环己酮、甲苯、甲醇、硫酸、氢、氢氧化钠、硝酸、硝酸钾、硝酸钠、亚硝酸钠、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盐酸、氧[压缩的或液化
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正丁醇、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87.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
醇大于 24%])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他
混合物(氩气+二氧化碳(氩气:50-95%,二氧化碳: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合成空气(氮气:79%,氧气:21%;充装(混合)单位:上
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氧化亚氮+氧气(氧化亚氮:20-60%;氧气:40-8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氦气+二氧化碳(氦气:50-99.5%,二氧化
碳:0.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氮气+氩气(氮气:55-95%,氩气:5-4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氦气+二氧化碳
+氩气(氦气:50-85%,二氧化碳:10-30%,氩气:5-2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氩气+二氧化碳+氧气(氩气:60-94.5%,二氧化碳:5-30%,氧
气:0.5-1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氮气+氩气+氧气+氦气(氮气:67-96.5%,氩气:1-10%,氧气:0.5-15%,氦气:2-8%;充装(混合)单位:上
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混合物(氢气+氮气(氢气:5-40%,氮气:6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甲烷+氩气(甲烷:5-10%,氩气:90-
体有限公司) 、丙烷+氮气(丙烷:0.1-1%,氮气:99-9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氮气(二氧化硫:0.5-1%,氮气:99-99.5%;充装
(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一氧化氮+氮气(一氧化氮:1-5%,氮气:95-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溴甲烷+氩气(溴甲烷:1-
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八氟丙烷、氦[压缩的
或液化的]、甲硅烷、
六氟乙烷、氢、三氟化
氮、四氟化硅、溴化
氢、一氧化二氮[压缩
危险化学品 CSX-05-危化经许[2021] 长沙市应急 长沙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第 104 号 管理局 益华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丙烷、氮[压缩的或液
化的]、二氧化碳[压缩
的或液化的]、氩[压缩
的或液化的]、氧[压缩
的或液化的]
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气瓶充装许 长沙市市场 长沙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益华 请 作的必备条件
化气体液氧气瓶的充装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湘(长)AQBWHⅢ 长沙市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长沙 自行申
准化证书 202100004 生产协会 业(危险化学品) 益华 请
要求
货运:普通货运、经营
浙江省嘉兴
道路运输经 浙交运管许可嘉字 性危险货物运输(2.1 嘉兴 自行申 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330481015348 号 项、2.2 项、2.3 项) 耀一 请 营活动的条件
管理局
(剧毒化学品除外)
危险化学品 海应急经字【2021】 海宁市应急 嘉兴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C006 号 管理局 耀一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丙烷、氢气、乙炔、甲烷、环氧乙烷、氧(液化的)、氧(压缩的)、氮(液化的)、氮(压缩的) 、氩(液化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氦气(压缩
的)、高纯氢、高纯氧、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焊接混合气、氧+氮混合合气、氢+氩混合气、氩+甲烷混合气、氧+氩混合气**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青岛市城阳
危险化学品 鲁青(城阳)危化经 青岛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021]000179 号 金宏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
危险化学品 CSX-05-危化经许[2022] 长沙市应急 长沙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第 247 号 管理局 曼德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氦
气、氦气+氩气、二氧
化碳+氩气、七氟丙烷+
气瓶充装许 湖南省市场 氮气、压缩天然气;无 长沙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缝气瓶高压液化气体二 曼德 请 作的必备条件
氧化碳;特种气瓶冷冻
液化气体液氧、液氮、
液氩、液化天然气气瓶
的充装
从事 PD1:钢制无缝气 在核准的项目范
特种设备检
湖南省市场 瓶(介质:氧气、氮 长沙 自行申 围内从事特种设
监督管理局 气、氩气、氦气、二氧 曼德 请 备检验检测活动
核准证
化碳、天然气、混合气 的必备条件
【仅限业务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且禁止租赁储存设施(场所)储存】氢、氧[液化的]、氦[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氖[液化的]、氪[液化的]、氙[液化
的]、二氧化碳[液化的]、甲烷、氨、丙烷、乙炔。(以上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
带存储经营:50m3+30m3 液氧储罐,30m3 氧气压力储罐,20m3+30m3+30m3 液氮储罐,50m3+50m3 液氩储罐,50m3+30m3 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50m3(限 90m3)
+60m +60m3 LNG 储罐(液化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
;不带存储经营:丙烷(工业用) 、乙炔(工业用) 、氢气(工业用)、甲烷(工业用) 、一氧化碳(工业用) 、氪气、乙烯
(工业用) 、环氧乙烷、六氟化硫、硫化氢、液氨、二氧化硫、氦气、氯化氢、乙烷(工业用) 、液氯、氖气、丁烷(工业用) 、丙烯(工业用) 、氙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八
氟丙烷、氧化亚氮、氘气、溴化氢、二硫化碳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体(含消防气体));
PD1:铝合金无缝气瓶
(介质:氧气、氮气、
氩气、氦气、二氧化
碳、混合气体(含消防
气体) )气瓶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 苏州市应急 七都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局 燃气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低压液化气体液化
气瓶充装许 江苏省市场 石油气、低温液化气体 七都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液氧、压缩气体氧气气 燃气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瓶的充装
苏州市吴江
燃气经营许 七都 自行申 从事燃气经营活
可证 燃气 请 动的必备条件
乡建设局
货物专用运输(罐
式) ,经营性道路危险
道路运输经 苏交运管许可苏字 苏州市交通 七都 自行申 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320584312110 号 运输局 燃气 请 营活动的条件
(剧毒
化学品除外)
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环氧树脂、酚醛树脂、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酚、甲酚、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
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丙烷、氢;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其
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设立充装,使用 20 立方米液氧储罐一座、20 立方米液氮储罐一座、15 立方米
二氧化碳储罐一座、30 立方米液氩储罐一座,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江苏省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七都 自行申
准化证书 业(危险化学品) 燃气 请
究院 要求
危险化学品 株洲市应急 株洲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管理局 华龙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二
氧化碳+氩气混合气;
无缝气瓶低压液化气体
环氧乙烷;无缝气瓶高
气瓶充装许 湖南省市场 株洲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工
可证 监督管理局 华龙 请 作的必备条件
特种气瓶冷冻液化气体
液氧、液氮、液氩;焊
接气瓶低压液化气体丙
烷、环氧乙烷气瓶的充
装
从事 PD1:钢制无缝气
瓶(介质:氧气、氮 在核准的项目范
特种设备检
湖南省市场 气、氩气、二氧化碳、 株洲 自行申 围内从事特种设
监督管理局 环氧乙烷、氩气与二氧 华龙 请 备检验检测活动
核准证
化碳混合气)气瓶定期 的必备条件
检验
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氮氩、氧氩、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氩、氧和二氧化碳与氩(混合气)、环氧乙烷(有仓储)甲烷、乙烷、乙烯、乙炔、
氪、氙(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不得仓储)
序 取得 取得方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批准内容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对发行人影响
号 主体 式
药品生产许 湖南省药品 医用氧【气态(分 株洲 自行申 进行药品(医用
可证 监督管理局 装)
】 华龙 请 氧)生产的条件
生产该药品的药
药品再注册 湖南省药品 株洲 自行申
批件 监督管理局 华龙 请
执行的注册标准
生产该药品的药
药品 GMP 证 湖南省药品 株洲 自行申
书 监督管理局 华龙 请
备条件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
物专用运输(集装
道路运输经 湘交运管许可长字 长沙市交通 箱),货物专用运输 曼德 自行申 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430100300027 号 运输局 (罐式容器) ,危险货 物流 请 营活动的条件
物运输(2 类)剧毒化
学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