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 宝钢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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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 O 二三年四月十日 上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星期一 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参加会议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审议议题:
议》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银保监会企业集团只能拥有一家财务公司的规定,中国宝武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   )拟对集团内财务公司业
务进行整合,以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
司”)为主体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并后,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本公司外)合并持
股宝武财务公司 64.89%,宝钢股份与武钢有限合计持有宝武财务公
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 35.11%,不再控股宝武财务公司,宝武财务
公司成为宝钢股份关联方。
  前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宝武财务公司吸并马钢集团财务公司,目前宝武财务
公司与马钢股份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经签署,吸并方案已于 2 月上报至
银保监会,目前履行监管审批程序中,计划于 4 月 30 日出表。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出表后宝武财务公司需通过与宝钢股份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继续为宝钢股份提供金融服务。宝武财务公司拟与本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办理的金融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
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结售汇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宝武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业务。
  一、宝武财务公司概述与签订背景
    宝武财务公司由原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更
名而来。宝武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1992 年 6 月成立,注册资本金 28.4 亿元(含 3,000
万美元),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合计持股占比
(除本公司外)合并持股 47.90%。
  据银保监会企业集团只能拥有一家财务公司的规定,宝武集团拟
对集团内财务公司业务进行整合,以宝武财务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马
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来吸并后,本公司将不再控股财务公司,宝
武财务公司移出宝钢股份合并报表,并成为本公司关联方。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规定,宝武财务公司拟与本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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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拟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财务顾问、保险代理、外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
  (二)协议主体范围
  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
  (三)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与宝钢股份开展的各项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
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
大国有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50 亿元。
高于乙方从国内主要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
及费率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
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50 亿元。
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等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
要求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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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如需),提供评估合理所需的相
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另有规定,
或者与风险评估无关且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在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款
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风险处置预
案相关规定,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在必要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并协助配合乙方风险处
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五)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并经宝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在财务公司实际股权发生变更,不再并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日生
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终止。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
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
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
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
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造成影响。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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