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波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
人员徐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函》,徐明波先生
由于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0,000 股。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属于违规减持,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误操作减持前,徐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245.6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3%。
二、本次失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
成交均价为 8.83 元/股,成交金额 441,500 元,本次误操作减持后徐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增持买入,买入价格高于本次减持股票成交均价,本次误操作减持未产生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规定,上述徐明波先生减持行为违反了前述
减持相关规定。
徐明波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
司核查,徐明波先生近期增持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29 日,共增持 36.5 万股(均价 9.10
元),此后至该笔交易前未再减持公司股票。公司 2022 年定期报告披露日及 2023 年一季报
披露日均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该笔交易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也未产生收益,也不存在因
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对本次误操作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
上述行为发生后,徐明波先生已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
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
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后续将进一步组织加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