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00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孔庆伟
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4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4 人。
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
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2022 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6.09 亿元,母公司财务报
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130.20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2 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7.96 亿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
拟根据总股本 9,620,341,455 股,按每股人民币 1.02 元(含税)进行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 9,812,748,284.10 元,剩余部分
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3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
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本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
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关于续聘境内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检视及调整建议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孔庆伟、傅帆董
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2022 及 2022 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声誉风险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上海体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捐赠项目预算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大湾区绿碳科技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宝武绿碳基金暨 H 股关连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宝武绿碳
基金份额的 H 股关连交易,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路巧玲、陈
然回避表决)
。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婉文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连选连任。
罗婉文女士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婉文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第二获授权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昊之先生代替谢凌女士(原 ESS 第
二获授权人)担任公司 ESS 第二获授权人。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毓华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毓华先生为公司市场发展总监(总经理助理),聘期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毓华先生的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任职资格核准通过后生效。
张毓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本次
会议的召开时间、具体地址及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相关会议安排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罗婉文女士简历
罗婉文女士,1954 年 1 月出生,Jingtian & Gongcheng
LLP(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首席管理合伙
人。目前罗女士还担任 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计和风险委员会主席、香
港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及其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主席。
罗女士曾多次被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为一些咨询
委员会及法定组织成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及政
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
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
区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
委员,香港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委员等。
罗女士在 2021 年 7 月荣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的荣
誉勋章。罗女士拥有大学法学学历、法学学士荣誉学位,持有香
港、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的律师执业资格,也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附件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委员会,现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
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
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
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附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婉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
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婉文
附件 4:
张毓华先生简历
张毓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现任太保产险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曾任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分公司总
经理等。在此之前,张先生曾任职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
张先生拥有大学学历、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