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493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1-6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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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4939 号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康冠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深圳康冠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康冠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深圳康冠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23]00493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康冠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康
冠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深圳康冠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深圳康冠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汉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小明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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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48.7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8.84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
司 实 际 已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4,248.75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行深圳宝安支行账号为 624009688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20,525.94 元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4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22,322,465.92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88,641,554.63 元;本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1,432,442,991.86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项目 1,022,322,465.92 元,支付发行费
用 25,120,525.94 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08,525.94 元)
,用于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85,000,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
民币 599,300,012.43 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592,646,508.14 元,差异 6,653,504.29 元,系理财
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
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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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康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 5,000 万元(折
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同
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
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时存放 截止日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金额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
惠州市康冠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 999010741710888 - 309.99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天安云谷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活期存款(77.82 万
深圳市康冠商用
有限公司深圳 443066412013005385650 - 9,077.82 元)、结构性存款
科技有限公司
布吉支行 (9,000.00 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 活期存款(107.76
深圳市康冠科技
有限公司惠州 9550880084689900418 - 6,607.76 万元) 、结构性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6,50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市康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4000030529166668868 - 2.98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坂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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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时存放 截止日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金额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 活期存款(108.13
深圳市康冠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 741975642588 - 43,608.13 万元) 、结构性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坂田支行 (43,500.00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市康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624009688 202,508.95 223.31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
香港康冠技术有
有限公司惠州 NRA9550880235304800170 - 100.01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
香港康冠技术有
有限公司惠州 NRA9550880235304800350 - -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分行
合 计 202,508.95 59,930.0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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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232.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232.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605.74 605.74 6.06 2024 年 3 月 1 日 - 不适用 否
目
否 7,996.90 7,996.90 1,037.57 1,037.57 12.97 2024 年 1 月 1 日 - 不适用 否
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9,996.90 199,996.90 102,232.25 102,232.25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专项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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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
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 2020 年 2 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
明 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145.01 万元,其中置换
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864.1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0.85 万元。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 19,113.71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情况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资金 38,5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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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3)=(2)/(1) 生重大变化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 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
(一期) 心项目
府办[2016]38 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
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 2020 年 2 月深圳市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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