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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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536,943.0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润 为 615,223,710.58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鉴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规划对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现金流量实
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规划对资金的需求,
结合公司现金流量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
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
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以及后续发展做出的决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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