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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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72 人,注册会计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9,837.89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23,612.01 万元。2021 年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年报项目 449 家,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的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海第先生,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6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 2023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强先生,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4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资质,2021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0 家。
  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何祚文先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超过 6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
但不限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并对其
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相关规定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了职业保险,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
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
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
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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