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
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出席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
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了重要作用。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鹏翔 10 10 0 2
本人对 10 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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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在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关于调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在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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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的上述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
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
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
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一)提名委员会
的议案》和《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等事项,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1
年度关联方交易审计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
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
和监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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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
道,积极协助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
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年报工作履行的职责
在公司 2022 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 2022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
同探讨有关事项。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中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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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 2022 年任职
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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