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348487_R02 号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河南豫
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
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
核的会计资料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
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348487_R02 号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文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方艳丽
中国 北京 2023 年 3 月 23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