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公司相关情
况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作出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93%,系公司为满
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必易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单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单源”)提供的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厦门必易微担保余额为
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担保事项的规定,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
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建平、王义华、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