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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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拟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并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作
出如下事前认可: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所出具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客
观、真实,审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义华 郭建平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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