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3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区办公楼 5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案五)及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案一、二、三、四)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及 2023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一、二、三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
事(3人)、股东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四、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案;
累积投票提案下的应选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已作为不同的提案提
出。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
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南侧;
(2)电话号码:0373-3978966;
(3)传真号码:0373-3911359;
(4)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5)联系人:童心;
(6)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非累积投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提案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