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山东金岭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和内部审计部门完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