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3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
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
求,经认真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
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
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名称调
整为“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并
对方案内容进行修订。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3 年 2 月 16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价格为 4.8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以及国资
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
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04,697,000 股(含本
数),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348,99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
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
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254.56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金额
线建设项目
合计 58,264.56 50,254.56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的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十)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在发行方案基础上,对《四
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
行修订,编制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
》。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及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及主体承诺公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主体承诺(修订稿)》。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33号公告。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已有银行授信情
况,公司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合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余额,实际融资金额为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此,公司拟增加为下属子公司顺采矿业、顺采建材、兴蜀钙业、
开物信息、新工绿氢、中沙建材及深圳银讯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
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3-034 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