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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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2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8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8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通过投票
选举,同意提名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季玉栋先生、张家启先生、姚永鑫先生、陈
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
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
公司董事会通过投票选举,同意提名楚金桥先生、赵静女士、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发表
了相关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
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7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
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
议为准。
  (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长金先生,1962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长、白鹭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
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54,218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文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白鹭集团董事、总经理、北京双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62,422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季玉栋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61,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家启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本
公司股份18,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永鑫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新区生产管理处处长、
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晨先生,1986年出生,应用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科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经理职务。现任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
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楚金桥先生,1966年出生,哲学硕士,经济学教授。历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
授、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
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静女士,1968 年出生,民商法硕士,一级律师,历任河南安实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家服务团成员、民盟河南省委社会与
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武龙先生,1982年出生,博士,会计学教授。历任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
学会计学访问学者、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会计学访问学者、河南
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发展研究处副处长、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河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光
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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