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
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6,000,000 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 70,029,020 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79.578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
排的股票数量为 17,970,980 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0.4216%。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799,419 股限售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上市流通;部分限售股份 15,400,948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共
计 10 名,股份数量共计 6,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6.79%,锁定期为
该 10 名股东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21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于 2023 年 4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4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本增加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股 票 限 售 股 形 成 至 本 核 查 意 见 出 具 日 , 公 司 股 本 由 88,000,000 股 增 至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杨林、津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广东超前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稳正景泰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稳正瑞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创新五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松禾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除该等承诺外,本单位进一步承诺,自本单位入股公司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
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
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
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79%,
锁定期为该 10 名股东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即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1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3 日(因 2023 年 4 月 1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本比例 (股) (股)
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深圳市松禾创新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6,000,000 6.79% 6,000,000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为该10名股东入股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手续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即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21个
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纪明慧 周丽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