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08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9: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
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10:00 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丽泽
SOHO 南塔 15 层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逸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9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152,726,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001%。其中,参加表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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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7 名,代表股份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股份数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2 名,代表股
份数 3,31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数 380,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数 380,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72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3,6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季成律师、陈燕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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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