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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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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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新益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益昌”)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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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
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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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 14: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 C8 栋 3F 会
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新荣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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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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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新益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现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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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新益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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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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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
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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