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审核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
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
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
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周群信、徐国辉、陈和平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周群信 徐国辉 陈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