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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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或“发
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顺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
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63,3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
销金额为 18,99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
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海顺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3,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
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3 月 21 日(T-2 日)公布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海顺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海顺转债本次发行 63,3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6,330,000
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T 日)。
二、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海顺转债共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海顺转债总计为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104,070,253,28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10,407,025,328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3 月 24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
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5,021,557    5,021,557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4,070,253,280    1,308,440   0.0012572660%
        合计              104,075,274,837    6,329,997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
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3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海顺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
询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上海海顺新型药用
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
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林武辉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938 号龙湖虹桥天街 G 栋 508 室
  联系人:杨高锋
  联系电话:021-370176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7355
                    发行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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