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铁高铁
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319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4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538.96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78,329.6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高速铁
高速铁 路接触
路接触 网零部
智能制 化及智
造项目 能升级
项目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高速铁
路接触
网装备 4,754.79 4,754.79 3,856.96 保德利
产业化
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
还贷
合计 78,329.60 78,329.60 63,538.96 -
注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包括两个组成部分: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由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的卧龙寺厂区;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由保德利实施,地点位
于公司现有的高新工业园。由于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同,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履行投资备案等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募投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高速铁路接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 高铁电气
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 保德利
能制造项目 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
目
合计 63,538.96 21,215.48 -
(三)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 拟用募集 拟用募集
项目名称 自筹
号 投资额 资金投入 投资额 资金投入
资金
金额 金额
高速铁路
高速铁路
接触网装
部件产业
变更前 变更后
序 拟用募集 拟用募集
项目名称 自筹
号 投资额 资金投入 投资额 资金投入
资金
金额 金额
备智能制 化及智能
造项目 升级项目
高速铁路
接触网装
备产业化
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
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合计 75,308.39 63,538.96 70,818.30 63,538.96 7,279.34
注:由保德利实施的“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本次不做变更,按原计划实施。
变更后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的变化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额变化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变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的变化金额 化金额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
高 速铁 路接 触 部件产业化及智能 -10,519.00 -8,898.00 -1,621.00
造项目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 0.00
备产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 -318.72
目
合计 -4,490.09 0.00 -4,490.09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变更方式
鉴于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长远看,项目实施地卧龙寺厂区所在地土
地属性将以住宅和商业为主。经公司研判,为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调整钢结构产
线部分,更新既有钢结构和锻造部分设备。取消锻造部分(主要包括组合承力索
座、支撑连接器等)。项目拟生产的其他产品与原计划相同,生产方式有所变更。
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2,366.52 万元调整为 1,847.52 万元,项目变更后与原资金投
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实际募
调整后实 调整后投资
承诺投资 原项目投 集资金分配 拟使用募 拟使用自筹
施方案投 与可研投资
项目 资总金额 后项目投资 集资金 资金
资总金额 对比差异
金额
高速铁路接
触网零部件
产业化及智
能升级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鉴于宝鸡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调
整,从长远看,
寺厂区所在地土
地属性将以住宅
和商业为主。
优化钢结构设备
产线相关设备。
取消原计划中两
项配套软件购置
合计 12,366.52 1,847.52 -10,519.00 -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8.57 年(含建设期),与变更前 7.92 年相比略有
延长,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FIRR)税后为 13.51%,与变更前 14.24%相比略
有下降。
本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锻造产品产能,故新增锻造产线,新建 1#
厂房作为锻造生产线的实施场所;
(2)考虑到当前国家对环保要求愈来愈高,加之非金属产品的市场前景不
及预期,投入产出比低,公司进入该产品市场较难,获得较大市场份额需更长时
间,利润空间较低,经公司研判,取消非金属系列相关产线。保留原新增单轨及
磁悬浮系列产品生产线、电气及其配套产品生产线以及高度防松紧固件产品生产
线等;
(3)考虑项目实施地布局及工程建设的整体性,新建 2#厂房作为未来项目
预留实施场所;
(4)拟生产产品取消非金属产品(绝缘支架、防护罩、疏散平台等),新增
组合承力索座、腕臂连接器、支撑连接器等锻造类产品。
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31,701.80 万元调整为 40,281.08 万元,项目变更后与原资
金投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实际募
原可研项 调整后实 调整后投资
承诺投资 集资金分配 拟使用募 拟使用自筹
目投资总 施方案投 与可研投资
项目 后项目投资 集资金 资金
金额 资总金额 对比差异
金额
轨道交通供
电装备智慧
产业园建设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厂房变化、锻造
设备增加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优化其它费用投
入
合计 31,701.80 40,281.08 8,579.28 -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7.71 年(含建设期),与变更前 7.55 年相比略有
延长,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FIRR)税后为 15.86%,与变更前 16.56%相比略
有下降。
本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考虑公司未来人才引进规划及集约化办公试验场所土地使用资源,现
利用高铁电气高新工业园现有办公场地及西安联合实验室现有租赁场地可以满
足研发办公,利用卧龙寺厂区、高新工业园现有场地满足研发试验需求,故取消
在宝鸡新建研发大楼和新建实验中心。建筑工程费用由 3,723.75 万元调整为 0。
(2)根据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优化整合科研项目,在原有募投科研项
目基础上增加“轨道交通智能电气装备研发及应用研究”、
“新能源领域铝合金铸
造产品研发及应用研究”项目,科研开发课题费用由 7,313.10 万元调整为 8,028.39
万元(主要包括:研发耗材、模具费、试制加工费、第三方检测费用、试用试挂
费、科研合作费等)。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3,506.49 万元调整为 10,956.12 万元。项目调整后与原可
研资金投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实际募
原可研项 调整后实 调整后投资
承诺投资 集资金分配 拟使用 拟使用
目投资总 施方案投 与可研投资
项目 后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金额 资总金额 对比
金额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取消新建
研发大楼
和试验中
心
根据课题
调整
根据设备
调整
合计 13,506.49 10,956.12 -2,550.37 -
三、新项目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市场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可能存在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规定
出现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使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二)实施风险
募投项目调整实施需重新办理验收、环评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
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
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是综合考虑
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有利于
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实际需要,不会对总体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行为是合理、合规和有必
要的。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
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尧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