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要求和《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
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市场及公司相关情况
的基础上,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
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
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戈德伟、杨为乔、徐秉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