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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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年 3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副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讲师;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菊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四川天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9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空军装备部科研订货部参谋;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原总装备部军兵种部参谋;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军委装备发展部科
订局参谋;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北京远望智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江苏游隼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成都精灵云科技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旃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21 年 9 月至今任成都
精灵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科
技委特骋专家;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2 年度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事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黎明      5      5         0     0      1
      祁康成     5      5         0     0      1
      任世驰     5      5         0     0      1
  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我们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
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
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我们均
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
  (三)现场考察情况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
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我们同时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
实,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
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届董事会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财务总监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对于以上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
公告》,2021 年度与 2022 年半年度的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出现超出业绩快报和
业绩预告披露的范围。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
专业水准。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业务、财务等情况的汇报,我们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制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
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
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
公司 2022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勤
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
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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