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4 日)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63,973,35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23,117,700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40,855,658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宁波杉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副董事
长庄巍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事张纯义先生、独立董事仇斌先生、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149,612,149 97.9829 23,665,514 2.017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