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益
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海嘉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益海嘉里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需要,为防范和控制汇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
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预计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需要,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 年度申请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交易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相关的主要期
货品种。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二、 2022 年度公司套期保值情况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占
套期保 额度 期末占用额度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值类型 (亿元) 金额(亿元)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
外汇套
期保值
期货套
期保值
三、 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外 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
险,主要包括:
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 成公
司损失;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 造成
损失;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
规避原料、产品、油脂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 一定的
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
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风险。
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
地避免损失。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
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照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
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2022 年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 套期保
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我们认为,公司用于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 金,
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 套期
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 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益海嘉里 金龙
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 品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贺星强 钟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