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公司”或“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以证监许可[2020]2562 号《关
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武
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047,195 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999,999,999.85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述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0000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宜昌人福”)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实施专项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465.86 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
收入净额 256.46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
理。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
定。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支取
和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及时知会独立财
务顾问主办人,随时接受监督。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
单位名称 专户账户开户行 类型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号
人福医药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
股份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 户
宜昌人福药业 兴业银行宜昌分行 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 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720.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65.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511.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小容量注射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 否 47,522.00 47,522.00 7,265.79 37,312.60 78.52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否 52,478.00 50,198.58 0.00 50,198.5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97,720.58 7,265.79 87,511.1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9,664,085.15 元。大信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 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
审字[2023]第 2-00079 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报告认为,上市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的情况。
五、 独立财务顾问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
种方式,对人福医药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
相关报告等资料,走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并与上市公司和宜昌人福的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2 年度,人福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
了有效执行,遵守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重大
违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人福医药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