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2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0.4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150.77%,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5.03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4.3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泰达”)向同煤漳泽(上海)融资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漳泽”)申请融资 15,000 万元,期限 60 个月,
由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共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融资,期限一年,
由公司提供 4,68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南京新城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基”)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为衡水泰达和南京新城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 18,000 万元和 50,000 万元。本次
担保前公司为衡水泰达和南京新城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 1,000 万元和 43,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 16,000 万元和 47,680 万元,衡水泰达和南京新城可用担保
额度分别为 2,000 万元和 2,320 万元。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 3 月
泰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6,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衡水泰达提供担保的余
额为 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15,000 万元,衡水泰达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南京泰基 2023
年度为南京新城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7,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南京泰基为南京新城提供
担保的余额为 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4,680 万元,南京新城可用担保额度为 2,32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地点:故城县西苑工业项目区
(3)法定代表人:吴才玉
(4)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运营;销售电力产品、热力产品、生
物质成型燃料;对生物质燃料进行综合加工与利用;生物质灰渣综合利用、开发与
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生物质能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
广、咨询服务;提供技术培训、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 0.0391%
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
限公司 电有限公司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 29.9521%
公司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7.4880%
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355.82 50,957.13
负债总额 30,768.12 34,458.43
流动负债总额 24,787.26 32,416.24
银行贷款总额 18,000.00 14,000.00
净资产 15,587.69 16,498.70
- 2021 年度 2022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3,230.56 12,158.33
利润总额 978.78 895.55
净利润 994.34 911.01
注: 2021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二)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2)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1101
室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
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
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
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
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
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
(6)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有 51%
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
限公司 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53,679.80 1,753,016.24
负债总额 1,591,763.27 1,708,473.05
流动负债总额 1,566,021.50 1,682,697.00
银行贷款总额 77,308.26 80,708.36
净资产 61,916.53 44,543.19
- 2021 年度 2022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43,635.27 65,419.61
利润总额 -23,417.94 -13,007.56
净利润 -27,831.64 -17,373.34
注:2021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衡水泰达向同煤漳泽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和泰达环保分别签署了《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总额、首付款、租前息、违约金、手续费、留
购名义价款、损害赔偿金、提前留购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差
旅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费、仓储
费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
整的款项。
后的三个日历年。
(二)南京新城向平安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
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
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2)担保金额:4,68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证式反担保。
,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
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
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2)担保金额:4,680 万元。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2023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
(5)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物为南京泰基位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押物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资产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市场价值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江商字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001 室 JN00228020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101 室 JN00228021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201 室 JN00228022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301 室 JN00228023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401 室 JN00228024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02 室 JN00228094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江商字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1 室 JN00228148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2 室 JN00228149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3 室 JN00228150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4 室 JN00228151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5 室 JN00228152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6 室 JN00228153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7 室 JN00228154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8 室 JN00228155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09 室 JN00228156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10 室 JN00228157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11 室 JN00228158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12 室 JN00228159 号
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宁 房 权 证 江 商 字 第
号新城发展中心 02 幢 1813 室 JN00228160 号
合计 6,691.13 5,501.78 11,206.05
深圳市鹏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建评估”)受平安
银行委托对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鹏建评估 2023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
(深鹏建估字【2023】第 FH-156 号),抵押物价值为 11,206.053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万元。
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人衡水泰达和南京新城另一股东江苏一德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3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0.4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50.77%。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担保责任的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