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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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本次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
  ?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民币 999,9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949,093.2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61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资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
       建设项目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
       级项目
           合计         170,238.88   170,000.00   100.00%   98,294.91   1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
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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