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安资本”)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浙江中邦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本次对永安
资本的担保金额为 1.00 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中邦公
司已实际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5.30
亿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增加对永安资本的担保额度
额不超过 70 亿元。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
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在对永安资本担保额度和授权有效期范围
内,增加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
司、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为被担保对象,担保额度整体使用,不对单家被担保对象设限。
新增被担保对象均为永安资本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永安资本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向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牵头行”、“代理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永
安资本贷款额度为 1.00 亿元(各 5,000 万元),中邦公司对上
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并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签订了《银
团贷款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实施后,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及其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5.30 亿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99 号 5 楼 511 室
法定代表人:杨传博
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2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
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
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
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
出口;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99,502.58 930,696.12
净资产 339,804.86 231,692.12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728,027.70 3,579,359.38
净利润 23,597.82 44,690.45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
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
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次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担保金额为最高债权本
金人民币 1.00 亿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就每一笔到期应付的贷款资
金而言,为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所规定的该笔贷款资金的还
款日起三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经营需
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
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
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
总额共计 55.30 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
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 47.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