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制度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然女士、肖耿先生、
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及宋学宝先生组成,其中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资格的
独立董事张然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 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次会议 2、公司审计师和管理层分别就 2021 年
度审计预审阶段的相关事项(包括内
控审计进展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成员
予以报告;三方进行工作沟通。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 (经审计)。
次会议 2、审核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其中,财
务审计年费不超过 660 万元,内控审
计年费不超过 198 万元。
价报告。
会议还就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与审计师
进行了专题沟通。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 告(未经审计)。
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次会议 2、审核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
况及调整公司与智链顺达进行的供应
链业务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
议案。
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计划的汇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次会议 2、听取了普华有关公司 2022 年年审
计划的介绍,同意普华提出的年度审
计计划和审计策略。
三、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
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
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为公司董事会聘用
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普华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
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
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在普华进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普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
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普华协商了相关工作
的总体时间安排。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普华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四)我们认为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对普华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五)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普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根据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我
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普华为公司 2023 年的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四、 2022 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普华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基本
上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将
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审计委员会注重公司内部控制
系统的持续改进,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向公司提出管理建议,有效推动制度体系建
设工作,促进公司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五、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
张然,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宋学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