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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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
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
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高贵超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883,933,2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1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8,694,5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87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45,238,7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39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 场和网络 投票 的中小股东 51 人, 代表 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205,7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45,238,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39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上述三项提案均已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细内容见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7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
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
告》
 。
   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
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670,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反 对 20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181,3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932%;
   反对 20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
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670,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反 对 20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181,3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932%;
   反对 20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26,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反对 30,978,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07,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7.4059%;
   反对 30,97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
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常露曦、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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