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30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温 氏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限制性股 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 次 确定的激励对 象 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22 日为《第四期激励计
划 》 的首 次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4,076 名 激励对象授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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