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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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关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756068_A02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756068_A02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之
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景璐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 杨
中国 北京 2023 年 3 月 22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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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2月1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获准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2,736,835股股份、向北京畅新
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1,990,013股股份、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20,075,1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41,035,85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实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24.90元。2017年5月23日,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
证金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公司共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含人民币51,499,999.06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认购单位缴纳的
保证金转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国药集团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74,865.02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74,602.10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
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之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6,742,999.89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48,039,338.94元的差异人
民币718,703,660.95元,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人 民 币 750,000,000.00 元 , 银 行 存 款 累 计 利 息 收 入 人 民 币
银行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15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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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制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34005984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资
子公司国控北京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7年6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进行注资。
于2018年10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
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1月,国控
北京的上述募集及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万元。以上资金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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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8110701013400598413 245,992,524.94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8110701014801460703 2,046,814.00
合计 248,039,338.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
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该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国控北京提供资金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董事会亦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1,474,602.10元,均
为国控北京募集资金准用账户支付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其中,2022年,
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1,674,865.0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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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不超过人民币8.5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资金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同日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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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74.87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1,018,217.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7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截至期末承诺投 金额与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入金额(1) 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现的效益
(如有) (注 1) (注 2)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3)=(1)-(2)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 否 650,579.50 无调整 650,579.50 - - 650,579.5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 否 123,782.00 无调整 123,782.00 - - 123,782.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否 202,858.30 无调整 202,858.30 - - 202,858.3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52,400.00 无调整 52,400.00 11,674.87 51,474.60 925.40 98.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29,619.80 1,029,619.80 11,674.87 51,474.60 978,145.20 —— ——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于 2018 年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控北京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51,474,602.10 元,投入进度为 98.23%。因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为软件、硬件方面等投入,在项目开展时软件、硬件等价格与项目预算时发生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入安
全性及效率性,项目实施节奏慢于项目计划,基于以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此类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用人民币 3,766.05 元,以及已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155.26 元。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1,674,865.02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474,602.10 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本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
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北京医药市场政策频出,对医药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为保证募集
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
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