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
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
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措施各1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各2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胜国,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顺风能、罗莱生活、皓元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缆检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过司尔特,六国化工,鑫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潘胜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万元(含税)。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守职责,按
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将该
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
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
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
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