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对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辞任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金融业领导人员任职相关规定及组织工作安排,拟任职新的岗
位,王天宇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职务,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核查,王天宇先生辞职原因与实
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燕燕、李小建、宋科、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