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
所”)申请备案、挂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一)备案额度: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
元),可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挂牌或者分期挂牌。
(二)挂牌期限:原则上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但
其中类永续债期限为 2+N 年或者 3+N 年,具体挂牌期限以资金需求及北金所挂牌
为准。
(三)挂牌利率: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挂牌,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
果确定挂牌利率。
(四)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
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五)挂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金所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或分
期择机挂牌。
(六)挂牌方式: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
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由主承销商担任挂牌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七)挂牌对象:北金所认定并认可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
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
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挂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挂牌的相关事宜,
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
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挂
牌条款,包括挂牌期限、挂牌额度、挂牌利率、挂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挂牌条
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本次挂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
权融资计划挂牌申报事宜。
(三)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
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挂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需在获得北
金所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权融
资计划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的债权融资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
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申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