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
伟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
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
和防范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
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启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
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基于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会计科
目中核算,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中核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公司总股本954,6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29,596,460.00元(含
税),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
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
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
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
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