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阿杏格致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格致 13 号”)转让合
计不超过 4,820,404 股公司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675%。
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的告知函,因其个人资产规划需
要,俞越蕾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向阿杏格致 13 号合计转让不超过 4,820,404 股,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75%。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夫妇与阿杏
格致 13 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本计划实施前,张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621,123 股,俞越蕾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19,281,618 股,其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188,237 股,
浙江五洲新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360,187 股,公司控股股东张
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138,451,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份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仍为 138,451,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5%。
二、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转让计划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
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转让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以上 36 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
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本人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越蕾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具体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相关主体将
依据计划进展情况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