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与
会议董事 9 名。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
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同意提名程国鹏先生、徐栋先生、单
秀华先生、许春栋先生、张鸿嫔女士、李秋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
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同意提名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
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
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 3 名候选人均各具有丰富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
表决,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关于
公司董事会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载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的《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国鹏先生: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
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
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
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9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市
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程国鹏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
理,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鹏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程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国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栋先生:男,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职员;苏州市吴中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
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苏
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市吴
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栋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与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徐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秀华先生: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吴中区旅游职业学校教师,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
发展局(旅游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项目办主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文体旅游局市场科科长,苏州吴中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
理、总经理,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
至 2021 年 4 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单秀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单秀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截至披露日,单秀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秀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春栋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5月出生,南京大
学经济学学士学历。历任上海金浦欣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1
月起任江苏科特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2月起任江苏隆科
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8月起任共青城洞见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春栋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许汉祥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春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许春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春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鸿嫔女士:女,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历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副总。现
任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鸿嫔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鸿嫔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截至披露日,张鸿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鸿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秋兰女士:女,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
士。历任江苏省昆山市中医医院中医师,主治中医师;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卫生
院主治中医师;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秋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秋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李秋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秋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浩杰先生: 男,195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拥有 30 年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和生产运营经验。历任:石油部施
工技术研究所党委委员、党办主任;1987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
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咨询委员会专家;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侯浩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侯浩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侯
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侯浩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永健先生: 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
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
  易永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易永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易
永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易永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喜明先生: 男,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律师执业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广东省
涉外律师新锐人才证书。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岩土
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办;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深圳第 26 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法律部专项
事务组主任;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贺喜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贺喜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贺
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贺喜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晟高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