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332号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
份”)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329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准油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准油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准油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准油股份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准油股份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 2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松柏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洋洋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 3 页
准油股份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形
营业收入金额 19,671.98 19,193.47
成的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形成的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13.33 收入 272.75 料、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形成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08% 1.4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收入 料、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形成的收入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
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务与上年正常经营
业务无关、且均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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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按交易所规
定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13.33 272.7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等。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9,458.65 18,920.72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简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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