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0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 于 2023 年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
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将“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3 月,拟将“通达创智石狮智能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1 月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合 计 74,578.21 62,400.85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基于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提高了在马来西亚设立生产基地的战略
优先级;另一方面,受社会环境变化导致招工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涉及
的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运输等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度
较原规划时间出现滞后。
一方面,基于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提高了在马来西亚设立生产基地的战略
优先级;另一方面,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存在对投资总规模、实
施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项目
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和调试计划需要重新规划及实施,导致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较原规划时间出现延后。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
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