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3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2023 预
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
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
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本 哲
惠 汝 太
王 宗 玉